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2024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情况通报 铁县司发〔2024〕2号 各司法所: 为深入推进全县司法所规范化管理,提升司法所整体水平,确保铁岭县司法行政工作顺利进行,铁岭县司法局党组近期对基层司法所上半年工作开展了督导检查。现将督导检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人民调解工作情况 每个调委会每月至少调解案件1件以上,并录入辽宁省矛盾纠纷调解平台。大甸子、新台子完成较好,分别录入80件、59件,完成率分别达到70%、54%;横道河子、平顶堡、鸡冠山分别录入25件、20件、16件,完成率分别达到32%、27%、22%;凡河、双井子、蔡牛、李千户、腰堡录入较少,分别录入17件、11件、14件、7件、2件,完成率分别达到9%、9%、8%、4%、2%;熊官屯、镇西堡、阿吉、白旗未开展录入工作,录入0件。 二、安置帮教工作情况 各司法所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核查率、衔接率完成较好,帮教率等其它工作按市局要求还存在差距,需加强推进(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考评表附后,请参阅)。 三、社区矫正工作情况 司法部统计管理系统季度报表完成较好,辽宁省社区矫正管理平台衔接较好。平台系统核查率不高,有个别所存在刷脸核查未落实情况,存在管理问题,需要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请各司法所进一步提高认识,乡镇级调委会每月至少调解案件3件以上,村级调委会每月至少调解案件1件以上,并录入辽宁省矛盾纠纷调解平台。12月初完成全年调解案件录入任务。 2、请各司法所进一步完善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各项数据,需达到95%以上。并完善纸质版安置帮教档案,县局将于9月中旬检查验收。 3、请各司法所进一步规范落实定位核查要求,严格执行请销假规定,及时办理请销假手续,做好跟踪留痕,每月签到应分别记入矫正对象个人档案。 4、请各司法所深入开展打造普法示范点工作。加强普法示范点整体设计,强化信息报送和经验交流。2024年,全县普法示范点30%达到县级普法示范点标准,20%达到市级标准,10%达到省级标准。 铁岭县司法局 2024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