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文件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对风险区做如下调整:
一、解除以下高风险区:
开原市:
1、新城街道百花社区北欧假日4号楼4单元
2、新城街道福源华城社区紫玉家园B8号楼6单元
3、开原街道育才社区祥和家园南楼2单元
4、中固镇一委7组7户
5、中固镇水泥厂家属楼3号楼2单元
铁岭县:
1、开发区街道帽山社区幸福家园3号楼
2、开发区街道富州社区玖胜小区6号楼1单元
3、开发区街道富州社区玖胜小区3号楼3单元
清河区:
清河区张相镇大孟屯村大孟屯自然屯
二、将铁岭县、清河区全域调整为常态化防控区域。
以上措施自2022年12月8日零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铁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