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在我院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健康教育在疾病预防、医疗、康复和健康保健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医院健康教育委员会负责全院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纳入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召开会议,对健教工作进行督导和考评。
2.每年组织全院职工参加至少一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知识培训,学习健康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以提高自身健康促进专业水平。
3.健康教育办公室统一管理医院的健康宣教资料。各种宣传资料的内容由科室提供,健康促进科统一审核、印刷、存放,各科室到健康促进科领取相关内容的健康宣传资料。
4.对门诊、住院、出院病人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在候诊室、门诊大厅、住院大厅等醒目的位置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橱窗及电子屏幕等,发放防治常见病、季节性传染病的宣传资料和健康教育处方,增强患者健康知识知晓率。
5.严格执行《无烟医院》规定,开展戒烟门诊服务工作,落实院内控烟实施细则。各科室主任、护士长为科室控烟第一责任人。全院设有醒目统一的禁烟标志,会议室、办公室不设吸烟器具。全体职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
6.每年对职工进行体检,并对体检结果进行分析汇总,针对普遍存在的健康问题开展相关干预,加强职业防护,减少或消除健康危险因素。
7.积极开展卫生宣传日和社区健康教育活动,向居民传播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慢性疾病防治、安全防护知识,提高社区居民健康意识和预防保健技能。
8、规范整理各种工作资料,妥善保管健康教育素材、记录、总结、评价等资料,逐步建立完备的工作档案。对各部门的健康促进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和效果评价,努力提高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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