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nyncj/2024-0275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06-26
标  题: 关于印发铁岭县2024年深松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铁县农发〔2024〕19号 发布日期: 2024-07-05

关于印发铁岭县2024年深松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县农发〔2024〕19号

各乡镇农机主管部门、财政所:

  现将《铁岭县2024年深松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铁岭县财政局

  2024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铁岭县2024年深松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印发铁岭市2024年深松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改善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性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以转变农业生产方式为方向,以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为路径,以农机作业补助为抓手,以社会化服务为手段,凝聚政府推动和市场拉动的力量,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农机手和农机服务组织的积极性,科学高效地推进深松(耕)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

  二、目标任务

  2024年,上级下达我县作业补助面积1万亩,作业补助计划任务面积见附件。

  三、实施条件

  以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为目标,支持在适宜的旱作耕作区开展深松作业,促进构建合理耕层、增强土壤蓄水能力、提升苗期追肥效果。改善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各地要将深松作业补助任务资金向保护性耕作实施区域倾斜,优先支持在实施保护性耕作的地块开展深松作业补助,合力巩固提高保护性耕作促进黑土地“用养结合 ”、稳产丰产的效果。

  四、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自愿实施深松作业的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大户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机作业者。

  (二)补助标准。中央财政资金每亩作业补助标准不超过25元。综合考虑本地工作基础、地理条件、技术模式、成本费用等因素,我县确定每亩25元的补助标准执行。

  五、实施要求

  (一)作业模式。主要采取单一深松或复式联合深松作业技术模式,作业时间为春季、苗期和秋季。为配合保护性耕作实施,确保顺利完成任务,应优先支持春季和苗期作业。要根据土壤状况、气候和自然条件、耕作制度、农艺要求和机具配备等实际情况,按照节本增效和保障作业质量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具体技术模式、作业时间和作业周期,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深松作业补助。保护性耕作实施地块深松作业模式要与保护性耕作技术要求相符合。

  (二)作业质量。作业质量符合农业行业标准《深松机作业质量》(NY/T 2845-2015)。深松应能打破犁底层,深度一般要达到或超过25厘米,不超过40厘米;如果采用凿(铲)式深松机,相邻两铲间距不得大于2倍深松深度。作业后的地块要符合当地农艺要求,达到田面平整,深浅一致,无重松、漏松,确保作业质量和实施效果。

  六、实施程序

  (一)任务落实。计划下达后,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择优确定装备实力较强、经营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度高的实施主体承担作业任务,并将确定实施主体报至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要与实施主体签订《2024年深松作业补助合同》,明确作业地块和面积、作业时间、质量要求及相关责任等,实施主体要按照补助合同开展深松作业。

  (二)核实验收。各乡镇农机主管部门要按照文件制定的作业技术模式和作业质量要求,及时对实施主体开展的作业补助面积和作业质量进行100%核实验收。镇验收结束后,要将实施对象、实施面积、补助标准、补助资金额度和镇、县监督举报电话在村、镇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向县级申请复查验收,县级对镇验收的结果进行抽查验收,验收完成后向财政部门履行相关手续提出资金兑付申请。实施主体作业结束后,应尽快向镇级农机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验收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实施主体与县级农机主管部门签订的作业补助合同、作业验收有效凭证等。验收申请材料不齐全、不完整的,镇级农机主管部门可不予组织核实验收。核实验收材料要完整齐全,及时归档。

  (三)远程监测。要充分利用信息化远程监测手段保证深松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用于补助作业的深松作业机组必须安装信息化远程监测终端设备,将其作为作业补助面积核验判定的主要依据,通过监测终端核验判定补助作业地块面积全覆盖,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和质量,必要时可辅助人工或第三方开展核实验收。要健全信息化远程监测相关管理制度,完善管理程序和内容,确保应用效果安全可靠、真实有效。

  (四)资金兑付。作业补助项目实施工作要遵循先作业后补助、经验收合格和公示无异议后再兑付补助资金的方式进行。补助资金直接兑付给实际作业并经核实验收合格的实施主体。

  七、实施进度

  (一)2024年7月30日前。制定年度深松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落实计划任务面积,确定实施主体,完成作业补助合同签订等工作,抓住重要农时和有利作业时间,积极组织开展春季、苗期深松作业,尽快完成已实施深松作业的核实验收等工作。

  (二)2024年12月20日前。对于尚未全部完成深松项目面积的,各地区抢抓有利作业时间,积极组织开展秋季深松作业,尽快全面完成核实验收、资金兑付等工作。

  (三)对于2024年春季、苗期已经实施深松作业的,符合作业质量和技术标准等要求,纳入2024年深松作业补助范围。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此项工作。

  组 长:迟泽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邱 晗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明良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郭 浩 县现代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孙怀东 县财政局副局长

      贾 丹 县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文生 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产业发展股股长

      宋旭光 县财政局农财股股长

      冯朝野 县农机质监站站长

      李宏哲 县现代农业服务中心正高级工程师

  (二)做好服务保障。各地要充分利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优先扶持发展大型拖拉机、深松机及深松联合整地机等,为深松作业提供装备保障。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开展技术指导,加强机手培训,提高作业质量。鼓励服务组织开展跨区作业,提高机具装备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地要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制。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建立深松作业定期调度机制,强化全过程监管,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省厅将通过聘请中介机构或采取其他方式,适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四)确保资金安全。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要及时足额兑付作业补助资金。对有举报线索的或有异议的要加大核验力度。要杜绝发生虚报作业面积、重复补助作业面积、降低作业标准、套取补助资金等问题,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要据实收回,并依法依规处理。

  (五)规范档案管理。各地要加强档案建设与管理,符合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建立专门的项目档案,实施方案、作业合同、验收手续等相关资料、信息化平台数据等要完整齐全,留存备查;强化档案、资料管理,确保有据可查。

  (六)推进信息公开。各地要广泛深入宣传耕地深松作业技术与补助政策,将深松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分配计划、补助标准等信息面向社会公开,要将拟补助的实施主体名单、补助面积、补助资金等相关情况,采取有效方式向社会进行公示,做到项目实施公正、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

  (七)做好项目总结。各地要对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基本情况、推进工作主要做法、实施经验成效、当前存在问题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于2024年12月25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2024年深松作业补助项目总结。联系人:王文生,电话:78833617。

附件1.

2024年铁岭县深松作业补助项目计划表

地区 计划面积(万亩)
双井子镇 0.12
新台子镇 0.05
腰堡镇 0.15
蔡牛镇 0.1
镇西堡镇 0.57
阿吉镇 0.01
合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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