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纠纷处理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4日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铁岭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银州区干休所8号楼,联系电话74833399);

  (三)申请行政调解(铁岭县卫生健康局,凡河新区金沙江路18号,联系电话78833285);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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