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山乡2023-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监管方案 鸡政发〔2024〕1号
为了有效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切实做好2023-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监管工作,严防疫木流失,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蔓延,保护鸡冠山乡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确保鸡冠山乡经济正常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1]93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
<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
的通知》(林生发[2019]55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重新修订的
<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
的通知》(林生发[2018]117号)、《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
<辽宁省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利用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的通知》(辽林草字[2019]2号)、《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辽林草明电[2021]85号)等法规和文件要求,按照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松材线虫除治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其他地区工作经验和鸡冠山乡实际,特制定本监管方案。
辽宁省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利用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
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监管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思想,以减轻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损失为目标,按照十九大提出的生态治国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明确“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加强政府组织领导,落实防治目标责任,为有效防止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打下坚实的生态物质基础。 (二)监管原则 1、坚持突出重点、严密检疫封锁、彻底治理、全面防控的原则。 2、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协作、联防联治的原则。 3、坚持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长效防控机制的原则。 4、严把疫木源头和区域的监管工作,防止疫木流失。 二、工作任务 对年度内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置范围共涉及35个小班情况:鹿沟村、温池村、岱海寨村、费家村。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总面积489.96亩、总株数9469株、蓄积3636.427立方米, (现场除治以实际作业为准)采取皆伐、择伐。疫木的处置作业情况进行全程监管,确保清理率达到100%,除害率100%。 三、职责分工 (一)乡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鸡冠山乡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长担任,副组长由副书记和分管林业四级主任科员担任,成员单位包括:林业站、财政所、政府办、派出所、各村等部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林业站站长担任,副主任由林业站副站长兼任负责,根据疫情预测和变化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与任务,部署和检查除治方案实施情况,统一指挥全乡疫木处置工作。 (二)乡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省、市、县领导的指示和传达有关会议精神,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一是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与任务,明确监管主要负责人。二是协调解决除治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三是对除治工作质量、进度、做法等进行监管、检查和业务指导。四是做好疫木除治工作的宣传,让广大群众认识到松材线虫病疫情的严重性。五是做好疫木除治档案的存档工作。六是对除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组织验收小组对除治小班进行验收。 (三)乡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本辖区内疫木处置的指挥和监管工作,配合县森防部门对辖区内的场所和区域内的相关设施等进行检疫处理;负责辖区内的植物检疫检查工作,对违规调运松科植物的单位和个人立即上报到铁岭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进行处理;负责为“防控工作”提供保障,及时调配处理疫情所需人员、交通工具等;负责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收集、汇总报送、对外宣传和引导工作。负责对辖区内除治工作的现场监管工作。负责与宣传等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络与沟通;负责乡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组织监测普查队伍;负责对监测普查队伍的技术指导和培训;负责组织专门除治队伍。 (四)各村村委会主要职责 负责本村疫木所有权界定及疫木采伐过程中所占用的耕地、道路保障责任;对在疫木采伐工作中出现的阻挡、干扰、破坏正常采伐、运输等工作的行为进行及时劝阻,保证区域内疫木除治工作正常进行。 四、监管措施 (一)要按照省林草局备案审批的《铁岭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2023-2024年度)》要求对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进行巡查、监管。 (二)对年度内的除治任务,按照技术规程要求进行严格监管,即: 1、明确到责任人包括疫木采伐、运输、粉碎、清理山场等,上报铁岭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备案。 2、除治工作的时间进行监管,确保在2024年4月30日前全部除治完成。 3、山上疫木伐除监管(由林业站站员王刚负责) 对疫木采伐作业进行现场检查和技术指导。伐根高度不得超过5cm。现场伐除监管员及时登记《现场伐除管理台账》,疫木采伐结束后,由相关人员对疫木进行检尺验收工作。 4、山下垛场监管(由林业站副站长聂常富负责) 运至山下的疫木要集中造材、堆放,尽量保证当天运至疫木加工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外运的,监管人要做到24小时监管,确保疫木不流失。山下木材装车外运前,要有监管人签字的转运单,方可外运,监管人每日要登记垛场监管台账。 5、转运监管(由林业站站员吕文军负责) 采伐的疫木木材检尺员2人,对装上车的疫木进行检尺,并填写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监制的《疫木转运单》,一车一单。疫木运输过程中要捆紧扎牢,由专人(林业站站员吕文军、付冲)负责随车押运疫木,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送到白旗寨乡大河西村除害处理地点粉碎或削片处理,确保疫木运输安全。疫木运抵除害处理地点后,押运员与驻厂监管员(林业站站长张伟负责)应同时监管卸载,清点卸载数量,并依据《疫木转运单》填写《疫木入场管理台账》。 6、疫木加工企业粉碎点监管(由林业站站员王刚负责) 疫木加工企业粉碎点监管工作由(林业站员朱绍龙和加工粉碎企业郑亚杰)共同负责。企业监管人员与木材押运人员进行无缝对接,同时监管卸载,清点卸载数量,签收转运单,每日接收木材进行登记台账;检查木材粉碎(削片)质量,督促企业加快处置进度;粉碎场安装手机app软件,县、乡两级全天候实时视频监控。监管人员旁站式监管除害过程,严防疫木流失,监控视频,保证24小时开机,并做好视频存档工作。 7、枝桠烧毁、山场清理监管(林业站站员刘明勇负责) 采伐场地要及时清理,直径大于1厘米的枝桠全部归集在一起,就近且安全的地方烧毁,严禁遗漏流失,焚烧前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备。焚烧过程中,要全场监督看管施工方焚烧,木材完成燃烧完后对焚烧物要进行覆土,避免二次燃烧引发森林火灾,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鸡冠山乡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9日 后附:鸡冠山乡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鸡冠山乡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龙少军 乡长 副组长:赵振兴 主管林业副乡长 成 员:张 伟 林业站站长 崔 鹤 政府办主任 付 玉 财政所所长 杨 军 派出所所长 聂常富 林业站副站长 许振旅 林业站副站长 吕文军 林业站站员 王 刚 林业站站员 付 冲 林业站站员 朱绍龙 林业站站员 刘明勇 林业站站员 冯 伟 上峪村村主任 林海元 下峪村村主任 王成江 费家村村主任 吴德明 岱海寨村村书记 冯宁伟 鹿沟村村主任 洪 建 温池村村书记 张敬军 业尔兴村村书记 沈福军 鸡冠山村主任 张喜才 长寨子村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林业站站长张伟同志兼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