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凡河镇卫生院依法执业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0日

  为营造公平有序、守法经营的医疗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我自愿签订依法执业承诺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诊疗活动,具体承诺如下:

  一、坚决履行医者誓言:我决心竭尽全力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护医术的圣洁和荣誉,救死扶伤,不辞艰辛,执着追求,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身。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管理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出租、挂靠本人执业证书;不参与“医托”,“号贩子”等扰乱医疗秩序的活动,依法规范执业。

  三、认真落实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努力专研业务,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的要求书写,使用、保管处方、门诊病志、病历资料等医学文书。

  四、恪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坚持诚信执业,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发生过度诊疗、滥用耗材等损害患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医生职责,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五、应该遵守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工作纪律,服从领导,接受检查、监督和管理。坚决抵制为患者提供超范围、超能力服务,不擅自到院外参加会诊和手术。

  六、不非法为孕妇鉴定胎儿性别喝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

  七、如因本人违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责任心等情况导致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者,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及后果,并自愿接受相应处罚。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自愿接受处罚,将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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