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蔡牛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实施方案》 的通知 蔡政发〔2024〕3号 各村、各部门: 为全面做好我镇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蔡牛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蔡牛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蔡牛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有关精神,切实做好全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居环境和群众健康为出发点,大力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形成绿色农业生产方式,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着力构建生态循环、高效利用、转化增值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体系,不断提升我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依法严控露天焚烧带来的大气环境污染,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镇秸秆禁烧期从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5月31日),禁烧区:国省干道两侧1公里,高铁高速两侧3公里,建成区周边5公里,其它地区为非禁烧区。 二、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为切实加强蔡牛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经党委研究决定,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其他各班子成员、各村书记、派出所所长及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为成员的蔡牛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农业农村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带领下,各村组织成立以本村书记为组长,村干部及村民组长为成员的村级工作组,推进本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秸秆禁烧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与监督作用。明确秸秆禁烧范围、责任、要求和监督举报电话,通过广播、微信、条幅和标语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形成浓厚舆论氛围,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禁烧秸秆的重大意义,使之成为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行为。 2.加快秸秆“离田”工作。各村要从有利于搬运和收购的角度出发,尽快落实秸秆“离田”,水田稻茬不高于15cm。要积极与收购企业联系落实打捆机械,配合收购企业收购,推进燃料包、饲料包,打包工作,确保秸秆及时“离田”。林缘200米秸秆“即收即清”全部清除。 3.落实禁烧责任。镇与村、村与户层层签订承诺书,严格落实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实现禁烧区全天候禁烧,非禁烧区发布不良天气预警情况下全天候禁烧。各村要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列入村规民约,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镇采取逐级分包责任制,做到党政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包组,网格员包户包地块,形成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 4.建立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热线(78733048),24小时受理秸秆焚烧投诉举报。镇政府成立联合执法巡逻队,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实行不间断巡查,发现苗头和隐患快速反应,按照“谁烧罚谁、谁地罚谁”的原则进行查处。对劝导不理、制止不听、恶意焚烧的,特别是造成环境污染、交通事故、森林火灾等严重后果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5.落实奖惩考核。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镇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在禁烧区、发布不良天气预警的非禁烧区,对出现火警、被卫星遥感检测出火点、被县级(含县级)以上单位发现火点的村,按照《铁岭市秸秆禁烧管控责任追究办法》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四、强化监督问责 1.建立镇、村自治组织,上一级督导下一级的监督体系,督导层层落实,切实做到发现一起禁止一起、处理一起。 2.秸秆禁烧工作追责对象包括村两委成员、包村干部及参与秸秆禁烧工作的相关人员。 五、相关部门、村自治组织和秸秆禁烧工作相关人员,经调查核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相关责任: 1.按照职责分工,相关部门不按规定对秸秆焚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中敷衍塞责、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 2.责任未落实到人,巡查不到位的; 3.对镇政府秸秆禁烧工作主管部门指出的总是不及时纠正整改或纠正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 4.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新闻媒体曝光的; 5.违反秸秆禁烧工作规定的其它行为; 六、秸秆禁烧责任追究形式 1.通报批评; 2.作出书面检查; 3.诫勉谈话; 4.建议组织责令辞职、免职等; 5.党纪政纪处分; 6.对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