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铁岭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2-12-28
标  题: 关于成立铁岭县“八五”普法讲师团的通知
发文字号: 铁县司发〔2022〕13号 发布日期: 2023-01-04

关于成立铁岭县“八五”普法讲师团的通知

铁县司发〔2022〕13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专业人才在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八五”普法深入开展,县司法局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评选确定人员成立全县“八五”普法讲师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铁岭县“八五”普法讲师团由20名政治立场坚定、法律基础扎实且热衷普法工作的全县部分法学学者及法律实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组成。

  二、讲师团成员工作职责

  按照全县“八五”普法规划部署要求,为各乡镇各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供师资保障,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一)为全县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村(社区)以及其他组织讲授法律知识,帮助开展法治培训;

  (二)深入基层面向广大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以案释法等普法公益活动;

  (三)参与编写“八五”普法宣传资料、录制普法课程等;

  (四)参加法治宣传教育理论研讨、调研等活动,承担有关普法课题研究工作;

  (五)完成县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委托的其它事项。

  三、讲师团成员任期

  (一)全县“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任期从聘任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任期内若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本人或推荐单位应当书面向县司法局提出退出申请,县司法局将适时对讲师团成员进行调整和补充。

  四、其他

  对工作负责、实绩突出的全县“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为各级“八五”普法评先评优、表彰奖励人选。

  五、联络方法

  各单位需邀请讲师团成员授课时,可联系县司法局(电话:78833372);若直接与讲师团成员联系,需将授课时间内容及讲师团成员姓名及时报县司法局备案。

  六、其他事项

  附件:铁岭县“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铁岭县司法局

  2022年12月28日

铁岭县“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兴 黎   铁岭县人民检察院

  张 野   铁岭县公安局新台子派出所

  周文富   铁岭县交通运输局

  刘英志   铁岭县民政局

  姚翔籍   铁岭县统计局

  许宏英   辽宁天品律师事务所

  王 霞   辽宁天品律师事务所

  李显章   辽宁务实律师事务所

  杨 柳   辽宁务实律师事务所

  张翼飞   铁岭县党校

  廖启强   县委宣传部

  周 轶   铁岭县纪委监察委

  谢 芳   铁岭县总工会

  蔡 哲   铁岭县法院

  朱 楠   铁岭县法院

  张小明   铁岭县法院

  常友仁   铁岭县司法局

  金 鑫   铁岭县司法局

  富 淇   铁岭县司法局阿吉司法所

  李晓曼   铁岭县司法局大甸子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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