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铁岭县文旅行业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铁县文旅广局发〔2024〕2 号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基层单位、各文旅企业: 根据《铁岭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成立铁岭县文旅广电局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铁岭县文旅行业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铁岭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4年5月9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铁岭县文旅行业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 (试行) 1 .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全县文化旅游系统应对干旱、台风、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文化旅游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结合文化旅游行业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1.3 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汛期全县文化场馆、旅游景区(点)和文旅企业开展汛期灾害险情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突出在应急处理中必须首先确保游客人身安全,做到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本部门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文化旅游企业各司其职。 1.4.3 快速反应,统一协调原则。发生台风、洪涝灾害及其衍生灾害时,各旅游景区、文旅企业要快速响应,在县文旅广电局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及时高效地做好应急处理和灾后恢复正常旅游工作。 1.4.4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水旱灾害防范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1.4.5 加强监控、科学决策。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对汛情、旱情进行监控,科学决策,提高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技术和水平。 1.5工作任务 1.5.1做好演出场所、大型演出活动、大型群众文化活动的安全演出。针对夏季雨水较多的特点,进一步加强对演出场所、大型演出活动、大型群众文化活动防汛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与交通、气象、供电部门的联系,掌握道路交通、天气、供电等信息,定期做好演出的电路、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定科学、详尽的演出人员现场撤离方案,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切实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工作。 1.5.2督导落实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等防汛应急工作。结合行业管理要求,指导旅行社根据天气情况合理配置旅游线路,指导旅行社制定防汛防台工作应急处理预案并实施,及时处理因汛情产生的旅游纠纷,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检查督导景区、水上项目经营者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准备工作,按有关要求备齐防汛物资,完善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根据防汛防台响应指令,指导做好游客的撤离、疏散和安全转移工作。 1.5.3做好办公场所、公共文化设施(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等公共财物安全。及时检查处理办公场所、公共文化设施防水、防电等情况,避免出现安全隐患,提前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重大险情时的人员、公共财物安全。 1.5.4做好文博单位的防汛安全工作。加强建筑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源头消除安全隐患,加强防汛值班制度建设,密切关注雨情,及时清理排水设施,做好水泵、沙袋等物资储备工作,防止渗水、进水和排水不畅问题,制定文物防汛安全预案,确保文物安全。 2 .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2.1领导小组: 县文旅广电局成立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本县文化旅游行业的安全应急工作。组长由局长兼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兼任,成员由局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综合办公室。 2.2工作总责: 负责文化旅游行业的防汛抗旱防台风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指导文化场馆、旅游景区等文化旅游场所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在灾害天气来临前,督促有关单位关闭文化场馆、景区和游乐设施,指导做好游客的撤离、疏散和安全转移工作。 2.3各成员所在科室工作职责: 2.3.1综合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防汛防台的信息统计及报送;安排值班人员;落实经费、后勤保障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布置的其他防汛防台工作。 2.3.2文化艺术股:负责指导文化场馆做好防御灾害性天气的准备工作;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信息;指导做好人员撤离、转移及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统计受灾情况。 2.3.3旅游资源开发股:负责指导旅游景区做好防御灾害性天气的准备工作;及时向旅游景区发布灾害性天气信息;指导景区做好游客避险转移;统计景区受灾情况。 2.3.4市场管理股:负责指导旅游企业做好防御灾害性天气的准备工作;向旅游企业发布灾害天气信息;发布安全工作通知和要求;及时了解旅游行业受灾情况;指挥旅游企业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3.5文物管理股:负责指导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使用人做好防御灾害性天气准备工作;指导开展文物排险工作;统计文物受灾情况。 3 .应急处置程序 3.1 监测预警 根据铁岭县气象部门提供的台风、强降雨等恶劣天气预告信息,以及本地区有关涉及文化旅游安全的实际情况,通过旅游微信群、短信平台分别向游客及文化旅游企业发布本地区相关旅游警告、警示,并及时将情况逐级上报。做好洪涝灾害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危害的分析预测,切实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的动态监控和预测,提前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3.2 应急响应 3.2.1洪涝灾害天气发生后,铁岭县文旅广电局积极协调、组织、指挥相应单位和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岗位应急人员到位,实行企业领导值班制度,局领导小组成员和企业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信息联络畅通。 3.2.2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各副组长了解文化旅游企业受灾情况;协调了解交通、城管、住建、商务等部门物资及设备运转情况;根据道路通行情况,向文化旅游企业和外界发布景区关闭通知。 3.3应急处置 3.3.1应急救援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发现伤者马上做好现场紧急救援,伤员由景区医务人员现场紧急处理后,求援120,送医救治;疏散被困人员,用警戒线维护现场,不让游人进入危险区域,做好警示标志,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发地点现场清理和排险工作,杜绝次生灾害;落实应急人员加强安全巡查,及时预警,并保持通讯畅通。 3.3.2办公室工作人员动态跟踪天气情况,根据天气预报,及时上报救援小组负责人;配合景区做好对游客的解释和安抚工作,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和事故总结上报工作,做好应急救援的后勤服务。 3.3.3洪涝灾害发生后,所有信息由办公室负责统稿,由单位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信息,由网络发言人在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发布信息。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发布有关信息。 4. 应急结束 县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后,领导小组根据天气变化及各地交通恢复情况,及时开展旅游景区、旅游设施恢复开放和运营前的安全检查,彻底清除安全隐患,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开放和运行。保持信息畅通,对外公布文化旅游企业运营情况,方便游客咨询了解相关情况。及时做好有关数据统计,工作总结等后期处置工作。 5 .工作要求 5.1各文化旅游企业要根据县文旅广电局应急预案做好相应应急行动方案,突出重点,组织演练。旅游景区对景区内旅游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险情要及时划出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要制定完善洪涝天气严重影响时景区适时停业关闭、游客疏散撤离的具体操作方案。各旅行社要做好洪涝天气时出游线路的应急调整,关注高速公路调整信息,做好旅游应对洪涝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制定游客因洪涝灾害造成滞留的处理方案。 5.2各文化旅游企业特别是旅游景区要掌握所在村、乡镇避灾场所和应急联络人,熟悉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及操作流程,按预案启动相应应急措施。 5.3县文旅广电局启动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后,各文化旅游企业要及时向县文旅广电局上报值班情况和工作动态,并严格遵照事故报告制度。 5.4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县文旅广电局及有关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铁岭县文旅广电局防汛抗旱防台风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德礼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宋海涛 副局长 李 楠 副局长 刘 畅 副局长 成 员:金伟男 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蒋金秋 文化艺术股股长 张 帆 资源开发股负责人 马悠兰 市场管理股负责人 张淑凤 文物管理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