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蔡牛镇秸秆禁烧工作再强调、再部署的通知 蔡政发〔2023〕5号 各村、相关部门: 深入贯彻落实《铁岭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铁委办传发〔2021〕1号)文件精神,务必确保全区域、全时段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现就做好我镇秸秆禁烧工作再强调、再部署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区域、全时段实施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确保全镇今冬明春“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黑一块田、不烧一棵树”。 二、重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大秸秆禁烧工作管控力度。各村要把秸秆禁烧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真正抓紧抓好,切实降低焚烧秸秆对空气质量产生的影响。 (二)强化联防联控。包村领导、包村干部组成的秸秆管控督导组,要每日到所包村进行督导,全面防控,及时处理秸秆焚烧行为。各村要充分发挥村双委和网格员、包保责任人作用,成立以村双委和网格员、包保责任人为主体的巡逻工作队,确保联防联控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村要充分做好秸秆禁烧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利用广播、微信群等媒体,悬挂条幅标语,村双委和网格员、包保责任人入户宣传、签写《秸秆禁烧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露天焚烧秸秆危害、秸秆综合利用途径和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全社会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法律意识和自觉性。 (四)责任追究及奖惩。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持续发生焚烧秸秆地区和相关人员,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办法>
的通知》(辽政办〔2018〕48号)和《铁岭市关于全面加强秸秆禁烧管控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村级防控责任人开展严肃问责,实行奖惩机制,计入村干部绩效考核,年底统一核算。市级及以上部门发现一处火点,扣除村干部工资2000元,县级部门发现一处火点,扣除村干部工资1000元。因连片焚烧秸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从重查处。以涉嫌恶意纵火为由,依法移交公安机关侦办的,应以侦办结果为准进行追责。待秸秆禁烧工作结束后,没发生一处火点的村,全年的村干部工资上调5%。为更好的完成各村秸秆禁烧工作,各村未被环保卫星拍摄和未被县级(含县级)以上部门发现、通报过的村,可依据《蔡牛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秸秆禁烧工作再强调、再部署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制定本村的秸秆禁烧方案和奖惩机制,本村的秸秆禁烧方案和奖惩机制必须通过村双委会议研究决定后,上报到镇秸秆禁烧办公室,待批复后才能实施。
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办法> 蔡牛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