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T
标  题: 关于《铁岭县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4-07-15

关于《铁岭县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实施方案》的解读

  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和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辽宁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交运发〔2014〕6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规范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交通基础设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同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有效遏制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确保源头治超工作取得实效。

  二、组织领导

  成立铁岭县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重点

  对县政府批准公布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实行派驻或巡查监督管理,重点监督检查辖区内货运源头单位和运输经营者现场装载行为,依法制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道路运输经营者、驾驶人、货运车辆以及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

  四、职责划分

  五、实施步骤

  (一)开展深入调查阶段(2014年6月)

  (二)舆论宣传和教育培训阶段(2014年7月)

  (三)全面开展货运源头治超阶段(2014年8月)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二)强化监管,部门联动。(三)严肃工作纪律,实行责任追究。(四)加强信息统计,及时准确发布。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