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平顶堡镇二〇二四年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平政发〔2024〕9号 各村委会、各部门: 按照铁县森防指文件精神,我镇从10月1日进入秋冬季防火戒严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4年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各村、各部门要切实抓好今年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为全面做好我镇护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对做好今年秋冬两季护林防火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贯彻落实国家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形势,狠抓落实 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强化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扎实细致做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发生。张国清指出,今年以来全球遭遇罕见高温,极端天气等不利因素增多,森林草原防灭火面临严峻挑战。要深刻认识当前火灾态势规律,认真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层层压实各方责任,扣紧防救责任链条,多暗访暗查、多发警示函、多约谈督办,确保防控责任措施落实到村镇林场、防火卡点等基层末梢。 森林防火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森林火灾作为突发性公共事件,一旦发生将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各村要认清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严峻形势,坚决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各村对森林防火工作要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做好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二、管控火源,排查隐患 各村对林区林缘的施工现场、电力设备、坟头墓地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场所,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加快建立“重大风险、突出问题、整改任务、完善制度”四个清单,确保台账清晰、任务明确、限时整改。继续抓好林缘200米秸秆离田工作,各村于10月10日前,上报各地林缘秸秆及风险隐患台账。持续深入各地开展督导检查,对开展缓慢的地块村负责人将进行约谈。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行动,各村要加大违规用火的查处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镇里由组织、纪检等部门成立一个联合督查小组对各村存在安全隐患地块全程监督指导。 三、加强宣传,提高全民、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 各村深入持续开展“绿满辽宁防火先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周活动。加大各村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利用安插防火旗帜、悬挂防火条幅、刷写防火标语、设立防火碑牌、发放宣传品及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手段与微博、微信、短信提醒等新媒体宣传手段,积极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真正将宣教工作深入到每一名群众,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防火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因行政领导负责制不落实、工作不负责,引发森林火灾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按照《铁岭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坚决追究有关包村干部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野外火源管理,进一步加大野外违规用火整治力度 各村必须加大农田秸秆清理和野外火源管控的力度。加大巡护密度,要做到山区平原一起抓、家火山火一起防。秋季秋收后期等特殊时段要加大管理和整治力度,对公墓和军事设施等重点部位做到重点防范、死看死守。各村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村领导带班制度,不准漏岗空岗。严格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制度,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火情信息,不瞒报、不迟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采取一切强有力措施,严厉处罚违法用火人员,严防人为火灾发生。严禁焚烧农田秸秆,对一切不听劝阻,肆意焚烧秸秆的违法人员视为纵火,将依法严惩。造成公共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有违反将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单位5万元、个人3000元上限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刑事责任。林业站要组织强有力的巡逻、纠察队伍,真正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坚决抓”,严把火源关。落实对入山作业人员的管理措施,严禁将火种带入林区,对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要实行专门布控,重点防范,特别是农田与森林交错地带,要采取专门设卡,专人监管等严格的管理措施,坚决将火源拒之山外。对发生火灾的村,要坚持“四个不放过”原则,即起火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肇事者和相关领导责任没有追究处理不放过,发生火警火灾后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吸取教训不放过。 五、加强训练,全面备战,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村要对新组建的专业、半专业扑救队伍实行集训,确保每名扑火队员都能掌握扑火知识,扑火技能。要求大村确保50人,小村确保30人以上的扑火队伍,积极组织开展扑火预备演练,确保扑火队伍战斗力,真正做到一遇火情能够“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坚决杜绝老弱病残人员和孕妇、中小学生、儿童上山扑火。各村要加强战备值班,靠前驻防,一旦发生火情,快速出击,小火用重兵,小火当作大火打,确保“打早、打小、打了”。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扑火意识,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要认真组织清理看守火场,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 六、全面完善和落实各项森林防火责任制 镇党委书记、镇长是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镇长是主要负责人,林业站长、村支书、村主任、护林员是直接责任人,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认真负责,结合本单位职能协助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加强对责任区森林工作的督查检查。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各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要承担其经营的范围森林防火责任,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各村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明确规定目标,细化责任。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机制,对因行政领导责任制和森林防火工作各项责任制不落实,甚至是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根据《辽宁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追究村有关领导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要充分发挥护林员的作用,划分责任区,制定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各地块,各村的护林防火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所辖责任区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和督促。镇护林防火指挥部狠抓典型案例,从严从重惩处全镇范围内出现的第一起森林火灾,严格追究肇事者和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法的,坚决给予刑事处罚。 七、奖惩制度 全镇九个行政村,哪个村发生森林火灾而不能准确提供起火地块信息,发生森林火灾没有及时赶到现场参加扑救,组织扑火队伍不到位的,对有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排除的,对野外火源管理不到位的,发现焚烧垃圾,烧秸秆、烧地格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各村及相关护林员做出追责及处罚。对及时发现火情,及时扑救,及时上报的村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在防火和扑救工作中,表现优秀的村干部在年末村干部工资中体现,审批村干部工资时增加3000元。 平顶堡镇护林防火值班电话:78754145 78770119 附1:平顶堡镇防火指挥部成员名单 平顶堡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四年十月一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顶堡镇森林防火成员名单 组 长:吕艳静 书记 宋 卓 镇长 副组长:王潇雨 副书记 李 勇 副镇长 成 员:刘占军 人大主席 丁 硕 纪检书记 张 伟 武装部长 孙一赫 副镇长 孟巾力 副镇长 吕宏斌 一级主任科员 鞠升辉 一级主任科员 闫洪峰 一级主任科员 时腱欣 组织委员 遆 男 宣传委员 焦 扬 政法综治委员 郭秀杰 统战委员 王淑娟 民政 徐 博 交通 吴竟春 司法 张 华 派出所所长 吴 颖 卫生院院长 张 明 中心小学校长 李志国 电管站站长 杰 祺 联通公司 办公室设在林业制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代继兴兼任。 联系电话:78754145 7877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