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nyncj/2024-02167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01-09
标  题: 关于印发《铁岭县岁末年初农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铁县农发〔2024〕1号 发布日期: 2024-01-26

关于印发《铁岭县岁末年初农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铁县农发〔2024〕1号

县水利局、各中心、执法队、机关各股(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岁末年初、“两节”“两会”等重点时段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铁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全市岁末年初农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铁市农〔2024〕3号)要求,制定《铁岭县岁末年初农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铁岭县岁末年初农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业系统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排查风险隐患,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在全县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农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深刻吸取省内外典型事故教训,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排查、及时整改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以严格的监管手段、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厉的执法处罚、严肃的问责追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岁末年初、“两节”“两会”等重点时段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良好的安全生产新态势为铁岭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

  本次“百日攻坚战”工作范围覆盖全县农业领域,重点排查渔业船舶行业、涉及特种设备、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着重对反复发生事故、存在未完成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的领域进行集中治理。

  三、工作任务

  (一)渔业船舶行业。切实加强水库和渔场渔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开展冬季渔业非法捕捞检查,坚决杜绝违规作业,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偷捕行为,确保冬季渔业生产安全。

  (二)存在特种设备、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以深刻吸取同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杜绝同类事故发生为目标,针对存在特种设备、粉尘涉爆、制冷涉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举一反三开展整治攻坚。

  同时要根据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以畜禽屠宰、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农机作业、农药生产经营、农村沼气等安全生产高风险领域为重点,突出安全风险高的工作场所和作业环节,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同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

  四、时间步骤

  从发文之日开始,至2024年3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月12日前)。各部门结合本领域实际,针对制约或影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明确细化攻坚内容,研究制定农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责任分工和推进措施,确保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同时,加强宣传发动,确保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明确攻坚内容,立即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二)自查检查阶段(2024年1月12日-3月15日)。各部门指导企业扎实推进安全风险自辨自控和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各企业要对上述工作开展情况登记造册备查。市农业农村局和县安委会将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进行督查检查,重点检查动员部署情况、企业自查自纠情况、监管部门检查情况及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4年3月15日-18日)。各部门全面总结“百日攻坚战”工作情况,总结经验,评估成效,分析问题,并及时报送局安全生产办公室,局安全生产办公室整理汇总后向市农业农村局和县安委会报告。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是巩固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成果,保障重点时段全县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制定实施方案,针对薄弱环节,突出主要矛盾,立足解决重大问题,细化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等事项,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有序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统筹抓好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按照《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以“百日攻坚战”为契机,认真研究解决本领域农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护网。

  (三)严格执法问责。各部门要切实加大执法工作力度,敢于较真碰硬,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依法依规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进行处罚和打击,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确保生产安全的企业,要实施联合执法整治,从严从快处理,必要时采取停工撤人等紧急措施;对拒不整改隐患问题的,要依法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火工品等强制措施,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绝不姑息;对典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子以曝光。对存在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执法指令等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平台等媒体,加大对“百日攻坚战”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

  (五)加强信息报送。请各部门分别于2024年1月12日和3月18日之前将本部门岁末年初农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报送局安全生产办公室。期间,每半个月报送一次工作信息(包括工作进展情况、检查企业数量、发现问题隐患数量、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处罚处置情况、采取的有效做法等),局安全生产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将适时对好经验、好做法和工作成果等情况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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