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 《铁岭县文旅广体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铁县文旅广局发〔2022〕10号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基层单位、各文旅企业: 根据铁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和部署,铁岭县文旅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铁岭县文旅广体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铁岭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2年3月3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铁岭县文旅广体行业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 为认真做好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工作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总 则 1.1 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淮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和管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市场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1.2 工作原则 1.2.1高度重视、积极应对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快速反应,积极应对。 1.2.2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提高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系统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警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2.3 加强配合、联防联控 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对工作的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开展联防联控,协同应对。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本县行政区域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和应急处理工作。 2.组织体系及部门职责 2.1调整领导小组 调整铁岭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县文旅广电局党组书记、局 长 王德礼 副组长:县文旅广电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德厚 县文旅广电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楠 县文旅广电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小甜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设7个工作机构,分别为:综合和后勤保障组(金伟男负责),宣传组(黄思源负责),广电出版组(李欣霏负责),公共文化场馆(站)(蒋金秋负责),群体活动组(王爽负责),A级旅游景区和旅行社组(张默负责),防控督查组(王冠负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管理股,张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研究部署和统筹做好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工作机构、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实施联防联动,形成疫情防控工作合力。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局属各单位要服从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按照要求负责做好各自单位场所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2部门职责 局属各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制定本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在局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做好防控工作。 3.应对工作阶段划分 3.1 准备阶段 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通报,国内出现新冠肺炎疫情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 3.2 预警阶段 省内及周边地区出现新冠肺炎疫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我县尚未出现相关病例。 3.3 应急阶段 我县出现新冠肺炎疫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 3.4 结束阶段 我县新冠肺炎疫情流感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4.应对各阶段响应措施 4.1 准备阶段 4.1.1强化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各工作机构、局属各单位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实行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做好技术和相关物资准备,落实相关防范措施。 4.1.2做好与疫情防控指挥部对接 加强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定点医院的对接联系,确保救治的及时性。 4.1.3储备工作 做好各类防护物资与消毒物资储备,健全应急队伍。 4.2 预警阶段 在准备阶段采取的防控措施基础上,领导小组各工作机构、局属各单位加强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业单位的预警发布、快速管控。 4.3 应急阶段 在预警阶段采取的防控措施基础上,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场所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者,即时控制到留观区,并立即向所在社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启动应急救援队伍,加强与疫情防控指挥部、卫健部门、定点医院对接,协助相关部门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场所出现的病人进行隔离。 协助做好疫情的报告以及疫情出现的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场所病学调查和消毒工作。向群众普及防病知识,稳定群众情绪。根据疫情发展,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及时关闭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影剧院、公共文化场馆(站)、文物保护单位、旅游景点景区、旅行社、出版物发行单位、印刷厂等场所。 4.4结束阶段 应对相关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业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4.4.1评估 协助县卫健、防疫部门对事件发生经过、现场调查处理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病人救治情况、居民健康评价、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等进行全面客观地评估。 4.4.2善后处理 制定事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及时上报县政府,申请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的物资和劳务及时向市政府汇报、申请合理补偿。 4.4.3奖励和责任 对参加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感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在应对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