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森林防火暨禁烧秸秆工作方案 镇政发〔2024〕2号 各村、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森林防火暨禁烧秸秆工作,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的安全,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对今春森林防火暨禁烧秸秆工作要求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森林防火暨禁烧秸秆工作责任制 森林防火工作和禁烧秸秆是当前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里,森林防火和禁烧秸秆工作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也越来越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按规定从三月份起我镇进入森林防火紧要期,按照上级要求,森林防火和禁烧秸秆工作中,镇党委书记、镇长是第一责任人,主管副镇长是主要责任人,包片领导、包村部门负责人、林业站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护林员是直接责任人。包片领导、包村部门要认真负责,参与、协助做好森林防火和禁烧秸秆工作,加强对责任区森林防火和禁烧秸今秆工作的督促检查。各村对本辖区进行网格化管理,班子成员划分网格化责任区,各个责任区按照重要程度配备防火人员,落实防火人员的定点定岗责任,形成网格化管理。各村、单位要认清今春森林防火工和禁烧秸秆工作形势,分析以往发生火灾的原因,坚决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查找工作不足、堵塞工作漏洞,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对森林防火和禁烧秸秆工作要做到细研究、早安排、快部署、抓落实,做好本区域森林防火和禁烧秸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护林防火和禁烧秸秆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认真负责,结合本单位职能协助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并加强对责任区森林防火和禁烧秸秆工作的督促检查;各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各承包户),要在经营范围内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承担森林防火责任;各村要安排专职人员负责防火工作,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负,不漏一个地块,真正做到站村口,守山头,看坟头,死看硬守,确保万无一失;对痴、呆、傻等弱智人员要安排专人监护,确保无火灾发生。 对因失职、渎职或森林防火暨禁烧秸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根据《铁岭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责任倒查制度等有关规定,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负责人责任。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全民森林防火和禁烧秸秆氛围 宣传教育是森林防火和禁烧秸秆的首要工作,也是重要工作。我镇地处浅山区,虽经多年的密集宣传和严格管理,群众对防火的意识逐渐增强,但是风力发电施工作业道路在山间四通八达、辽河生态带内可燃物极多、石油天然气管道的铺设等因素,给我镇防火工作增添了很大压力。要求各村要在宣传单发放到户的基础上,要加大资金投入利用广播、网络、标语、条幅、宣传墙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有关森林防火和禁烧秸秆的法律、法规、政策及防火扑火基础常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并在重点地段、公路沿线等处安插警报旗。 三、严格管理火源,严查重惩野外用火 森林防火期内,各村、单位要严把火源关,要切实增加巡护力量,加大巡护密度,做到全天候、全覆盖、无死角的巡护巡查,要求山区平原一起抓、家火山火一起防。对清明节前后、春季农事活动和“五一”节旅游高峰等特殊时段以及墓地、旅游景点等重点部位要加大管理和整治力度,做到重点防范、死看死守。各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要切实承担起经营范围内的森林防火责任,加强巡护、严管火源,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对在五级风及以上天气情况下烧秸秆、烧荒等野外用火行为要视为纵火,公安、林业部门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在经济上按照上限给予处罚,必要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以治安处罚,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工作失职、擅离职守、不负责任的单位、工作人员,要依法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监督管理,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各村要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等规定,对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和禁烧秸秆组织建设、责任制落实、设施建设、宣传教育等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镇防火指挥部,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各村对辖区内重点地段如:景区、加油站、加汽站、高铁沿线、沈环线公路及镇柏线公路周边地块要安排专人监督管理,确保不发生产生不良影响的火灾。 五、强化森林扑火及禁烧秸秆队伍建设,提升扑火应急处置能力 镇政府成立由四十名机关精干人员组成的扑火突击队,作为镇专业扑火队的补充力量,来应对启动扑火预案的火灾。各村要加大对防火工作的资金投入,增加防火物资的储备,加强扑火队伍的建设,做到随时拉得出、用得上,对突发火灾要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镇、村扑火队必须认真做好扑火机具的检修、保养工作,确保机具完好率,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做到行动迅速、分工明确、安全科学扑火。防火紧要期内,各村、各单位以及各扑火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做到统一调度、严阵以待,做好扑救火灾各项准备工作。扑火中要把扑火安全始终放在扑火工作的首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指挥”的思想,坚决避免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扑救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 六、严格规范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加强森林防火及禁烧秸秆值班调度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发生火灾要严格按照归口逐级上报原则,及时上报火灾情况,建立、健全防火组织,配齐防火工具,各种组织规章制度表上墙。如若因通讯不畅通或组织人员不力,造成扑救火灾不及时,将给村主要领导行政处分。 铁岭县镇西堡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