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卫生健康系统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方案 铁县卫发〔2024〕11号 县卫生健康系统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按照《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任务分工方案》要求,特制定铁岭县卫生健康系统集中整治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加强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切实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难等急难愁盼问题,坚决纠治不正之风,严惩腐败行为,确保卫生健康系统风清气正,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重点内容 (一)漠视群众利益方面 一是医疗机构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用药问题;二是分解收费、重复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三是不按通用名开具处方,推荐患者院外购药等严重损害行业形象的违规行为。 (二)欺诈骗保方面 一是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并通过留存、盗刷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等“假病人”行为;二是通过以体检、免费接送、住院期间发放补贴,将无指征或门诊治疗的患者“诱导住院”等“假病情”行为。 (三)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方面 一是挂号时间长、候诊时间长、取药时间长、就诊时间短“三长一短”的问题及加塞等扰乱正常诊疗秩序的问题;二是诊疗服务过程中的“生、冷、顶、推”等现象。 (四)廉政从医从政方面 在诊疗服务活动中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代理人或相关利益人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红包”、礼金等。 (五)安全生产方面 一是安全事故背后存在的监管不力及公职人员渎职、利益输送问题;二是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流于形式;三是督促检查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时间安排 集中整治从2024年4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此后转入常态化。 (一)动员部署与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4月-5月) 全面动员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和部门,明确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确保各级人员充分认识到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组织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整治重点内容,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集中整治与专项检查阶段(2024年6月-9月) 本阶段是整治工作的核心阶段。按照整治重点内容,逐一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人。同时,卫健局将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落实。此外,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总结评估与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4年10月) 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梳理整治成果和经验教训,形成书面报告。同时,将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具体的改进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并持续发挥作用。此外,还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整治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整治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报告问题线索;加强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要定期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五、组织领导 成立卫健系统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卫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成员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党政一把手、局机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政股,负责统一协调集中整治工作,成员由爱卫办、医政股、防保股、应急与安全生产办、人事股、办公室、妇幼股、审批办、财务规划股、基药股、家庭发展股、政策法规股负责人组成,明确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执行,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铁岭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