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营造公平有序、守法经营的医疗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满意的医疗服务,确保医疗安全,本医疗机构郑重承诺在执业期间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格依法执业
严格遵守国家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依法执业、不超范围执业,不聘请(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不出租或承包科室,不出租、出卖、转让《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习生、进修生和试用期医生必须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开展相应诊疗活动,不得单独执业。
二、严守职业道德
教育医务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不过度用药、过度检查,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标准收取医疗服务费,在诊疗活动全过程中保障患者知情权。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牟取不正当利益或收受财物。
三、严把医疗质量关
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按照处方、病历等相关制度要求印制、书写、使用、保管医学文书。
四、严格药品器械管理
严格按照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麻醉药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保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合法、安全、合理使用;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按要求做好放射科室的日常安全管理。
五、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污水和医疗废物。
六、严格按规定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研究
不违法开展或助其它单位违法开展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杜绝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不刊登、播发、张贴非法、虚假医疗广告。
七、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日常监督
医疗机构名称与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医疗机构名称相符,及时申请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严格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地点执业,若有变更,须报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同意方可从事执业活动。
八、认真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
层层落实责任,保证自查工作严肃认真,上报信息、数据真实。
本机构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主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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