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文件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将下列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铁岭县:
1、开发区街道帽山社区幸福家园4号楼
2、开发区街道富州社区熊谷小区北区门市06-07号(中国银行开发区支行)
3、开发区街道富州社区华夏俪景西区2号楼2单元
4、开发区街道富州社区富州小区6号楼1单元
5、开发区街道御墅林峰社区东山名郡40-5
6、开发区街道御墅林峰社区东山名郡22号楼1单元
7、开发区街道御墅林峰社区山境欣园19号楼1单元
8、开发区街道御墅林峰社区山境欣园2号楼3单元
9、开发区街道御墅林峰社区山境欣园13号楼2单元
10、开发区街道南柳社区新厂小区4号楼1单元
11、开发区街道南柳社区新厂小区14号楼
12、开发区街道南柳社区南柳新村3号楼1单元
13、开发区街道南柳社区劳动馨园1号楼2单元
14、开发区街道盛峰嘉苑社区枫岭怡然2号楼3单元
15、开发区街道盛峰嘉苑社区盛峰嘉苑门市强深水产
16、开发区街道桑园社区盛世桃源小区2号楼3单元
17、开发区帽山园区鑫牛腾有限公司
18、开发区温庄子分场小河东南角平房10间
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居民非必要不出区,离开低风险区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30日9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铁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