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卫生院对住院患者陪护及探视人员加强管控,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严格控制留陪护,确需留陪护者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实行登记管理。原则上1名患者留1名陪护人员,重症、大手术患者或特殊情况确需增加陪护人员,总数不得超过2名,并到护士站办理登记备案。
2.陪护人员与探视人员须身体健康,无疫区及相关流行病学接触史。
3.陪护人员加强自我管理,在陪护期间注意卫生院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在医院其他地方走动和停留,。
4.陪护或探视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的规章制度,遵从工作人员指导,配合维持良好的医疗环境和秩序,不得随意占用空床,调换或两人睡一张床,不在病区内吸烟,不随地吐痰,垃圾分类放置。
5.陪护或探视人员如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或影响医院治安,经说服教育无效者,医院将联系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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