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
现将《铁岭县“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救命钱’”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铁岭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铁岭县“基金监管同参与守好群众‘救命钱’”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医疗保障局的决策部署,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多层次、多维度、常态化开展宣传引导和警示教育,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4年辽宁省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铁岭市医疗保障局工作要求,我局决定于2024年4月份在全县范围内以“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救命钱’”为主题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金监管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统一步调、形成声势,坚持贴近群众、普法学法,坚持精准滴灌、分类施策,坚持宣教结合、规范引导,准确把握宣传节奏、尺度和角度,讲好基金监管守护人民群众“救命钱”、推动医疗环境不断净化、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动故事,切实营造医保基金监管全民动员、人人知晓、广泛参与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救命钱”
三、宣传内容
(一)强化普法宣传。面向公众系统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辽宁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联动公检法深入宣传《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切实提高公众对严密有力的监管举措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司法后果的知晓度,让“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二)加强警示教育。针对公立、民营医院和零售药店等不同定点机构,医院负责人、科室主任、医务人员等不同人员,“量体裁衣”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加大典型案例内部通报力度,突出震慑警醒和源头遏止实效。
(三)规范宣传报道。找准报道角度和宣传切入点,提升亲和力、感染力,展播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短视频大赛作品,突出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惩恶扬善、全民参与举报奖励、基金安全人人受益,充分调动激发群众参与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强化社会监督。借助集中宣传月契机,主动公开我局举报投诉电话等举报渠道,加强对举报奖励办理流程等的宣传解读,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
四、宣传方式
(一)拓展宣传形式。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举行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要组织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踊跃参加,通过播放宣传动漫、发放宣传材料、组织宣读倡议书等活动,扩大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相结合,广泛采用宣传栏、公益广告、情景短片、普法栏目、普法知识竞答、动漫宣传等宣传形式,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提高普法传播力和覆盖面。
(二)发挥媒体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号、网站、短视频软件等多种载体,大力发挥户外大屏、楼宇终端、公交移动电视等户外新媒体优势,鼓励结合真实案例制作展播普法短视频等,采取“到人、管用、有效”的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做到宣教结合、宣打结合。
(三)贴近基层实际。以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为宣传主阵地,采取在医院门诊大厅等人群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播放宣传片等手段,实现有效覆盖。运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方法,采取进街道社区、进乡镇农村等方式深入基层,集中普法宣讲。
五、活动时间及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3月30日前)。成立宣传小组,制订“集中宣传月”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二)实施阶段(4月1-30日)。县医保局、县医保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将按照“集中宣传月”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以多种多样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
(三)总结阶段(5月8日前)。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全面总结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果,按要求报送我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上下联动,精心组织实施。要增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首要任务意识,认真贯彻落实集中宣传月工作总体要求,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周密实施,通过广泛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正面宣传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集中宣讲和分散宣传相结合等有效举措,营造强大宣传声势,将集中宣传月活动抓实抓好。我局将不定期对各地宣传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的通报。
(二)坚持正确导向,突出宣传重点。准确把握基金监管宣传的基调、时效,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不虚化、宣传重点不跑偏,有效提高群众对基金监管的知晓度、认同度、参与度。要有序推进各项宣传活动,积极联合相关部门、鼓励群众共同参与医保基金监管,营造全民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要突出工作重点,持续将全县职工医保门诊保障基金使用监管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普法解读和违法案例宣讲,切实增强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遵法守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分层分类宣传教育,切实强化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行业自律意识、参保群众规范使用基金意识以及社会公众全民监督意识。
(三)注重经验总结,务求宣传时效。各单位要以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及时总结提炼基金监管宣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做好宣传资料整理和工作总结,持续完善常态化宣传工作机制。各单位请于2024 年 5 月8 日前,将宣传活动有关资料、媒体报道以及工作总结以电子版形式报我局基金监管股。
联系人:亢玉龙 联系电话:79090902
邮 箱:tlxylbz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