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鸡冠山乡卫生院门诊就诊流程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9日

  一、患者接待和导医

  1、由收款(台)人员负责询问、咨询、预检、分诊、导诊。

  2、协助初诊病人填写初诊病人自费登记表。

  3、有门诊护士负责协同患者就诊

  二、候诊和分诊

  1、安排病员到候诊室候诊,有序引导病员就诊。

  2、病人应配合工作人员安排,保持秩序和安静,接受适当的健康教育。

  三、医师接诊和处理

  1、认真听取病人叙述病情,仔细地询问病史,然后进行详尽的体格检查,规书写门诊病历,做出初步诊断,并提出治疗意见。

  2、对病人的病情能够一次完成诊断的,给予诊疗方案、处方及相应处置。

  3、如需对病人做其他项目的检查,应开具检查申请单,并告知其注意事项及检查地点。各项检查完成,病人持结果回诊室后,经治医师根据报告结果综合分析进行诊断,并开具处方或治疗单等。

  4、复诊病人和预约门诊的病人,尽可能安排由原接诊医师接诊。

  5、病情不宜在门诊治疗的病人,及时收住院。

  四、交费

  1、接诊医师和诊区护士指导(告知)病人持检查、化验等项目申请单到收费处交费。

  2、收费人员接受病人缴费单并唱收接手的金额数,按药品、检查、治疗等项目实行划价和收费一次性完成,收费处接受病人处方或治疗单,同时唱收收费金额。

  3、给病人打印收费凭据及价格清单。

  五、检查和治疗

  1、让病人凭检查、化验等项目申请单和收费凭据到相关的科室进行检查。

  2、当时或当日能出检查结果报告的,告知病人等待时间,取得报告再回诊室;不能当日出检查结果报告的,让病人在规定时间到检查地点或门诊部报告单统一发放处,经过验看病历后领取报告单,然后到诊室继续就诊。

  3、病人凭治疗但和治疗收费凭据到治疗室、手术室或理疗、康复室等科室进行治疗。

  4、对当天不能提供检查的,为病人进行预约。

六、发药门诊药房实行窗口发药。根据情况,可行独立发药(收方、配方、核查、发药一人完成)或协作发药。(一人负责收方、配方,另一人负责核对发药)发药人员告知用药方法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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