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医务科负责全院患者入院、出院、转科、转院协调工作。
一、入院制度及流程:
1、病人住院,须持有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签署收住院意见的门诊病历,持有效证件、住院押金及生活必需品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患者或家属要保存好有关收据)。
2、接诊新入院病人的病房护士将病人带到准备好的病床及用物的病室内,对急诊手术或危重病人,须立即做好抢救的一切准备工作。
3、病人安置好后,医护人员应主动热情向病人介绍住院规则和有关事项,并签字。同时协助病人熟悉环境,主动了解病情和病人的心理状态、生活习惯等,及时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体重。
4、护送危重病人入院时应保证安全、注意保暖、输液病人或用氧者要防止途中中断,对外伤骨折病人注意保持体位,尽量减少病人的痛苦。
5、病人入院后应及时通知负责医师检查病人,及时执行医嘱,制定整体护理计划。
6、对违反上述流程造成后果者,医院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出院制度及流程:
1、患者出院,须由经治医师下出院医嘱,经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同意,方可办出院手续。办理出院手续可在下发医嘱的当天下午或第二天办理。
2、患者出院前,由责任护士及主管医师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包括:目前的病情;药物的剂量、作用、副作用;饮食;活动;复诊时间;预约等。
3、病员出院时,应交清公物,办理医疗费用结算手续并领取出院带药后方能出院。在办理出院手续时患者要认真核对清单,发现问题及时与护士联系解决。
4、责任护士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等各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并协助整理物品。
5、对违反上述流程造成后果者,医院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转院制度及流程:
1、我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无法诊治的病人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由经管主治提出,分管上级医师和科主任同意,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转院时须同时办好费用结算,有关手续与出院相同。
3、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转送途中有加重病情导致生命危险者,应暂留院处理,待病稳定后转院。重症病人转院,病人家属及单位应解决好有关护送问题,必要时应由经管科室派医护人员护送,并与被转医院有关人员做好患者病情及病历资料交接手续。
4、转院时由住院医师写好详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也可按照相关规定复印带走部分病历资料,不得将原始病历带走。
5、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病人,由其本人、家属或单位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相关事宜应请患者及其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
6、对违反上述流程造成后果者,医院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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