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lqhzrmzf/2024-05354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铁岭县李千户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9-30
标  题: 关于加强2024年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李政发〔2024〕7号 发布日期: 2024-09-30

关于加强2024年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李政发〔2024〕7号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镇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镇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实现我镇无森林火灾的目标,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

  各村、各单位必须要认清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严峻形势,坚决消除重春防轻秋防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各村、各单位对森林防火工作要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做好本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因森林防火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负责,引发森林火灾或造成重大损失的,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将按照《铁岭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全民森林防火氛围

  各村、各单位要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森林防火的第一道工序来抓,切实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深层次的宣传教育,要利用村务公开栏,悬挂条幅、粘贴标语的形式,使防火宣传不留死角,各村要安排专人每天播放防火宣传音频,配合林业站宣传车做好广播宣传,充分利用好微信等网络媒介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进一步增强全镇人民的森林防火意识。

  三、严格管理火源,严查重惩野外用火行为

  细化防火责任,对所有山林要划清责任区域,继续实行网格化管理,对重点区域要加强看护力量,增加人员,尤其是对痴呆傻重点人员一定要有专门监护人员看护。林区遇有五级风以上火险天气,发布禁火命令,停止生产生活用火。在森林防火期内烧秸秆、烧荒等野外用火行为视为纵火,林业站、派出所要密切配合,联合行动,依据《森林防火条例》有关条款,按照上限进行经济处罚,造成不良后果要依据有关法律给予治安拘留,绝不姑息迁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狠抓典型案例,从严从重惩处全镇范围内出现的第一起森林火灾,严格追究肇事者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强化森林扑火队伍建设,提升扑火应急处置能力

  林业站、林场要认真做好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切实增强扑火预案的实战性和可操作性,避免预案流于形式。要认真组织开展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做到反应准确、行动迅速。要认真做好扑救森林火灾各项准备工作,全面落实扑火组织指挥、人员调配、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认真做好防扑火机具、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和储备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扑火指挥、扑火技能和扑火安全培训实战演练工作,确保安全科学扑火。镇村扑火队伍要在岗在位,扑火中要把扑火安全始终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各村要落实30—50人的扑火队伍,备足扑火用具做到有备无患,做到能拉得出打的赢。

  五、严格规范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全镇各村、各单位要加强森林防火值班防火巡逻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发生火灾要严格按照归口上报原则,及时上报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对隐瞒不报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李千户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报警电话:78877061

  铁岭县李千户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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