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熊官屯镇卫生院住院须知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8日

  为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卫生院对住院患者陪护及探视人员加强管控,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严格控制留陪护,确需留陪护者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实行登记管理。原则上1名患者留1名陪护人员。

  2.陪护人员加强自我管理,在陪护期间注意卫生院相关规章制度。

  3.陪护或探视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的规章制度,遵从工作人员指导,配合维持良好的医疗环境和秩序,不得随意占用空床,调换或两人睡一张床,不在病区内吸烟,不随地吐痰,垃圾分类放置。

  4.陪护人员如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或影响医院治安,经说服教育无效者,医院将联系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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