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铁岭市拟起草了《铁岭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总书记习近平同志强调,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目前,随着人口数量增长、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和资源环境承载力趋紧,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际粮食供应出现波动,国内生产需保证供应。我市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坚持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防止耕地“非粮化”,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确保全市粮食自给率不下降、种植面积不减少、产量不下降、产能有提升。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3个部分、11条,每项重点任务、工作举措都确定了责任。
(一)总体要求。明确要坚持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坚持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切实扛起保障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同时,确定耕地“非粮化”增量得到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存量得到分类稳妥处置,“十四五”期间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95万亩以上,永久基本农田稳定在755万亩以上,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稳定在672.6万亩以上。
(二)重点任务。一是各县(市)区要对耕地“非粮化”情况进行摸排,坚决遏制住耕地“非粮化”增量,同时摸清存量问题底数,坚持实事求是,分类稳妥处置,不搞“一刀切”。 二是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对粮食种植面积大但划定面积少的进行补划,对耕地性质发生改变、不符合划定标准的予以剔除并及时补划。三是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以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坚持整县推进、集中连片,加强土地整治和田间配套设施建设,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耕地质量提升技术,建成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的高标准农田。四是加强对种粮主体的政策激励,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事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经营主体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大力推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土地托管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提高粮食生产经营规模效益。五是持续加强粮食优质新品种选育和适用技术推广,加快推进农机与农艺深度融合,不断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六是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项目,用好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政策,实施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等政策。
(三)保障措施。各县(市)区政府按照本方案要求搞好自查,摸清底数,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奖补机制,严格考核并强化结果运用,对成绩突出的地区进行表扬,对落实不力的地区进行通报约谈,并与相关支持政策和资金相衔接;定期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目标作物种植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及时更新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实现信息化、精细化管理。
三、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在贯彻落实国家、省级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立足我市实际进行实化、细化,突出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十四五”粮食播种面积底线。“十四五”期间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95万亩以上。
二是强化责任目标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地区进行表扬,对落实不力的地区进行通报约谈,并与相关支持政策和资金相衔接。
三是实行动态监测监管。建立常态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机制,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要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安排部署,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技术,开展耕地种粮情况、农作物识别及面积产量、灾情监测。
四是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加强典型宣传推介,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引导种粮主体和农户积极发展粮食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