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道河子镇2023年“防贫保”项目实施方案 横政发〔2023〕9号 一、横道河子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现状 横道河子镇共有建档立卡脱贫人口53人,2020年全部脱贫,均已销号。 二、“防贫保”项目简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辽宁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辽委办发【2021】10号)精神,创新精准防贫办法,建立精准防贫长效机制,全面遏制返贫致贫风险隐患,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三、项目类别 防贫保险 四、实施地点 横道河子镇 五、建设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遏制已脱贫户返贫,农村边缘户致贫,以构建防止致贫返贫长效机制为宗旨,坚持兜住致贫返贫底线,让“脱贫不返贫”的长效保障惠及更多临贫、易贫人群。 六、建设规模 为我镇53名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缴纳“防贫保”保费,标准为200元/人,共计资金1.06万元。 七、资金来源 1.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6万元。 八、筹资方式 财政专项拨款 九、实施方式 (一)因病防贫理赔款赔付办法 通过商业团体补充医疗保险,保障因病、因意外伤害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补充保险等补偿后仍需支付的部分费用,每人每年赔付金额最高4万元。以自付医疗费用0.15万元为起付线,超出起付线且经查勘认定符合条件的,自付费用全年累计计算方式赔付,其中0-0.15万元防贫保理赔款为0元;0.15-1万元(含)部分按60%比例赔付防贫保理赔款;1-2万元(含)部分按70%比例赔付防贫保理赔款;2-3万元(含)部分按80%比例赔付防贫保理赔款;3万元以上部分按90%比例赔付防贫保理赔款。 (二)因灾防贫理赔款赔付办法 家庭财产意外保障:因火灾、风灾、雪灾、雹灾、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被保险人居住的房屋损毁并产生经济损失的。通过商业保险、临时救助等补偿后仍需支付的部分费用,以0.2万元为起付线,超出起付线且经查勘认定符合条件的,自付费用全额按照阶梯式比赔付其中0-0.2万元发放防贫保理赔款为0元;0.2 -1.5万元的,按40%比例赔付防贫保理赔款;1.5-3万元(含),按60%比例赔付防贫保理赔款;3万元以上,按80%比例赔付防贫保理赔款,每户每年赔付金额最高4万元。 (三)因学防贫理赔款赔付办法 铁岭县户籍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中,将高中生、大专生及本科生除雨露计划(含中专、中职、高职、技术类)外定额补助纳入防贫保赔付范围,由防贫保予以补助,高中生及大专生,每人不高于3000元,本科生不高于5000元。防贫保优先赔付因病、因灾,有结余后再对因学进行赔付。防贫保与铁岭县定额补助实施意见不可重复享受。 十、实施期限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十一、带贫减贫机制 通过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购买防贫保险,有效遏制已脱贫户返贫,农村边缘户致贫,以构建防止致贫返贫长效机制为宗旨,坚持兜住致贫返贫底线,让“脱贫不返贫”的长效保障惠及更多临贫、易贫人群。 十二、受益对象 横道河子镇脱贫人口53人 十三、实施单位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绩效目标 通过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购买防贫保险,有效遏制已脱贫户返贫,农村边缘户致贫,以构建防止致贫返贫长效机制为宗旨,坚持兜住致贫返贫底线,让“脱贫不返贫”的长效保障惠及更多临贫、易贫人群。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贫困人口满意度不低于90%,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 横道河子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明 细 表
序号 |
资金类型 |
项目名称 |
拨付金额(万元) |
资金去向 |
1 |
市级资金 |
铁岭县“防贫保”项目 |
1.06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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