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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理想信念是什么?
坚持思想铸魂,健全教师理论学习制度,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使广大教师更好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清中国和世界发展大势。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充分激发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教师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先进典型事迹,层层签订承诺书、责任状,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增强广大教师法治观念,提升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能力,提高全体教师的法治素养、规则意识。
2.自查自纠涉及到那些内容?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深入开展“三乱”等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排查整改教师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之便或教师身份牟取不当利益、以教育教学、教学管理等借口,组织学生或以家长委员会名义违规征订教辅资料、试卷、教学用具等行为。
3.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整治的方式有那些?
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联合公安和新闻媒体采取拉网式排查的方式开展暑期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辖区内写字楼、校外培训机构等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将有偿补课行为扼制在萌芽状态,坚决扼制在职教师参与“幼小衔接、小升初、初升高”衔接班有偿补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要设立公开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并在学校显著位置进行公开张贴,专人负责接听、回复,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学校微信群等多渠道告知群众投诉举报方式。检查将以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的方式不定期对各地各校教育“三乱”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抽查巡查,对自查阶段查摆出的问题和整治阶段巡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4、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整治处理及法律依据。
依据《关于印发 <关于对在职教师“乱补课、乱收费、乱征订”及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铁教发〔2022〕9号)规定,对查实存在“三乱”行为的在职教师及学校,对教师及学校书记、校长从严从重处理。一是对于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记过(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调离教育教学岗位、调出原单位、解聘、开除等处理;二是对于存在“乱收费、乱征订”行为和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根据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社会影响程度,给予行政记过(12个月)、调离教育教学岗位、解聘、开除、撤销教师资格等处理;三是对存在有打击报复举报者行为,或通过恶劣手段威逼迫使学生参加违规有偿补课行为的教师,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其教师资格证书;四是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管理职责的学校领导,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免职等方式严肃追究学校书记、校长的责任(具体处理意见参照《关于对在职教师“乱补课、乱收费、乱征订”及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办法(修订)》执行)。<> 关于对在职教师“乱补课、乱收费、乱征订”及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铁教发〔2022〕9号)规定,对查实存在“三乱”行为的在职教师及学校,对教师及学校书记、校长从严从重处理。一是对于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记过(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调离教育教学岗位、调出原单位、解聘、开除等处理;二是对于存在“乱收费、乱征订”行为和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根据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社会影响程度,给予行政记过(12个月)、调离教育教学岗位、解聘、开除、撤销教师资格等处理;三是对存在有打击报复举报者行为,或通过恶劣手段威逼迫使学生参加违规有偿补课行为的教师,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其教师资格证书;四是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管理职责的学校领导,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免职等方式严肃追究学校书记、校长的责任(具体处理意见参照《关于对在职教师“乱补课、乱收费、乱征订”及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办法(修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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