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山乡防返贫工作预案 鸡政发〔2022〕10号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整乡镇规模性返贫底线,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工作部署,根据《辽宁省2022年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行动方案》精神和《辽宁省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关于“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排查”的工作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提出如下工作预案。 一、排查范围 区域范围:全乡有农村人口的村。人员范围:覆盖全乡所有农村户籍农户,重点排查特殊困难群体、边缘困难群体,全面排查易返贫致贫人口和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 二、排查对象、内容及方法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 1.排查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全省所有农村户籍人口,重点排查易返贫致贫人口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等情况。 2.重点人群。 ①脱贫户特别是2020年度脱贫户; ②2021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2022年省监测范围(7260元)的农户; ③2021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较上一年度明显减少的农户; ④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的特殊困难家庭; ⑤低保户特别是近两年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 ⑥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重度残疾和一户多残的农户; ⑦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 ⑧务工收入占比较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 ⑨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 ⑩参加其他行业部门资金危房改造的农户,其他家庭负担较重且存在生活困难的农户。 3.排查内容。 ①农户家庭人均收入。测算周期为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按照“(纯收入+理赔收入-合规自付支出)/家庭人口数”是否低于省监测范围(7260元)作为是否纳入监测对象的收入依据; ②“三保障”和安全饮水状况。排查是否存在风险或不稳定因素; ③刚性支出状况。排查是否存在医疗、教育等刚性支出且负担较重; ④其他返贫致贫风险状况。在产业、就业、就医及子女就学方面是否存在困难和风险。 4.排查方法。一是采取入户摸排的方法,对重点人群、主动申请的农户、有风险预警信息的农户必须逐户入户排查。二是鼓励生活有困难的农户主动申请,做好宣传引导。 5.结果处置。对排查发现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要按照程序及时识别为监测对象,并尽快落实帮扶措施,原则上要在录入系统后10日内完成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对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性变故被识别的,建立“绿色通道”,可协调有关帮扶责任部门采取先行落实帮扶措施、后履行程序的办法,尽快消除风险。 三、进度安排 (一)统一培训部署(4月底前完成)。召开全乡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动员部署暨培训会议,开展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并解读相关政策文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预案,细化实化举措,精心组织部署。同时,组织机关干部、村干部及网格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确保集中排查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开展集中排查(5月下旬完成)。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联系人、基层网格员等力量,对所有农户全面筛查,确保不漏一户一人,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按照2022年监测范围,严格履行监测程序,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天,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原则上在10天内完成。要提高工作时效,监测对象认定的信息比对与识别程序同步进行。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数据共享、比对结果共用,对新纳入低保对象已开展过信息比对的,可不重复比对。区乡村振兴局加强协调沟通,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数据比对,督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帮扶措施。 (三)信息采集录入(6月2日前完成)。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排查发现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要向区乡村振兴局提出申请,汇总后统一上报省乡村振兴局,由省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回退”、“清退”系统操作。 (四)提交总结报告(6月10日前完成)。各村要全面梳理集中排查进展情况及成效,总结经验做法,形成自查报告。乡镇要汇总所辖村(社区)自查报告,梳理困难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和具体举措,形成集中排查工作总结报告,经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将盖章扫描件(含电子版)自查报告一并报区乡村振兴局。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部署。统筹协调区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和基层网格员力量,根据工作任务、工作量和工作进度,合理安排人员力量。同时,抓好排查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问题梳理,建立台账,分类分项解决监测对象识别、纳入与帮扶、“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加强部门协同。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监测对象识别信息比对责任部门要提高比对时效,缩短比对时间,比对时间不得超过10天;风险预警筛查责任部门要提高预警信息质量,确保信息全面、准确并按时推送。“三保障”、饮水安全及其他行业政策帮扶责任部门,要围绕本部门行业政策措施的持续推进及目标实现情况,认真排查,积极推进整改。 (三)强化督导检查。加强督促指导和工作调度,认真组织抽查,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提升工作实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不存盲区、不留死角”,严格按程序和标准识别监测对象,对排查不到位、走过场的要严肃问责。 (四)抓好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本次排查发现问题,结合2021年考核评估发现问题、中办督查和国务院大督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一体整改。对现场排查发现问题,要做到当日反馈、立行立改,不能马上解决的,要建立台账、明确时限、定期销号。 鸡冠山乡人民政府 2022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