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2024年秸秆离田管控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铁县农发〔2024〕47号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作物秸秆离田管控,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秸秆综合利用的决策部署,将秸秆综合利用与大气污染防治、农业绿色发展和乡村生态振兴紧密结合。将秸秆离田利用与还田利用相结合,拓宽秸秆综合利用途径,大力推进秸秆“五化”利用,因地制宜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科学统筹推进秸秆燃料化利用,依托项目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实验探索推进秸秆基料化、原料化利用。引领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进一步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工作目标 2024年,全县农作物产生秸秆面积达111.23万亩,其中玉米秸秆91.51万亩、水稻秸秆19.72万亩。以强化秸秆离田管控为基础,以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为核心,确保全县秸秆离田工作按时完成,做到应离尽离,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1%以上,实现资源高效利用与环境友好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秸秆离田管控 1.开展秸秆产生量调查 各乡镇要以村为单位,对辖区内主要农作物(玉米、水稻)种植面积、秸秆产生量进行全面调查,及时掌握今年秸秆产生量及分布情况。 2.做好水稻秸秆控茬收储 水稻种植区要积极推行水稻秸秆控茬收储。机收水稻留茬高度不得超过15厘米。对于没有实施控茬收割的地块,务必组织实施二次灭茬收割,所有地块的秸秆必须打包离田。特别是涉及禁烧区的8个乡镇(凡河镇、新台子镇、阿吉镇、蔡牛镇、镇西堡镇、熊官屯镇、平顶堡镇、腰堡镇)水稻种植区及高铁、高速及主要公路两侧2公里范围内水稻种植区是重点,各乡镇要优先做好该区域水稻秸秆控茬收储。 3.推进秸秆打包离田 各乡镇要切实承担起属地主体责任,以村为单位逐地块制定秸秆打包离田工作计划,将本辖区内应还田、离田面积,细化落实到地块、落实到责任人。除需要实施秸秆还田项目地块外,其他地块要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秸秆打包离田作业,未打包的秸秆也要组织农户在规定时间内全部离田。合理设置秸秆存储场所,以村为单位选择合适位置集中堆放,堆放地点应远离居民住宅、河流沿岸、交通干线、高压电线、林缘地带等处,消除安全隐患。 (二)科学开展秸秆还田 1.实施玉米秸秆还田 重点依托保护性耕作,实施玉米秸秆还田,发挥保护性耕作典型示范带动作用。通过政策支持,引领域内高标准高质量保护性耕作应用和发展,带动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稳步扩大,实施质量逐步提升。建成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3个。依托保护性耕作,实施玉米秸秆还田20万亩以上。 2.开展水稻根茬还田 依托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示范带动,实施水稻根茬还田作业,重点对高速、高铁、主要公路两侧水田开展还田作业。通过水稻控茬收割、二次灭茬等作业,使水稻根茬控制在15厘米以下,实施水稻根茬还田2.8万亩以上。 (三)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1.建立秸秆资源台账 各乡镇要以村为单位建立秸秆收集和“五化”综合利用台账,最终形成全镇秸秆综合利用台账,摸清资源底数,明确利用途径、秸秆去向。 2.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方案 以乡镇为单位编制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统筹考虑本地区秸秆综合利用主体的利用能力、分布情况、辐射范围、明确秸秆离田时间,秸秆利用方向,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做实做细。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将秸秆综合利用责任落实到村组、地块,明确具体责任人。 3.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措施 紧扣提升秸秆综合利用能力、构建秸秆收贮运体系、推进秸秆全量化利用三条主线,因地制宜支持农民、种植大户、合作社或企业等各类主体开展农作物秸秆的收储运和秸秆燃料化、肥料化、饲料化等多种形式利用,推进秸秆机械化打包离田,完善秸秆收贮运体系建设。 对于难以找到利用主体的秸秆,各乡镇、村要积极探索种养结合的绿色发展模式,主动协调种植户、种植合作社与养殖场(户)对接,适时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 四、实施进度安排 (一)签订协议。各乡镇组织秸秆打包主体与农户及秸秆利用主体签订离田打包协议,确保每个地块都有实施主体进行秸秆打包离田。(2024年11月10日—2024年12月25日) (二)禁烧区秸秆打包离田。各乡镇重点推进禁烧区内水稻秸秆控茬收储作业,玉米秸秆打包离田作业。(2024年11月10日—2025年1月10日) (三)非禁烧区秸秆打包离田。各乡镇全面推进秸秆打包主体实施水稻秸秆控茬收储作业,玉米秸秆打包离田作业。(2024年11月10—2025年1月31日) (四)秸秆资源调查。完成农作物秸秆资源利用情况调查。(2025年3月31日前) (五)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台账。完成2024年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摸清秸秆资源底数,掌握利用情况。(2025年4月30日前) (六)玉米秸秆还田。完成玉米秸秆还田,实施保护性耕作。(2025年5月31日前) (七)水稻根茬还田。在水稻播种前,实施水稻根茬还田。(2025年5月31日前)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推进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秸秆离田管控和综合利用工作,正确履行属地责任。成立以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为成员的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构建县、乡(镇)、村三级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机制,在秸秆综合利用周期内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定期约谈制度,随时掌握综合利用进展情况,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为统筹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二)加强督导检查 铁岭县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铁岭县农业农村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定期对各乡(镇)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秸秆离田管控情况、台账建立情况等,督导各乡镇加快实施进度,按时间节点落实任务面积,确保按时完成秸秆离田、还田任务目标。 (三)强化激励约束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在年终绩效考评的比重,对于农作物秸秆离田及秸秆综合利用完成情况较好的乡镇,在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补助上给予一定倾斜,优先安排项目资金。对工作不力、目标任务完成较差的乡(镇)进行约谈提醒和通报批评。 (四)加强技术指导 科学布局全县秸秆离田及还田作业区域,加强水稻收割控茬指导,规范水稻留茬高度和粉碎长度,因地制宜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模式,组织专家深入一线开展技术指导及农机示范推广,指导合作社、农机大户科学开展秸秆打包、水稻限茬还田等作业,科学推广实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 (五)营造舆论氛围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多种手段,多角度、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普及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法规、科普知识和实用技术。向农民宣传好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帮助农民算好秸秆还田培肥地力的生态效益账,提高农民有效利用秸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附件:1.铁岭县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 2.铁岭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还田离田调度表 3.铁岭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统计表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