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nyncj/2024-02166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04-15
标  题: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铁岭县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铁县农发〔2024〕6号 发布日期: 2024-04-19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铁岭县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铁县农发〔2024〕6号

县水利局、各中心、执法队、机关各股(办):

  《铁岭县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已经局党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铁岭县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

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夯实全县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持续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按照《铁岭市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铁岭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治本攻坚,全县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有关涉农企业、生产经营主体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隐患排查整治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制度机制不断完善,物质装备得到改进,科技支撑更加有力,力争实现“三提高、三下降、一遏制,一向好”,即农业生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事故起数、死亡(失踪)人数和较大事故逐步实现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向好态势。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行动。县农业农村局每半年举办一期农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力争达到安全管理人员全覆盖,不断强化安全发展理念。面向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经营组织,开展“人、机、田”安全生产实操技能培训,提升驾驶操作人员作业质量和作业效率。加强兽药饲料、畜禽屠宰、农机、农药、渔业、农村沼气等重点行业基层安全管理队伍和有关涉农企业、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提高从业人员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2025年底前,完成一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到2026年底,全县重点行业领域涉农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率要达到100%。

  (二)完善提升法规标准体系建设。按照市农业农村局要求,配合开展农村沼气安全处置试点示范,落实农村沼气安全适用技术模式和报废标准体系。落实国家对氯化苦、磷化铝采取限用管理措施。推进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督促生猪屠宰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结合农业重点行业领域现行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制作有关视频、手册,制定标准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措施,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宣贯,推动各级、各类人员深入学习并掌握渔业船舶、农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日常执法检查和企业自检自查的重要内容,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高排查整改质效。2024年底前,完成全覆盖宣贯工作。

  (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全县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紧盯关键时点,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严查渔业船舶适航、渔业船员适任、农机安全技术状态、农药经营和使用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渔业领域4月份和9月份至少开展1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对账销号、闭环管理,督促涉农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对拒不整改或进展缓慢的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综合运用通报、警示、约谈、曝光等方式进行督促,确保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全县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执法检查台账,建立健全分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实现清单制度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五)持续提升重大事故隐患防范能力。全县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梳理本地区农业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台帐,紧盯事故易发关键时段,利用多种手段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提升重大事故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抓好拖拉机违法载人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农村群众出行服务保障,防范涉农机道路交通事故。

  (六)推动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全县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指导督促企业对照渔业船舶安全检查项目,认真组织开展安全自查并及时维修故障;每年春季下水前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渔业船舶安全自查。推动农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常态化,督促农机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在春耕、秋收等重要农时前,至少开展1次安全检查检修。指导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屠宰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完善涉农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动态排查、及时上报、闭环整改;涉农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主要负责人要学透弄懂农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年底前,每季度带队对照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2025年底前,各涉农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要形成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

  (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并落实涉农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在内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责任纳入有关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内容,明确各岗位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奖惩办法等内容,推动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场景、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2024年底前,规上涉农企业完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工作。2025年底前,覆盖其他各类涉农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

  (八)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建设。2024年底前,完善数据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要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九)全面提升设施设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老旧渔船更新改造,强化渔业船舶检验监督检查。严把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人考试、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等业务工作,实施农机“亮尾工程”,从源头上保证农机安全。推进农机安全实地检验制度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年检水平。推动提升农机产品整体质量水平,提高在用农机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持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引导加快淘汰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加快废弃农村户用沼气池、沼气工程安全处置。持续推进小型屠宰场点撤停并转,严格屠宰场点资格审核,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十)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加强渔业船员和农机驾驶员考试监管队伍建设,规范考试流程,严把渔业船员和农机驾驶员“准入关”。完善渔业船员资格考试制度,加大安全操作、应对事故险情、紧急逃生救生等实操能力考核,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强化科学安全用药培训,开展实施“科学安全用药大讲堂”公益培训活动,指导科学合理用药。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涉农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机制。2025年底前,推动涉农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十一)进一步强化安全应急处置能力。2024年,推动涉农企业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2025年底前,形成常态化机制。各地组织开展农业机械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提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突能力以及机手逃生和自救互救能力。

  (十二)开展涉农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推动落实国家出台的中国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适时更新涉农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探索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积极推动、引导涉农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选树标杆企业,落实相关奖励政策。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先进经验。

  (十三)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加强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轮本系统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管理)人员的全覆盖培训。对农业重点领域涉农企业分级开展安全指导帮扶,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主要问题,采取“干部+专家”、“现场服务+远程指导”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不会查、不会改等问题。2024年底前,农业重点领域至少开展一次指导帮扶。2025年底前,形成常态化运行机制。

  (十四)紧盯关键加强安全监管执法。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执法等方式,在春耕、秋收和开渔前后等重要时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格执法标准,严厉查处渔船不适航、船员不适任、擅自关闭拆卸安全通导设备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拖拉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制售假劣农药行为,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购销台账、溯源管理。涉嫌构成重大责任安全事故罪、危险作业罪等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2024年底前,各地至少排查一次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形成清单台账;2025年底前,形成执法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

  (十五)创新举措提升执法监管效能。深化与应急、公安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形成共管共治工作合力。统筹市、县两级执法力量,强化联合执法、交叉执法、专项执法,推进落实执法协作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制度,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奖励办法,强化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定期公布一批农业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行为,形成法律震慑。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进行约谈通报。2024年底前,各地组织开展执法练兵和比武竞赛,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统筹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大力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2025年底前,形成执法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

  (十六)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持续推进基层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推动建立健全乡镇农机安全监理员、村屯农机安全协管员和农机合作社安全管理员等基层管理力量,夯实管理基础。

  (十七)持续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和目标,灵活创新宣教方式,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充分利用短视频、明白纸、宣传画册等手段,发挥“报、网、端、微”等平台作用,深入推进农业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农机、农药使用、渔业、农村沼气等安全生产知识网上授课、网上培训,广泛征集视频、动漫、警句等安全知识宣传作品,并通过微信、抖音视频等渠道向农民群众推送,持续提升公众安全素养和应急能力。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以案释法引导农业从业人员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时刻遵纪守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

  (十八)选树典型强化示范引领。深入推进“平安农机”和“平安渔业”示范创建工作,积极申报“平安农机”示范县,评选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发挥好典型引路作用,带动提升农业安全整体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工作专班,认真研究本地区农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与重点任务,强化统筹协调,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梳理“任务、举措、责任、时限”,定期调度了解工作进度,抓好责任落实。

  (二)强化安全投入。全县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本地区农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情况,积极争取将所需资金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督促相关涉农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保障安全资金投入。

  (三)强化制度保障。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强宏观调控和配套政策供给,增强安全生产综合能力。要积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标准,因地制宜加强农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制化建设。

  (四)强化正向激励。县农业农村局将定期调度全县农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梳理典型经验及做法,探索将有效经验转化为制度性成果。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通报表扬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地区,以点带面推动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五)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农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农业从业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六)强化督导检查。县农业农村局将把农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乡村振兴安全生产考核重点,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领域,突出重点地区,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农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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