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铁岭县2025年耕地轮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县农发〔2025〕16号 各乡镇: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轮作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5〕390号)精神,并按照铁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5年耕地轮作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铁岭县2025年耕地轮作工作,现将《铁岭县2025年耕地轮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继续抓好落实。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铁岭县2025年耕地轮作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轮作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5〕390号)精神及市相关通知要求,为切实抓好2025年耕地轮作工作,持续增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结合我县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当前与长远、兼顾用地与养地,突出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聚焦重点作物、明确重点区域、落实技术模式,坚持产量产能一起抓,数量质量一起抓,生产生态一起抓,进一步完善耕地轮作制度,多措并举巩固大豆油料扩种成果,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 二、实施区域和技术路径 (一)实施区域。2025年,我县实施耕地轮作面积1.34万亩,根据今年各地申报意愿,分别落实在申报轮作项目乡镇,申报轮作面积从大到小排序,以面积大优先原则最终确定实施主体。 (二)轮作作物。按省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2025年确定轮作作物为大豆、薯类、杂粮杂豆、花生。 (三)技术路径。以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结合我县实际,推行薯类、杂粮杂豆、大豆与玉米、花生等轮作,重点推行轮作种植大豆、花生,扩大大豆和油料作物生产。对2023年种植玉米等其他作物、2024年轮作种植大豆油料、2025年仍种植大豆油料的,中央财政也纳入轮作补贴范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各乡镇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扩大油料种植面积。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资金投入上动真格、出实招,推进轮作任务落实落地。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全面落实任务和要求,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细化实化任务。各地要立足本地实际,强化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田。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实施内容、任务区域、技术路径、操作方式、保障措施等内容,及时安排部署项目实施工作。承担任务的乡(镇)政府与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协议书,明确上下茬口作物,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明确实施面积、补贴资金、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本实施方案于2025年6月10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并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完善补助方式。补助资金按照每亩150元标准补贴。将轮作补助与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等政策相衔接、同向发力,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激励效应。 (四)精准指导服务。县级成立专家指导组,制定轮作技术方案,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开展技术培训观摩和田间课堂,提高关键技术到位率。针对大豆主产区,实施“专家包片联户”机制,指导承担任务地区的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掌握技术要领,搞好机具改装配套,保障轮作作物种子供应,满足生产实际需要。 (五)强化绩效管理。各乡镇要将任务细化分解到村、精准落实到户、明确标注到地块,在8月31日前组织全面完成面积核实工作,县里进行抽查核实,并于9月30日前将资金拨付申请提交县财政局。严格落实公示制度,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及时将项目承担主体、任务数量、补助金额等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5天以上。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做好项目进展调度,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项目管理平台及时填报实施进度和资金管理有关情况,及时足额拨付中央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建立补助对象台账,全过程建立档案。 (六)强化工作总结。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轮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展示积极成效,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按省厅要求,县级于2025年10月31日前将本地的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工作建议和下一年度任务资金需求等情况报省农业农村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