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人社局《关于稳妥有序推进近期 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铁县人社发〔2020〕5号 各培训机构,县人力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现将市人社局《关于稳妥有序推进近期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的通知》(铁市人社发〔2020〕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强化重视。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将农民工和困难人员生命安全、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强化风险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动态掌握辖区内企业及劳动者就业需求情况,同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就业服务保障工作,努力确保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二、多措并举,做好服务。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令及省厅相关文件精神,暂停举办各类现场招聘活动和跨地区劳务协作活动,各类培训机构,未经批准均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二是疫情期间,将线下招聘活动转向线上,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发布招聘求职信息。各相关部门要向企业和求职者积极宣传推送我局新开发的“铁岭智慧人力资源服务平台”,鼓励企业及时登录平台向求职者发布节后企业开工信息及岗位用工信息,为企业与求职者搭建互通平台,引导农民工安全有序流动。三是通过“就业人才直通车”建立联系服务企业新机制,各联络小组通过微信群、电话沟通等方式,密切掌握企业开复工、各类需求以及受疫情影响情况,继续深入挖掘各类岗位,鼓励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发就业见习岗位,为有需要的各类求职者特别是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返乡农民工提供岗位。四是做好大厅窗口日常的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引导百姓通过网上办理各项就业服务,减少人员集聚。疫情期间,各公共就业服务窗口要实行“不见面审批”、“不见面办公”,并将“不见面审批”业务清单在当地人社网站上予以公布。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等各项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办理工作,减少非必须的现场办理,着力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就业服务。五是密切关注应届大学生就业工作。要与教育部门和各有关院校密切配合,实时掌握疫情对应届毕业生的求职影响,对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加就业见习等就业准备活动的毕业生,要及时予以安排。 三、加强监测、分析研判。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重点企业特别是对美出口企业的节后用工情况、疫情影响等方面的监控,密切跟踪疫情对就业形势的影响,对因疫情引发的用工需求、失业和岗位流失情况进行跟踪监测,持续跟进企业招用工状况和劳动力市场供求变化,开展劳动力流向分析比较,提前研究应对举措,积极稳妥做好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四、加强管理、做好防疫。 各相关部门特别是窗口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对服务场所进行消毒,保持良好通风,为窗口工作人员配置口罩等防护用具,关心指导窗口工作人员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做好疫情期间的防护工作。 疫情期间如有就业重大情况,应及时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 铁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