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管理制度汇编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6日

  铁岭县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管理制度汇编

  目 录

  一、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2

  第三章 教职员工管理...............................8

  第四章 学生管理..................................10

  第五章 教育教学及科研管理........................12

  第六章 资产与财务管理............................16

  第七章 校企合作运行机制..........................17

  第八章 实训中心管理..............................18

  第九章 安全及健康管理............................19

  第十章 重大事项议事议程..........................20

  附则.............................................26

  二、学校管理制度

  党支部工作制度     28

  办公室工作制度     60

  教务科工作制度     68

  学生科工作制度     121

  安全办工作制度     141

  团委工作制度     180

  实习科工作制度     186

  科研室工作制度     190

  招生办工作制度     191

  总务科工作制度     192

铁岭县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和目的: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加快现代职业学校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铁岭县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学校地址: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汇工街198号。学校邮政编码:112000。

  第三条 学校性质:学校是一所国家公办的全日制学校,以中专层次学历教育为主,同时面向社会实施岗位职业技术培训。

  第四条 主办单位:铁岭县人民政府。

  第五条 主管部门:铁岭县教育局。

  第六条 教育目标:学校全面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秉承“明德、求真、精技、立业”的办学理念,坚持“筑就业路、圆大学梦”的办学宗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锐意创新,各专业突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办学特色,采取“学历+技能”培养模式,坚持升学与就业相结合导向;创办特色鲜明、令人敬重的中职学校;培养主动适应社会、德才兼备的应用型人才。

  第七条 学校的核心文化体系

  (一)办学理念:明德、求真、精技、立业

  (二)校徽: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

  第八条 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校长依法自主管理学校,对外行使法人职权,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学校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学校支委会、校长办公会议、行政会议直至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拥有学校人事、财产等方面的支配权,教育改革、教学科研、管理规章的决策权。

  第九条 中国共产党铁岭县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党支部是党在学校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教职员工完成党在学校各项任务的政治核心,以支委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对学校“三重一大”进行决策,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行使职权。党支部全面负责党员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与廉政建设;检查与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学校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全面负责学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学校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条 学校建立支委会、校长办公会制度和行政会制度。有关规定如下: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支委会是学校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讨论研究学校重大事项。参加人员为学校支委成员,必要时可通知其他人员列席。

  (三)支委会由党办主任负责会务、记录和决议稿的起草等工作。

  (四)校长办公会由校长主持,校长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会议作出的决定,由主持人向校长报告、确认。

  (五)校长办公会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会务、记录等工作。

  (六)行政会是学校日常工作议事决策机构。参加人员为校长、党支部书记、副校长、科室主任,行政会议扩大会可邀请有关同志参加。会议由校长或党支部书记主持。

  (七)校长通过行政会向科室主任统一办学思想、明确部门职责、部署工作任务、讨论重要问题、宣布重大决定、实施部门评价。

  (八)科室主任通过行政会向校长汇报部门情况、请示工作设想、提出重要议题、反馈合理建议,以及达成部门间的沟通与合作。

  (九)支委会、校长办公会和行政会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校长可决定提前、推迟或临时召开会议。

  第十一条 学校工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是党组织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教职工利益的代表,依法保障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家长委员会,建立健全班级、专业、学校三级家委会,履行参与学校管理、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的基本职责。制定家长委员会章程,保障家长委员会办公场所、办公设施、经费。建立家长委员会例会制度,协助学校组织有条件、有意愿的家长,成立护岗志愿者队伍,开展校外教育实践活动以及校内外管理等。

  第十三条 家长委员会行使如下职权:

  (一)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学校章程;

  (二)定期听取学校工作报告,为学校的发展建言献策;

  (三)讨论通过涉及学生利益的校服定制、学生用品选用、学生奖惩办法和社会实践等活动等;

  (四)收集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与学校沟通交流;

  (五)参与对学校、校长和教师进行的满意度测评。

  第十四条 学校设置校办公室、党务办公室、教务科、学生科、团委、工会、招生办公室、安全办公室、总务科、实习科、科研室,共11个科室,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一)校办公室职责:学校办公室是学校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工作内涵主要为辅助决策、综合协调、文字综合、制度建设、督查督办、信息报送、信访接待等。

  (二)党务办公室职责:撰写各类党建文件和报告等文案资料。执行党务相关会议的组织安排、会议通知、材料准备、文件起草、会议记录和纪要整理等工作,并负责决议和议定事项的督办和落实;

  (三)教务科职责:主持制订各项教学管理制度、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教学标准以及实施性教学计划和教学进程表,经主管副校长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负责组织教务工作会议,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对全校教学改革提出实施方案。

  (四)学生科职责: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的工作实际,起草和制订各项学生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全校学生素质测评和各类优秀学生的评选和表彰工作。负责学校各类新设立奖学金的审核、备案以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管理工作。组织对全校学生进行纪律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

  (五)团委职责:负责团委的日常工作,主持召开全体委员会议,传达贯彻党支部和上级团委的决议、指示,研究确定学校团委工作的任务。

  (六)工会职责:负责组织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负责教工活动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招生办公室职责:负责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负责招生简章、招生宣传材料的拟定、印制,扩大宣传面,争取生源数量,提高生源质量。按照上级和学校的有关文件、录取原则,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负责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八)安全办公室职责: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安全档案。

  (九)总务科职责:负责基地的项目立项申报、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管理好学校校产、三产,做好校舍、桌椅及各种设备、用品等校品的添置、管理工作。做好三产用房的签约、解约和房租等费用的收缴工作。

  (十)实习科职责:管理全校实习、实训和校企合作工作。按照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进度认真组织实施。

  (十一)科研室职责:负责制定和实施学校教研工作计划;组织落实教研课题和课题研究方案,并对专题研究项目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十五条 学校依法实行党务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十六条 学校依法健全校内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等争议解决机制处理学校内部各种利益纠纷。

  第十七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铁岭县职教中心委员会,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对青年教师和学生的教育引导和服务工作,并充分发挥其促进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作用。

  第十八条学生委员会是学生管理与自治组织,在学校党政领导和学校团委、学生科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以服务学校发展、服务同学、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为工作宗旨。学校建立学生委员会(简称学生会),由各班级、年级学生代表组成。学生会负责开展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工作,促进良好校风、学风和班风的形成。在学校领导下适时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研究解决学生自主管理、生活、服务等方面的议题。学校在制定学生评价、奖励、资助、处罚等涉及学生利益方面,要广泛吸收学生会成员参与决策。

第三章 教职员工管理

  第十九条 学校教职工由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以及社会聘任教师等组成。

  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每年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数,设定教师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聘用教职工。新聘用教职工实行公开招聘。学校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学校依法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聘用教师管理制度,每学期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选优或者处分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 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二十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教师依法享有下列基本权利:

  (一)教育教学权: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

  (二)科学研究权:享有从事科研、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三)管理学生权:享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生成绩的权利。

  (四)获取报酬待遇权: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

  (五)民主管理权:享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学校管理的民主权利。

  (六)进修权: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培训的权利。

  (七)申诉权:教师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向学校提出申诉或诉诸法律,要求确认和保护自身权利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教师应依法履行下列基本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二十五条 班主任是教学班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其主要任务是:

  (一)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建立良好的班风、学风和班集体。

  (二)引导学生认真学习并协调科任教师的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三)指导本班团组织、班委会工作。

  (四)组织本班学生操行和学业评定工作;开展家访、实习跟踪、毕业生回访等工作。

第四章 学生管理

  第二十六条 按照国家、省、市、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职业教育招生相关规定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相关证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新生在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取得学籍。

  第二十七条 学生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教师工作。

  (二)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三)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评价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四)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二十八条 学生依法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勤学苦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

  (四)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

  第二十九条 学校加强学生学籍管理,规范招生、毕业证书颁发、学生档案管理等制度。学校从学生入学之日起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学生在校期间如因各种原因申请学籍变动(包括转学、转专业、留级、休学、复学及退学)和学籍信息变更,经学校批准后及时输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学生学籍档案由专人管理,学生离校时,由学校归档保存或移交相关部门。

  第三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对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学校给予学生的处分,应当与学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学校加强学生干部队伍的培养和选拔,制订班级公约,落实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学校大力提倡以符合专业特色的准职业人为目标的班级管理模式,提高学生社会适应能力。

  第三十一条 学校制定相关规定和细则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绩、身心素质、情感态度等进行评价。

  第三十二条 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不同项目的资助。

  第三十三条 学校建立学生申诉制度。学生对学校做出的奖惩决定有异议或认为学校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学校学生管理处出申诉。

第五章 教育教学及科研管理

  第三十四条 学校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的职业教育办学指导思想,按照学校培养目标的要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十五条 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必须遵循下列四项原则:

  (一)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

  (二)因材施教、启发引导、循序渐进、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三)思想品德教育与文化素质、专业技能培养相结合,全面发展与培养个性特长相结合,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四)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关心爱护学生,尊重依靠教师的原则。

  第三十六条 学校高度重视德育工作,不断探索和完善具有职教特色、符合本校学生实际的德育模式。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主管、学生科为主要管理部门,德育干事、班主任、德育教师、家长代表、企业代表、学生代表等为主要成员的德育工作团队,充分发挥学校、家长、企业多方力量,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配套系统的德育课程,致力于塑造学生的良好品行。

  第三十七条 学校建立和健全学分制管理制度。学生在校期间所获取的学分包括操行学分、课程学分和实习学分三个部分。学校对学分不达标的同学缓发毕业证书。学校实施操行学分制,并建立学生成长档案袋来对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规范等进行考察评定。操行学分按学生的出勤表现、课堂表现、宿舍表现、参加班级活动表现等综合评定,以加强学生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学校以课程(含实习)学分来计算学生的学习份量和成效。课程学分评定按平时、期中、期末考核成绩综合评定。学校加大技能考核在学生课程学分中的比重,鼓励学生通过取得专业技能证书获得课程学分。学校实行“双证书”制度(毕业证+职业技能证),大力组织学生考取职业技能证书。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的实习与就业工作,加强学生就业能力培养。学校不断完善有利于毕业生就业的管理体制,不断提高就业指导和服务水平,密切与行业、企业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大力开发就业市场。

  第三十八条 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教师编制数额,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保质保量配备好理论和实训教师。学校通过进修培训、继续教育、企业锻炼等渠道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三十九条 学校严格参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各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使用规范的国家规划教材、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开展教育、教学和技能培养。开齐理论课程和实操课程,开足课时,并合理安排好作息时间。学校倡导百花齐放的教学模式,各专业系应成立由本专业教师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市场调研情况,探索构建具有本专业特质的教学模式。

  第四十条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的实训、企业见习和顶岗实习工作。学校根据各专业教学大纲的要求,合理安排校内外实训教学。学校通过企业参观和现场教学等途径组织开展专业见习教学活动。学校对毕业班学生开展顶岗实习教学,以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理论和技能分析、解决生产、技术、服务及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为

  就业、创业作好准备。学校安排专业教师对学生实训、企业见习和顶岗实习进行跟踪指导,开展规范化的考核与成绩评定。学生在实训、企业见习、顶岗实习期间须遵守人社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 学生社团是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学校第二课堂的主要形式。学校大力支持学生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组建社团。学生社团必须自觉接受学校学生管理处和学校团委的领导,必须遵守宪法、法律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校每年 10 月份举办一次校园文化节活动,集中检验和展示该年度各学生社团开展活动的成效。

  第四十二条 学校高度重视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学校大力支持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组织教育教学理论学习、教学经验交流、开展课题研究;组织毕业生跟踪调查,及时了解市场对人才的需求;积极编写教育教学资料、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四十三条 学校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育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尤其要注重发挥校园信息网的作用,不断完善专业教学网络资源平台的建设,提升教育教学的信息化水平,提高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

  学校高度重视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形成教学档案的收集、保管和使用的制度化、规范化。教学档案包括教学文件档案、教务工作档案、学籍管理工作档案、教研和教师业务档案等。学校对部分管理成本较高的实训设施、设备,采用校企合作的社会化模式进行管理。

第六章 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四十四条 学校财产属国家所有,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校产,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学校应对财产进行造册登记,并建立健全校产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四十五条 学校应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学校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四十六条 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财务工作按照机构分设,职务分离,钱、账、物分管的原则进行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学校的重大经济事项由学校班子集体决定。加强财务监督,成立由校长任组长财务监督小组,对学校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四十七条 学校建立健全经费使用制度,坚持勤俭办学,严格管理、合理使用经费,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学校费用开支实行校长一支笔经费审批制度。

  第四十八条 学校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依法组织收费,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不得自行扩大收费范围和超标准收费。禁止乱收费、滥收费。

  第四十九条 学校在接受社会团体及个人的捐资助学时,必须履行报批手续,并做到专项入账,专款专用。

  第五十条 学校自觉接受和配合上级审计部门依法进行审计工作。

第七章 校企合作运行机制

  第五十一条 学校积极探索实践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广泛开展校企在人才定向培养、科学研究、信息交流、技术开发、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深度合作。

  第五十二条 校企合作应遵循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原则,实现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赢利。

  第五十三条 学校成立校产学研办公室,统筹、协调和管理校企合作事务。

  第五十四条 学校牵头成立科技合作促进会,单位成员由企事业单位本着校企合作原则,以自愿加入的办法产生。

  第五十五条 科技合作促进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主要权利:

  (一)享有学校建设与发展的信息知情权。

  (二)享有参加促进会组织的各种合作交流活动、应邀出席学校重大活动的权利

  (三)优先享有申请学校培训职工的权利。

  (四)优先享有与学校共同进行定向(或订单)式人才培养、产学合作的权利。

  (五)优先享有挑选接收本校毕业生的权利,优先挑选接受本校学生到企业实习就业的权利。

  主要义务:

  (一)遵守科技合作促进会章程。

  (二)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维护合作关系。

  (三)承担学校师生实习、实训任务,接纳本校学生顶岗实习,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学生相应报酬。

  (四)积极向学校推荐兼职教师。

  (五)协助学校开展产学调研及其他活动。

  第五十六条 学校联合区域内相关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机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推进校企深度合作。

  第五十七条 学校设立校企合作运行机制专门预算项目,纳入学校年度总预算。

第八章 实训中心管理

  第五十八条 铁岭县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对实训基地进行统一管理。

  第五十九条 实训中心建设定位是为培养高技能人才提供实训条件,集技能培训、技能鉴定、技能竞赛为一体,较好地学校发展,服务社会需求。

第九章 安全及健康管理

  第六十条 学校根据国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铁岭县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建立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第六十一条 学校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学校应当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针对地震、火灾,台风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六十二条 学校高度重视卫生保健工作。根据《铁岭县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工作规程》的要求,制定和实施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工作计划。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教学卫生指导和检查工作,确保学生食堂、教室和其他教学场所环境卫生、空气、光照和学生坐姿、用眼习惯等符合卫生要求。学校根据健康促进标准建立师生健康档案,组织教职工、学生定期体检,宣传卫生常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

  第六十三条 学校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学校心理咨询室,聘请心理专业老师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心理咨询工作;成立由心理老师、班主任、学科教师、家长共同组成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立学生心理“三级预警”机制,维护学生心理健康。

  第六十四条 学校建立实训车间及功能场所管理制度。各部门建立完善的实训车间及功能场所责任体系,建立符合设备要求的管理办法,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确保师生的安全使用。学校建立学生外出实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十五条 学校建立学生外出实习安全管理制度。学校成立外出实习工作指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明确分管副校长、业务科室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学校要建立学生实习检查制度。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本人或家长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学校为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保险,具体事宜由学校和学生家长、实习单位协商办理。实习期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章 重大事项议事议程

  第六十六条 为了规范学校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行为,提高管理效益,形成科学合理的议事决策机制,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重大事项议事议程。

  第六十七条 学校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个别酝酿、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第六十八条 学校的重大事项,必须坚持由党政集体议事决策,并以会议决定形式体现集体意志,以保证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依法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六十九条 学校的重大事项适用本制度。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重大事项决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条  重大事项的范围。学校重大事项包括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人事工作、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一)重大决策

  1.学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作要求的实施意见及方案;

  2.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原则和教育教学中的重大问题;

  3.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4.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修改和调整,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的审定;

  5.涉及学校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

  6.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止;

  7.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确定和调整;

  8.学校基本建设、校园规划以及其他办学资源的配置;

  9.干部教师队伍培训、进修等方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

  10.学校科室考核、教职工考核、奖惩方案;

  11.学校年度招生工作和毕业生就业工作;

  12.学校对外交流合作项目的制定与实施;

  13.学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处理;

  14.领导班子认为应当经过集体研究决定的其它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和人事工作

  1.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调整;

  2.学校中层干部的调整、竞聘、任免、考核与奖惩;

  3.学校后备干部人选的推荐、培养、选拔、任用;

  4.学校教职工的调配;

  5.校级优秀、先进的评选,县级及以上先进、优秀的初评推荐;

  6.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初审推荐,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名师的申报推荐;

  7. 学校教职工聘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

  (三)重要项目安排

  1.学校重大专项建设项目;

  2.学校基本建设和重大修缮工程项目、大宗物资和大型仪器设备采购等;

  3.学校重大活动事项的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1.列入预算的大宗物资及设备采购、服务采购,单项支出在三万元(含三万元)以上的资金款项使用;

  2.未列入预算,因事业需要移(增)项,单项支出在二万元(含二万元)以上的资金款项使用。

  第七十一条 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和议事规则

  (一)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按如下形式进行:

  1.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形式是支委会、校领导班子会、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会;

  2.支委会、校领导班子会讨论决定关系学校全局的重大问题;

  3.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班子会讨论决定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社会培训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教研教改等各类行政管理工作;

  4.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无法召开会议决定的,可由支委会主要成员做出决定,但事后应及时召开相关会议予以确认。

  (二)学校重大事项议事按如下规则进行:

  1.校长或书记根据学校工作实际或分管领导提请的工作事项,经相互间酝酿沟通后,提出议事议题及初步设想,根据议事议题内容确定通过相关会议进行事项议决;

  2.凡需支委会、校领导班子会、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班子会议决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其它形式替代;

  3. 支委会、校领导班子会、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班子会议决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方可进行;

  4. 支委会、校领导班子会、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班子会议决事项,如有不同意见,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必要时或决定重大问题时,应实行表决制,表决可采取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和口头表态三种方式,获得到会人数半数以上通过可作出决定,但争议的意见应当记入会议记录;

  5.对意见分歧较大且群众反响强烈的事项,在非紧急情况下,校长或书记可以决定另行讨论,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由学校主要党政领导或校领导班子会、支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专题调研,待统一思想认识后再复议表决;

  6.会议做出决定后,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按正常渠道向上级反映,但不得在言论和行动上反对或抵制集体做出的决定;

  7.参加会议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和会议讨论的情况,在学校未正式公开之前,会议人员及列席人员不得以何形式泄露;

  8.学校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时,学校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记录要详细,每项议题都应形成决议。重要决议应当形成正式文件或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簿要按年度整理归档,以便查阅。

  第七十二条 决策的实施、责任追究与监督

  (一)经支委会、校领导班子会、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班子会决定的事项,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贯彻实施,并将贯彻实施情况向支委会、校领导班子会、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班子会汇报。

  (二)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要及时掌握决定的实施情况,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经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后,可进行复议,并在相关会议上进行通报。

  (三)在学校重大事项的议事决策过程中和实施过程中,对具有以下行为的人员实行责任追究: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

  3.未向领导集体提供全面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5.在学校未正式公开之前,会议人员及列席人员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和会议讨论的情况进行泄露的;

  6.其它违反本制度的情况。

  第七十三条 本议事议程的执行情况应接受如下监督:

  (一)本议事议程执行情况列为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本议事议程执行情况列为校务党务公开和职工民主监督的范围。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七十四条 本章程是学校运行的规范,是制订其他规章制度的依据。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

  第七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以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政策为准。

  第七十六条 本章程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修改:

  (一)章程与新近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或不一致的。

  (二)章程不适应或滞后于学校发展实际需要的。

  (三)由学校、学校工会提议提出章程修改要求的。

  本章程的修改权属于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修正案需经铁岭县局核准。

  第七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支委会。

  第七十八条 本章程自本校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并经学校支委会审定后,报铁岭县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制度

  为了建设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为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省、市县及教办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拟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制度,希全体教职工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以教育法律、法规为准绳,以安全稳定为基础。依法执教,依法从教,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的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了确保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加强对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师德师风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 长:赵朝朋 苏景文

  副组长:宫文海 吴子灵 潘铁生 高继伟 田杰

  组 员:宫国涛 刘丹宁 李德刚 王璐璐 屈丽娇 刘溪岩

  组长职责:

  负责师德师风建设的全面工作。

  副组长职责:

  1、制订计划和总结。

  2、实施考核和奖惩。

  成员职责:

  1、执行计划。

  2、进行考核。

  3、对违反师德师风一般现象及时进行处理,批评教育并上报组长处。

  三、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制度

  学校每学期开校与每一位教职工签师风建设承诺书,把师德师风建设落实到每一位教师人头,做到师德师风建设有的放矢。

  四、师德师风目标责任建设互助制度

  学校把全体教职工依序排列,从中挑选师德好,业务强,思想道德修养高的教师担任帮扶人,把个别脾气暴躁、性格内向、易冲动自控能力差和刚参加工作的年轻教师作为被帮扶对象,做到一人帮一个。主要从安全、师德和收费几方面对其进行思想教育,被帮扶人每月底之前按时向帮扶人主动汇报思想工作,帮扶人不定时找被帮扶人谈话,了解工作情况和思想动向,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或不良思想趋向。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报告组长,力争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中,凡被帮扶人出现违反师德师风现象的帮扶人将负连带责任。

  五、师德师风学校教育制度

  学校利用政治学习,组织学习有关教育法规知识,以会代训对教师进行师德教育,通过学习教育让每一位教职工明白:作为一位好教师应该努力的方向。

  六、师德师风督促制度

  1、学校建立师德师风建设网络,由全体教职工相互监督、学生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层层监督网络,并设立师德师风问题举报箱,公开监督电话:7666001

  2、学校每学期都要广泛向教职工、学生家长及社会群众征求对本校师德师风建设意见一次,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制订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

  3、继续严格执行学校教师违法犯罪报告制度。学校中凡发现有教师违法犯罪现象,都必须向有关部门反映,学校将按照情节和后果加以责任追究。

  4、建立师德师风问题举报人保护制度依法保护师德师风举报人的权益出现泄露、挟私报复打击举报人的要党纪政纪予以追究。

  5、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学生一旦自身合法权益受到威胁或侵害要立即举报,争取保护。

  七、师德师风考核制度

  每月和每学期的师德考核工作,坚持由学校考核及学生、教师、家长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把教职工师德考核的结果纳入教师量化考核和教师的职称年度考核内容,与教师岗位聘任、晋职晋级、提干评优等切身利益挂钩。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核:

  1、是否组织违规有偿补课或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校外违规有偿补课,特别是为所任课班级学生进行违规有偿补课,包括通过网络平台等形式组织线上违规有偿补课和家教式(含一对一)有偿补课。

  2、是否存在课上不讲、课后讲,以敛财为目的,利用教师班主任职务之便组织违规有偿补课的行为。是否存在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偿调座等行为。

  3、是否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违规有偿补课,是否存在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包括学生代理家长)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场地等问题。

  4、学校是否存在违反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问题。是否强制学生或学生家长订阅报刊杂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保险。是否向学生推销商品、强迫学生订做服装,或以勤工俭学名义变相向学生收费。

  八、奖惩制度

  结合实际,完善奖惩机制。对师德高尚、事迹突出的教师,要大力表彰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对有失德失范言行的教师,要及时诫勉、警示和处分;     重失德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影响严重者,依据《教师法》等有关规定,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教职工违反规定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为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22]7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辽宁省教育厅印发〈辽宁省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辽宁省中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的通知》(辽委教通〔2022]76号)和《中共铁岭市委组织部、中共铁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铁岭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铁岭市教育局印发〈铁岭市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委教〔2022〕2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第二条 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开展。

  第三条 校长办公会议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具体部署落实党组织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议事决策范围

  第四条 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提议的重要事项:

  1、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培养、校园建设等学校发展的重要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制度等。

  2、学校内部教育教学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

  3、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年度追加预算、大额度支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的有关事项。

  4、学校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无形资产授权使用方案。

  5、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的县(区)级以上表彰的推荐和校级重大表彰事项。

  6、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事项。

  7、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校思政课教学质量、深化课程思政改革等重要措施。学校文化活动和科学普及活动的组织开展、文明校园建设等重要事项。

  8、教职工绩效考核、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奖励、表彰、惩处和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要事项。

  9、校长认为需要提交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10、党组织认为需要先由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的事项。

  第五条 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决策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2、执行学校党组织会议决定或决议事项的实施方案和重要措施。

  3、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工作计划安排。

  4、学校教职工人事聘任、解聘、考核、晋升、培养、管理的具体事项。

  5、执行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年度追加预算、大额度支出,加强财务管理与审计监督的有关事项。

  6、执行学校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中的重要事项。

  7、学生学籍管理、学生表彰和违规处理、年度招生和毕业生工作等的具体事项。

  8、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研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事项。

  9、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的重要事项。

  10、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的重要事项,学校与社会、家庭联系中的重要事项。

  11、其他事关学校事业发展、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具体行政事项。

  12、按规定需要由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议事决策原则和程序

  第六条 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办公会议出席人员一般为学校行政班子成员,根据议题需要,党组织班子成员可以参加。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行政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当在会前向校长请假。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可以列席会议。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议题可以邀请教师代表列席。列席人员由校长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第七条 校长办公会议每周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校长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

  第八条 校长办公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重要议题校长应当在会前听取党组织书记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要事项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第九条 校长办公会议应当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研究处理学校重要事项,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与校长充分沟通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通过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当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

  第十条 校长办公会议议题一般一事一报,议题及相关材料应提前送达有关参会人员。

  第十一条 校长办公会议按既定议程逐项进行。相关议题在会上充分讨论,讨论时,有关议题的分管领导应对议题作出说明,并提出具体意见,提请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与会人员应当充分讨论,对决策事项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校长应当最后表态。

  第十二条 校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议题时,校长应当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如对重要问题发生较大意见分歧,一般应当暂缓作出决定。

  第十三条 如遇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可由校长与分管领导共同商议按学校相关应急预案处置,事后应及时向校长办公会议报告,属于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的,应同时向党组织会议报告。

  第十四条 校长办公会议议题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以及特定关系人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问题时,本人应回避。

  第十五条 校长办公会议作出的决定,适合公开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对需保密的会议内容和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定,参会人员应当遵守保密规定。

第四章 议定事项执行与监督

  第十六条 校长办公会议记录应当规范、准确、安全、保密,形成的文件、会议纪要等应严格执行公文处理规定,相关原始材料应及时归档。

  第十七条 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学校分管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执行情况应当及时向校长或校长办公会议汇报。明确由有关部门负责的,由办公室负责传达和督办。

  第十八条 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和个人应当及时执行。对执行不力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问责追责。决策执行过程中需作出重大调整的,应当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决定。需要复议的,按第八条规定重新提交议题。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有效的督查、评估和反馈机制,确保决策落实。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规则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学校办公室承担。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规则在执行过程中,如上级有新规定,则从其规定。

办公室工作制度

  办公室主任岗位制度

  在校长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协助校长平衡、协调、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工作。

  1、负责行政会议议题的准备,会议记录及会务工作。

  2、组织和拟定学校规章制度,以学校名义发布有关行政事项的公告、通告、通知等。

  3、正确领会学校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意见,结合自身实际形成的各种实施方案、计划、决议和决定,及时了解学校各方面的落实情况。

  4、管好学校用车,做好电话通知的接收工作。

  5、负责学校行政公文、信函的收发处理,及时做好公文的分类、整理和归档。

  6、掌握和使用学校校印及校长印章。

  7、负责草拟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其他全局性文件,审核、修改各处室起草的文稿,负责筹备、组织学校召开的综合性会议。

  8、协助校长办理拟报上级审批的有关事项,通报学校重大的活动和信息,做好每月工作安排。

  9、组织安排节假日人员值班。

  10、接待处理行政方面的群众来访来信事宜。

  11、接待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来校检查人员和校外兄弟单位来校的领导干部(属学生科、教务科、总务科等其它部门的,由相应科室负责人接待)。

  12、搞好对外宣传和联络工作。

  13、完成校长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办公室干事岗位制度

  1、协助主任做好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和督促学校各部门执行上级和学校的决定、决议,对主任负责。

  2、做好上级文件和公文的来往收发、登记、保管工作。

  3、负责学校办公室一般公文、工作计划和各类文件等的打印。

  4、负责草拟和发布学校布告、通告、通知,填报各种组织人事报表。

  5、做好教师业务档案、荣誉档案整理、管理。

  6、做好会议通知和周活动安排的发布。

  7、及时做好学校行政公文、公函、校刊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存档与保存。

  8、配合主任做好学校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和重要来访的协调、 接待和组织实施。

  9、值守学校办公室,负责接听办公室电话,重要事情应做好电话记录,及时报告校领导或有关部门。

  10、完成校长、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人员岗位制度

  1、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范,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2、认真做好经费总帐和明细账。根据资金来源分析支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按月做好结账工作。

  3、认真记好固定资产账。按季与保管人员进行对账,做到:进物清、领物明,结余实,做到账物相符。

  4、认真做好学校收费组织工作。

  5、根据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及时认真做好经费存款及其它各项费用的现金和转账收付工作。对所支付费用做到签章齐全(经手、验收、主管人员签字),并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对违反财经制度的一切收付应坚决抵制。

  6、收付现金要做到及时、准确、无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政策,严禁坐收坐支、私设账户、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能及时办理的决不拖延。在办各项收付工作时要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差错,如有差错应查明原因及时汇报并改正。

  7、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做好现金管理工作,根据每天发生的收付凭证,及时记好现金收付账、原则上大额经济业务费用支出需由银行转账;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保留账外公款。做好收付结账工作,做到定期与支付中心核对收支、往来款项账务,做到账账相符。

  8、出纳定期与会计做好结账、对账工作。在与会计结账期前,了结定期办理的收付业务,结出定期收付发生额合计和余额,并将原始凭证及会计出纳交接单一并交给会计,经双方核实、签章做到准确、无误;做到账款相符。

  学校用车管理制度

  1、学校公务用车是校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学校公车管理,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

  2、学校领导、教职工不论因公、因私一律不得私自驾驶公车,对违反公车管理规定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民事纠纷的所有责任一律自负。

  3、车辆由学校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 领导班子成员因公用车须向学校主要领导申请,说明公务用车时间、起止地点、公务内容、公务人员等事项。

  4、驾驶员必须接到办公室的出车通知才能出车,凡不按公车管理规定私自驾车外出并发生意外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驾驶员必须坚持原则,忠实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

  5、严格执行节假日封车制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其余车钥匙统一交办公室保管。

  6、学校领导因公出差要轻车简从,不允许搭乘与工作无关的人员。

  7、学校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公车使用管理规定,不搞特权。要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杜绝公车私用、外借等不正之风。要建立健全派车手续、车辆出勤登记等管理制度。

  8、原则上公务车每天应返回学校(派车远途出差例外),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失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考勤制度

  根据铁岭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铁岭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办公室负责准假、销假。任课教师请假需同时通知教务科,班主任请假需同时通知学生科。

  2、月基础额50元/月,请假每月扣款最高额50元。法定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每月病、事假1天不扣款。住院不扣款(以县级以上医院住院手续为准)。

  4、月请假超过1天按以下办法实施:

  1)迟到、早退每月允许四次(不扣钱),每次以30分钟为限。每超一次扣10元。

  2)月请假累计2小时为半天,累计5小时为一天。半天扣款25元,一天扣50元,合计3天以上校长约谈并上报教育局。

  3)月请假超过3天需要向校长说明原因,并扣款50元。

  4)每日早晚签到,查岗不在或无故没有签到及签到一次者视为旷职(含不参加校务活动),旷职一天扣55元,旷职2天以上校长约谈并上报教育局。

  5、公出由办公室批准并注明原因。

  档案管理制度

  1、及时接收归档的档案材料,办理交接手续。发现档案材料不完整时,督促和协助有关人员收集齐全,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2、已进库的档案资料,要及时按标准、规范进行整理、分类,按编号顺序进行存放,达到整齐、美观且查找方便的目的。

  3、档案人员要经常检查库房,落实“七防”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4、档案属国家所有,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任何人不得故意损毁、丢失,严禁泄密、涂改、伪造和出卖,如有违纪要追究责任。

  5、接收或归还档案,要当面点清,检查有无缺页、破损、污染等情况,对破损的要及时进行修补及技术处理后才归卷入库。

  6、档案的管理逐步采用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图书馆管理制度

  1、读者应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2、保持馆内肃静,不得高声喧哗,吵闹。

  3、讲究文明礼貌,衣冠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入馆。

  4、维护馆内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杂物,不得在馆内吸烟。

  5、爱护图书馆的图刊,不得乱涂乱画,批点折叠,撕剪偷窃等。

  6、爱护公物,不乱动馆内设备桌椅。

  图书馆借阅制度

  1、教师和学生借阅图书要履行登记手续,借阅的图书不得相互转借。

  2、教师借阅的图书超过十五日逾期不能归还的应到图书室续借:学生借书原则上以班为单位借阅,超过借阅日期(十五日)的借读者,经需班主任同意后再办理续借读,学期结束不论借阅时间长短,师生都应全部归还。

  3、教师和学生借阅的图书,如果有丢失、损坏等事项,要进行赔偿处理。

  4、本校图书只许本校师生借阅,概不对外出借。

教务科工作制度

  调(代)课工作制度

  1、为了稳定教学秩序,对调课应严格控制,如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要到教务科办理调课手续:

  (1)学校因特殊情况临时调整工作安排。

  (2)因教学(如实验、见习)需要。

  (3)教师公差(有公差证明),病假(有病假批条)。

  (4)上课条件受偶发因素影响(如停电影响实验)。

  2、调课手续由本人填写调课申请单,教务科批示后把调课通知及时发给教师和班级,回来后及时还课。

  3、若由于突发因素(急症、临时会议等)来不及课前请假者,必须于上课前半小时通知教务科,教务科及时安排调课并及时通知给班级。

  4、教师因公、因病或因事,超过一周不能按课程表上课时,由教务科安排,请其他老师代课。

  5、不办理调课手续者,记为擅自调课,所调课程不计课时补贴。

  电气实训室安全工作制度

  1、实训过程中,要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必须加强实训过程的安全教育。

  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自觉服从管理,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3、实训室内不得大声喧哗和追逐打闹,保持正常教学秩序。

  4、任课老师要对实训过程中学员的安全负责。在实训准备工作中必须考虑实验操作的安全要求。

  5、做实训前,首先检查实训室的安全情况,不允许有不安全因素存在。

  6、强电操作实训时,由老师控制供电,学员不得擅自送电。

  7、严禁带电操作,严禁双手同时接触任意两接线柱,各分路保险装置严禁用其它金属丝应急代替。用电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保护和漏电开关。

  8、如遇触电事故,应首先切断电源(注意绝缘操作);如遇其它意外事故,应听从老师指挥处理,保持冷静,要立即切断电源,及时抢救,并逐级上报。

  9、严禁把实训室的仪器仪表、配件、模块等带出实训室外。

  10、实训结束后应及时做好各工位和室内的卫生工作,关好门窗,切断总电源,经指导老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电气实训室管理员工作制度

  一、实训室需添置仪器设备及各类低值易耗品,应在每个学期初由实训室管理员提出购买设想,经教学副校长同意并报校长批准后方能购买。低值易耗品的购买遵照有关规定办理。

  二、实训室应定期对室内的设备、仪器及各类财产进行检查维修,保证仪器设备完好率,保证实训教学正常使用。

  三、对低值易耗品的正常报废要严格按规定的手续及时办理。

  四、每次实训后应对所使用过的仪器,仪表及各类实训器材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即时处理。学生实训过程中损坏的仪器和实训器材,应视事件的性质和损坏程度酌情赔偿,情节严重的提请学生科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实训室对财产设备要做好日常维护工作。每次实训前做好设备仪器的检查准备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实训按时正常进行。

  六、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经常向学生及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防止发生仪器设备损坏和人身事故。实训室要制定使用守则,规范学生操作。

  七、做好安全工作。重视防火、防盗,离开实训室要锁好门柜,关闭电灯,切断电源。

  八、对实训室要经常进行整理、打扫,保持实训室整洁和卫生。

  九、实训室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要即使进行记录,并填写使用情况表。

  计算机房管理员工作制度

  计算机机房是教师指导学生实践的重要基地。为了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师生上机实训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管理机房内的所有设备,认真做好“计算机故障维修记录”、“计算机设备登记”、“计算机软件登记”等;

  2、根据课程安排和上机实验要求,提前十分钟打开防盗门,做好上机前的一切准备工作,保证学生准时上机;

  3、开启稳压电源,检测电压稳定正常时,方可打开服务器,接通计算机系统,确保用电安全;

  4、注意检查机房的工作环境(温、湿度),机房内做到清洁、通风。上机过程中,随时观察机房设备运转情况,遇电压不稳等特殊情况,应果断采取措施,不得强行开机。下班后,应对机房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5、未经机房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接纳他人进入机房,不得擅自把软件等资料外借;

  6、机房钥匙由管理员一人专管,不得转交他人;

  7、协助指导教师做好学生上机指导工作,组织并督促学生进行机房卫生扫除,并监督上机人员正确使用设备,对违反各项制度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领导反映;

  8、机房管理人员应该在上课后十分钟内及下课前五分钟对各个机房进行巡视,及时处理和记录所出现的问题。如确实无法当场处理的,应及时通知相关负责同志;下班前仔细检查电源、门窗、防盗装置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9、加强对电源设备、机器设备和网络设备的巡视,做到勤问、勤看、勤听、勤摸、勤闻。遇有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同时要将处理结果,发生故障的原因作详细的记录,重大设备事故应保护现场,及时向领导汇报;

  10、经常保养维护机房设备,及时排除设备故障,不能排除的疑难故障应及时上报上级领导,保证机房上机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

  11、建立机房硬件和软件的财产登记制度,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12、搞好软件管理,谨慎使用外来软件,禁止使用游戏盘;

  13、外来人员使用机房或机房设备外借,必须经学校分管领导及教务科同意,由责任人根据安排具体经办。

  计算机机房安全工作制度

  计算机机房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为了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计算机安全运行,保证师生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制度:

  一、 防盗

  1、计算机机房由机房管理员专门负责,钥匙为管理员一人所有。按时开关机房,共同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磁、防泄密的工作;

  2、开门时,应检查门窗是否有异常情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机房管理人员在离开机房时,应检查电源是否关闭、门窗是否锁好、有无安全隐患;

  3、保管好机房内所有设备、资料、软盘、光盘和书面文件,机房内的所有设备和文件资料应由专人负责并登记造册;

  4、非本机房工作人员不经同意不得进出机房。

  二、 防火

  1、由于计算机的外部电源采用的是220V的市电。如果出现电源故障可能会引起火灾。因此,在每次开机前,应首先检查与电源相关的各个部件,然后再开机。离开机房时应牢记关闭电源;

  2、定期检查机房电源、设备,对有故障的设备,不得加电运行;

  3、任何人不得将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强磁物品、有毒物品带入机房,维修动力电源要请电工进行,维修设备必须使用的有机溶液不得在机房存放,维修设备要及时切断电源,及时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4、严禁带火种进入机房,更不准吸烟;

  5、机房内应配备消防设备,并定期检查防火设备的有效性;

  6、管理员和指导教师应熟悉室内电器设备安全使用常识,遵守安全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7、全体人员要做到了解火灾的危险性,了解预防火灾的措施,了解火灾的扑救方法,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火灾事故,会报火警。

  职业技能大赛工作制度

  举办职业技能大赛是职业教育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职业教育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改革,是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对职业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检验。  为推动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校企合作、办出体育职业教育的特色,特建立学校技能大赛制度。全体师生要将技能大赛内化到学校教学过程中。真正形成“普通教育有高考、职业教育有技能大赛”的新局面。

  1、每个专业都要将技能大赛做为培养人才、服务社会的重要内容。学校通过每学期举办技能节和技能展示等形式,积极组织师生校内各项技能大赛。要结合学生就业,结合社会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技能大赛活动。密切校企合作,展示办学成果。

  2、每个专业都要根据职业岗位技能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研究、设计、确定技能大赛项目。把技能大赛与教学考试、实训考核及学生技能考级等工作结合起来。要根据职业岗位技能要求变化和企业实际需求,不断充实、更新比赛内容与比赛标准。

  3、学校每位专业教师都要参加技能大赛。通过组织教师参加技能大赛,不断提高自身“双师型”素养与水平,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全面掌握行业对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需求及相关职业岗位的技能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与实践能力。同时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学校通过技能大赛,与课程改革紧密结合。以技能大赛引导、全面推进和检验课程改革的进程。将技能大赛内容提炼转化为课程教学改革项目。

  5、学校通过技能大赛,促进学校实训基地建设。依靠实训基地办好技能大赛,根据需要,不断更新实训设备,优化实训情境。

  6、加大技能大赛的表彰奖励力度。对在技能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专业、学生、项目和教师学校予以表彰。教师将在职称评审、评先奖优、收入分配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优先考虑。在技能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优先推荐就业。对支持学校技能大赛表现突出的企业予以表彰,并可用企业名称冠名技能大赛,在推荐优秀毕业生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7、各项技能大赛要坚持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各项技能大赛都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竞赛标准、规则和程序,明确命题、竞赛、评判、裁定、等各个竞赛环节的要求,确保比赛项目设计及标准设定的科学性、比赛规则的严肃性、比赛过程的规范性、比赛程序的条理性和比赛结果的公正性。切实保证各项技能大赛质量,推动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的深入开展。

  8、要加强对技能大赛的宣传。要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宣传技能大赛对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重要意义和价值;宣传参加技能大赛的教师和学生奋发向上、锐意进取、拼搏争先的业绩;宣传我们体育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努力和贡献;大力营造全校关心支持技能人才培养、关心支持技能大赛的良好氛围。

  学生技能考核管理工作制度

  为促进学生专业技能学有所得,特别是保证全体学生能基本掌握核心技能,学校确定,一方面继续落实双证书制,继续加强校外技能鉴定,一方面要全面落实校内技能考核。要求校内外技能考核必须通过,才能获取毕业证书,没有通过将认真落实补考程序,做到人人通过。所有专业教研组长、科任教师、年段长、班主任要充分认识它的重要性和意义。

  具体管理要求如下:

  1、技能考核各项目必须通过,才能获取毕业证书。

  2、部分专业考核项目将作为学科的期末考试。

  3、每生人手一本技能考核手册,包含校内外专业技能考核项目,项目考核要求和评分标准等,手册平时存放实训处,每通过一项目,由实训处盖章“合格”。学期初分发给学生明确上学期考核通过情况及本学期的考核内容。

  4、考核特点:

  (1)采用考教分离方式。各项目设2名以上考评员教师,负责组织考试和评卷。项目考评员要熟悉本项目的考试要求和评分标准。考试题目由教务科负责抽题。考前考评员和科任教师要做好协调。

  (2)项目考试设有题库5~10套题,题目明确清楚,方便任教教师组织教学和复习,每一项目有评分标准,方便考评员评卷。标准题和评分标准由教研组报送给实训处。平时题库可公开让学生练习,加强辅导,做到学有所得。

  5、技能考核将认真落实重考制度。

  为落实重考复习,第一次考核时间至少比学校期末考要提前两周。如果一次重考不合格,二次重考将设在三年级上学期初。毕业前如有不合格项目将延迟一年发放毕业证书。

  每学期初实训处将各专业各年级考核项目通知教研组,教研组确定考核日期、时间、地点、考评员并报送教务科。临近考核,由考评员到教务科抽题,打印试卷并监考、评卷,考试完后成绩以电子文档送实训处。所有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加强宣传专业考核,要让所有学生明确考核的意义和制度要求。

  监考人员工作制度

  1、监考人员应按监考教师通知单的要求,提前10分钟到教务科领取试卷,提前5分钟到场监考。

  2、监考人员应在考前作好考试的准备工作:按教务处提供的考生名单顺序排座,清点参加考试学生人数;清理学生座位上与考试无关的一切材料和纸张,宣布考场纪律;

  3、监考人员应熟悉了解学校有关考试纪律并严格执行,在监考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自始至终维持好考场秩序。不擅离职守,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任何事情,不看书看报,不聚集闲谈,不吸烟,不使用无线通讯工具,监考人员必须一前一后,不准在一起说笑。

  4、监考人员应认真检查考生遵守考场纪律情况,对拒绝授受监考人员指令或违反考场纪律的考生,以违反考场纪律论处;迟到10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允许其进入考场,以旷考论处;对有违纪或作弊苗头的考生,应立即给予警告;对有违纪或作弊行为的考生,应当场认定并终止其答卷,没收试卷和作弊物证,在试卷上注明违纪、作弊记号,试卷作废,同时填写考场记事,连同物证材料一并送交教务科。

  5、监考教师要注意掌握考试时间,考试结束前5分钟时提醒考生。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得提前或延长考试时间。

  6、考试开始,准时发卷;考试结束,监考人员要当场清点考卷数,如实填写考场记录,对缺考、违纪、作弊的学生应有明确记载,并及时送交教务科。

  7、教务科负责考场的监考情况和考场纪律检查,巡视检查考试期间所有考场,负责解决临时出现的考务问题并检查监考人员的监考情况。

  教案检查工作制度

  为了搞好我校常规教学管理,从严治校,促进教师更好地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科学地设计每一节课,切实提高教学质量,需实行教案检查制度。

  1、在校教务部门的支持下,每学期应有计划地开展教案检查,作为常规教学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教师业务考核的依据之一。

  2、教案检查为集中检查。集中检查由教务科主持,主要是全面了解教师教案书写情况,是否正确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是否与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相符。教案每月检查一次,并对其教案进行评分。其结果记入量化考核。

  3、对不配合检查的教师,无教案或不按标准书写教案的教师,要令其限期改正,不改正者,其业务考核该项内容教务科按“不合格”填写。

  教师备课工作制度

  为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适应新课程改革的要求,依据《铁岭市教学工作基本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备课是教师的职业劳动。

  它的基本任务是:在把握教学大纲,吃透教材,摸清学生情况的前提下,按照教学的规律,进行课堂教学的创造性设计。

  二、教师备课以个人备课为主,同时实行相同学科集体备课。

  集体备课的主要内容是研究教学目标、重点、难点、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研究教法和学法指导;统一教学目标、作业量、测试内容。

  教学目标应包括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思想教育目标三个方面。

  三、备课要做到“三备”,即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

  备教材的要求是“三读”教材(即通读全期教材、熟读单元教材、精读课时教材),吃透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和系统性,掌握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内容和要求,掌握重点、难点、关键,明确课时教学目标。要求学生完成的作业和实验,教师必须自己先做一遍。

  备学生的要求是摸清所教班级学生的学习水平底子(上、中、下)及发展变化情况,经常分析学生,特别是中、下学生的学习上的优、缺点和学习上的障碍,及时收集反馈信息,教学有的放矢。还要研究学生的年龄特征,心理状况,兴趣爱好,使教学符合学生实际。要面向全体学生,查漏补缺狠抓中、下面。

  备教法的要求是坚持以学为主,启发性、讲座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要研究突出重点,解决难点,抓住关键的方法,探讨发展智力、培养能力的途径。

  四、写好教案。

  教案要按课时逐节撰写。根据授课内容,理论课教案一般以不超过2课时为单位编写;实习课的教案每次一般以一个课(专)题(项目)为单位编写。

  教案内容包括:课题、班别、授课次序或日期、教学目的的要求,教学内容要点、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教具及参考书,复习、提问、课堂练习、课后小结、课外作业安排、时间分配、板书设计等。习题课的备课要按照教学大纲和学期授课计划的要求,选择有代表性的能使学生举一反三的习题,习题量要适当,所需时间要与计划课时相适应。

  五、备课要逐年更新内容

  教务科要制定计划安排教师制作电子教案和课件;计算机教师必须有电子教案;教师要按统一印发的、规范的备课本进行备课,不许以课本或教学资料上的评注圈点代替教案;备课时应同时准备好必要的图表、幻灯片、音像带、模型和标本等教具。

  六、技能课教师的备课还必须考虑工艺要求和技能操作要点等,还要做好实习材料、设备、工卡量具、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的准备,设计和编排学生实习操作的位置。

  七、严格执行教案检查制度。

  1、教师备课必须至少有一周的储备量,教师授课前须将教案送交教务科负责人检查签字;教务科对教师的备课情况应进行记录。

  2、上课必须带教案;不备课不得上课;无教案者不得授课。

  3、教务科每月检查一次教师教案;此外还可通过听课或巡视进行检查。

  4、每学期学校应对教师的备课簿进行一次普查。

  5、每学期结束后应把学期授课计划、教案装订好,交教务科保存备查。

  八、凡未能按要求完成备课任务的,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教务科对教师教案每学期进行一次评比。凡被评为“优秀教案”的,学校将按相关规定给予一定奖励。

  教师教学行为规范工作制度

  1、学习教育理论,树立新理念,掌握教育知识,探索教育规律;

  2、热爱、尊重学生,严格、耐心地教育学生;

  3、精通本科专业,了解跨学科知识并掌握现代科学信息;

  4、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教材;

  5、认真备课,写好教学设计;

  6、熟悉教案,认真上课;

  7、严密组织好课堂教学过程;

  8、讲课要深入浅出;

  9、创造生动活泼的课堂气氛;

  10、要妥善处理好课堂中的“偶发”事件;

  11、语言准确,形象生动;

  12、板书工整,设计合理;

  13、精心设计练习,认真批改作业;

  14、搞好课外辅导;

  15、做好教学效果检查;

  16、要寓思想教育于教学之中;

  17、开发学生潜能,造就个性发展;

  18、教学生学会学习方法;

  19、注意课堂卫生保健;

  20、总结经验,经常写教学反思和教后感。

  教师课堂教学规范工作制度

  课堂教学是实施的教学工作的主阵地。为了优化课堂教学,使我校教师在制定教学计划、备课、讲课、批改作业、课外辅导、考试考查及课堂教学管理方面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要求。

  一、教学文件

  教学文件是教师开展教学工作的基本保证,同时也是规范和评价教学过程的基本依据。

  1、授课计划

  任课教师在开课前根据教学大纲和教研组统一要求制定所任课程的授课计划(含教学时间分配表),一份自存,一份交教务科。以备随时查阅。教学计划应在开学第二周内完成。

  2、教案

  教师在上课前需撰写教案,写明课程教学要求、教学重难点、课堂小结、作业要求和教学安排等。教案要详细具体。

  3、考勤记录

  教师每次上课前应对学生点名,将学生的考勤情况记录在记分册上,尤其是要将迟到、旷课、病事假情况记录在案。

  4、成绩单

  任课教师在考试后及时批改试卷,认真填写成绩单,按时交往教务科。

  5、课程表

  课程表由教务科统一制定和下发,教师人手一份。教师上课安排必须以课程表为准,不得擅自变动。因特殊原因调课,须事先征得教务科同意,并填写调课单。

  6、课程表

  课程表由教务科统一制定和下发,教师人手一份。教师上课安排必须以课程表为准,不得擅自变动。因特殊原因调课,须事先征得教务科同意,并填写调课单。

  二、教学过程

  1、备课

  (1)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全面深入地研究本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全部内容,研究本课程在专业教学计划中的教学目标和要求。

  (2)教师应认真研究教材,大量收集相关资料,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编写详尽的讲授提纲和教学实施方案,设计并编写教案。

  (3)各学科组中规模较大的教研组要坚持教研组教师集体备课制度,统一进度和要求。

  (4)安排多媒体教师授课的教师应准备好教学所需的多媒体课件。如特殊原因需使用多媒体教室者要提前一周到教务科报计划,以便统一安排。需要实验教具的应提前报实验室工作人员,课前准备好相关教具。

  2、课堂授课

  (1)教师上课注意形象,做到衣着整洁大方,举止文明。上课期间关闭通讯工具(或调成无声),中途不得随意接打电话。不得在教学区吸烟。

  (2)以铃响为标准,按时上、下课。不得无故推迟上课、提前下课或中途离岗和旷岗。严格按教学计划实施教学,不得提前或推后教学内容。

  (3)未经教务科允许,不允许自行调课,私自请人代课。若有变动须提前报教研组负责人同意并填写调、补课单后方能执行。

  (4)教师负责组织教学,维持课堂纪律,保持教学秩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于课后向班主任、教务科反映情况。

  (5)课堂讲授要讲究教学方法,提倡启发式、主动式、案例式教学,积极引进现代的教学手段,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

  (6)教师负责学生考勤。教师在课前要核对学生的请假条(经班主任签字);课堂上突发的病、事假可由任课教师直接批准。

  (7)教师负责教室教学设施的正确使用,不得损坏丢失,教育学生保护公共教学设施,自觉维护环境卫生。

  3、作业

  (1)教师布置作业必须讲求实效,贵精不贵多,要体现大纲要求,要注意典型性和覆盖面。基础课、专业课教师至少每周安排作业一次。

  (2)作业要及时收交,及时检查。批改作业要认真、全面、正确,批改符号要规范;批语要恰如其分,以鼓励为主;不是叫学生代改。至少每班一周批改作业一次。

  (3)作业批改后要及时讲评,及时反馈。针对作业中的典型错误,分析错误原因,及时弥补知识缺陷。

  (4)作业评分:作业评分实行百分制。

  三、课程结束

  1、基础课、专业课

  (1)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在单元或期末进行知识梳理和总结,指导学生复习和练习。

  (2)考试:课程结束后须进行命题考试,检查教学效果。基础课、专业课应进行三次月考和期末考核。

  (3)技能考核:技能操作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作为期末总评成绩的参考分数。

  (4)评分:

  ①平时成绩:包括平时作业、月考和期末考试、学习态度(含出勤情况);

  ②期末考试评分(卷面成绩或卷面成绩加技能成绩);

  ③学期总成绩按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的比例评定。

  2、文化课

  (1)文化课教师在课程结束后教师应对课程进行总结,讲评、分析全班学生课程学习情况。

  (2)考试:文化课应进行月考和期末考试,检查教学效果。

  (3)评分:

  ①平时成绩:包括平时作业、月考成绩、学习态度(含出勤情况);

  ②期末考试评分(卷面成绩);

  ③学期总成绩按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的比例评定。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历年工作情况的重要历史记录,是教学管理重要档案之一。

  1、教师业务档案的内容包括:

  (1)个人简历;

  (2)年度工作量统计;

  (3)考核鉴定:教师考核鉴定表;教学检查、听课评议情况记录;

  (4)学术水平:论文;本人编撰出版的教材;科研或教学成果;

  (5)职务动态及奖惩情况;

  (6)参加各种比赛获奖情况等。

  2、每学期结束后,教师按要求上交各种材料,填报教学科研成果、著作、论文,会同教务科的各种评价,检查结果等装入教师业务档案。

  3、教师业务档案由教务科专人归档管理。检阅和摘抄教师业务档案,须经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管理员不得泄露档案中的有关内容。

  4、凡经核签的教师业务档案中所记载的内容,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

  5、教师调离学校时,经申请批准允许教师本人抄录或复印其业务档案。

  6、教师业务档案是永久档案,必须妥善保管,填写时应用钢笔。

  教师业务考核工作制度

  教师的业务考核必须纳入学校的整体工作中去,与教师的职务评聘、职称晋级和评先选优结合起来。

  1、学校成立教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

  2、教师的业务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3、每学期对教师在教学能力、教研能力、教学纪律进行师生民主测评。

  4、教务科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师量化考核细则。

  5、考核要全面,教师的思想品德、工作秩序也是考核的重点。

  6、对有特殊贡献者,同等条件等次优先。

  7、业务考核采取量化考核方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并接受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教师的复议。

  教师业务学习工作制度

  一、教师必须坚持两周一次的集中业务学习,丰富头脑、更新理念。

  二、保证学习时间,无特殊情况,业务学习时间不许被其它事情占用。

  三、每次学习必须按计划,有领导、有组织、有目的,内容要实,主持人必须先备好学习内容,语言精练,主题明确。

  四、教师学习不准迟到、早退。严守纪律,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五、学习要记录,要将所学内容记入业务学习笔记本。

  六、学期结束,教师将业务学习笔记交主管校长处审查。

  教学常规检查工作制度

  教学质量是一个学校生命力的源泉,教学检查是进行教学质量监控的有效手段,为加强教学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步实现教学管理科学化、制度化,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订本制度。

  一、开学前(期初)教学准备工作的检查

  1、检查的主要内容:

  (1)教师的备课情况、教学计划、教研室工作计划、及教材等;

  (2)教学资料的准备情况;

  (3)教学设施及各专业实训室相关设备的准备情况;

  (4)教师出勤情况;学生报到出勤情况等;

  (5)教师上课情况及学生听课状况(师生是否按课表准时上下课,是否严格维护课堂秩序);

  2、检查时间:教师开始上班——开学第一周。

  3、参加人员:以教务科、学生科为主分别检查开学前教学准备情况、第一周上课情况和学生到校、出勤情况;检查教学设施和环境卫生等情况。

  4、检查方式:备课检查采取批阅形式;开课运行情况采取巡查方式及结合班级日志记录;教学设施及实训室设备采取实地考察;计划与出勤情况以材料为依据。

  二、期中教学检查

  1、检查的主要内容:

  (1)检查教学进度和内容是否符合授课计划;

  (2)教师教案、课堂教学、作业批改情况;

  (3)日常教学秩序以及误课、调课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有无随意误课、调课,不按时上、下课等现象;

  (4)实训课教学进行情况;

  (5)收集学生对教学工作及教师的意见;

  (6)各专业活动及技能比赛情况;

  2、检查学生的实习,了解实习期间学生的纪律情况和实习效果,以及实习单位领导对学生的反映。

  (1)检查时间:第二周到十六周之内完成。

  (2)参加人员:教务科及实习科人员

  (3)检查方式:通过查阅教案、作业、听课等进行教学检查;召开学生(教师)座谈会等方式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情况的意见;日常教学检查工作主要是“天天查”, “天天查”即教务科每天对各班进行检查,内容包括:教师是否按时上下课,有无缺课现象,调(停)课是否经过审批,学生是否有迟到早退现象,是否有严重违反课堂纪律的情况。教务科及教研组长参评技能比赛;实习科长及实习指导教师跟踪检查学生的实习情况。

  三、期末教学检查

  检查内容:

  (1)期末考试准备情况、考试过程、阅卷和成绩评定、试卷分析;

  (2)学期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案、学生作业、课堂提问、听课等任务完成情况;教师、各教研室学期教学工作总结;教学设施检查统计并登记。

  (3)检查时间: 第十七周—十八周。

  (4)参加人员:教学校长、教务科人员、教研组长。

  (5)检查方式:教学检查采取巡查考场和阅卷现场、查阅教案、记分册、学生作业、教师听课簿、各教研室总结材料等方式,各实训室教学设施由各专业教研组长检查统计。

  四、学期末教学总检查汇总并存档。

  教学检查工作制度

  教务科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相结合的原则。

  1、教学检查是考核教师和掌握教学情况的重要措施之一。每月进行一次常规教学检查,检查对象为:教案、记分、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教学进度执行情况。

  2、教案检查后,按备课要求教务科长可与教师交换意见,也可将优秀教案举办教案展览。还可以就普遍存在的问题组织教师研讨。

  3、记分册检查,按教学常规的规定次数衡量。按平时成绩的计算要求,记录在《记分册》上,每一项记录采取百分制记分,并写明时间作为期末核定该生平时成绩的依据。

  4、听课簿的检查,按学校规定的次数衡量。即每名任课教师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

  5、一般课程每次课均应给学生布置作业,文化课不少于两题,每周批改作业次数不少于两次,且做到全批全改,有评语。语文每两周作一次小作文,每月一次大作文。专业课每周批改不少于一次;批改要详细。技能课和实训课每周一个实验报告。

  6、教师要提高批改质量,有批有改,并进行作业讲评。两不准:

  (1)不准找他人或学生代替教师进行批阅。既不利于教师了解学生做作业的情况,又影响学生做作业的积极性。

  (2)不准个别收阅或部分收阅。既不便于教师全面了解学生“反馈”情况,也会使部分学生对教师产生“办事不公”“偏爱”的误解。

  7、教学检查后,要签字、盖章,并作记载,为教师业务考核做好资料准备。

  教研活动管理工作制度

  一、教学活动的组织形式有集中有分散,可以是全体教师的大型教研,也可以是以教研组为单位的专门教研。

  二、教研活动要按计划进行,做到有内容、有安排、有记录、有检查、有总结,要保证出席人数,缺席者要说明理由。

  三、教研活动的内容应包括:

  1、学习教育理论及专业(学科)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和创新教学内容和方法;

  2、研究和开发教学成果,切磋技术技能,制作课件和改造教学设备仪器;

  3、开展学术研究,组织撰写论文;

  4、研究学生,形成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法;

  5、观摩教学、听课评课;

  6、开展“教书育人”的研究和总结;

  7、总结、交流教研活动和教学活动经验,积累教学资料;

  8、实习教师、外出培训讲师的汇报传达。

  9、教学校长、教务科长对教学工作的布置和要求。

  四、学校教务科和教研室应按照职责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的教研活动,每学期按上述教研活动内容有计划、适当、有效的安排活动,并做好活动的指导、总结和表彰工作。

  五、各教研组每两周进行一次教研活动,并把教学研究内容列入月工作计划,坚持做好活动记录、总结和资料积累。

  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工作制度

  1、主持教研室教学、教研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学校和本专业的决定、决议。

  2、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发挥好教研组长与教师之间的纽带作用。

  3、协助教务科长制定专业建设计划,并具体实施专业教学活动方案的制订、实施等工作。

  4、主持制订本教研室教学、科研、专业及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努力抓好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传帮带工作,培养青年教师,形成合理的教师梯队和能力结构。

  6、搞好教学、科研各个环节的组织管理和课程建设,协助教务科长搞好专业建设、教材建设和实训中心建设工作。

  7、负责教研室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教书育人、健康向上、团结协作的教学团队。关心本教研室人员的思想、生活、学习和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8、管理本教研室的各类教学用具、资料和教学文件。

  9、协助教学校长搞好教师的考核和技术业务培训工作。

  10、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考试监考制度

  任课教师有监考的义务。

  1、任课教师要按照教务科下发的监考安排表准时参加监考。考前10分钟两个人同时到教务科取卷。

  2、监考教师不准自己串换监考顺序,也不准找人代替监考。遇有特殊情况,应尽早与教务科取得联系,由教务科负责安排。

  3、一般情况下,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教师,任何一人也不准迟到,必须两人同时在场时才能发卷。

  4、监考教师要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热情地关怀考生。

  5、监考教师在考场内不准玩手机,不准阅读书报,不准唠嗑,两名监考教师要在考场前后分开,并适当进行巡视。

  6、监考教师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自行决定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

  7、监考教师要严格执行考场有关规定,对违纪考生,应提出口头警告,及时批评教育;对舞弊考生,应取消该科考试成绩;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要报请教务科处理。同时,填写《考场记事》。

  8、如发现监考教师不负责任,无视考生舞弊行为,或帮助学生监视考场外的流动监考和领导,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除在全校通报批评外,今后永不安排监考工作。

  课程教学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实施科学化教学管理,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促进教师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计划的制定

  1、教务科下达教学任务后,任课教师应在学期开学前制定好教学进度计划,一式两份,一份自己保留,一份在新学期的第一周前上交到教务科;

  2、教学进度计划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章节内容、教学安排、学时分配等明确。

  3、任课教师不得私自改变教学进度,如果确定需要改变计划,应向教学校长申报,经批准后,方可改变。

  二、备课

  1、钻研教学大纲、教材、和参考书,对教材力求“一懂、二透、三化”;

  2、了解学生,讲究因材施教;

  3、选择教学方法;

  4、琢磨教学技巧、艺术;

  三、教案的撰写

  1、教案的撰写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有明确的教学目的;

  2、根据教学目的和教材特点,联系学生实际,组织和处理教学内容;每个案都要标明重点、难点;

  3、根据教学内容及其特点,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重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养和训练,教学方法应突出教学重点;

  4、教案内容要与进度计划相吻合;

  5、不同教学内容、不同专业。不同学科可灵活编写符合教学要求的教案,允许不同风格不同格式。但必须教学过程完整;纲目清楚;有小结;有作业布置;内容充实。

  四、课堂教学

  1、按教学进度计划教学,有教案,备课充分;

  2、教学方法得体,对教学重点、难点的处理适当,因材施教,理论联系实际;

  3、板书辅助教学,要求条理清楚、规范;

  4、教室上课要做到仪表大方,精神饱满,课堂语言一律采用普通话;语言力求准确、清晰、简练、生动、通俗、逻辑性强、速度适中、语调应有抑扬顿挫;

  5、上课不得迟到、早退和随意拖堂,中间不得随意离开课堂。

  6、严格按照教案规定的时间、内容、方法讲课;

  7、注意调动学生注意力,妥善处理课中出现的意外干扰,保证教学顺利进行;

  8、做好课后总结,及时总结本课经验并写入教案;

  五、作业布置与批改

  1、文化课及专业基础课每周至少布置两次作业;专业技能课每周至少一次;语文每学期至少三次大作文;每两周一次小作文;

  2、作业按时批阅、发回;

  3、作业批改有全批、全改、部分批改、轮流批改等形式,采用何种方式由授课教师根据专业的要求而定。

  注意将作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记入教案,在下次课中解决。

  六、成绩检查

  1、成绩检查在于促进学生的学习、复习、巩固与运用知识,明确努力方向。帮助教师了解自身教学质量,改进教学工作;

  2、检查方法分平时检查(课堂提问)、阶段考试(月考)、期末考试;

  3、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出好试卷;

  4、任课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批改试卷,并做好成绩统计,及时上交教务科;

  5、成绩统一按百分制评分,60分为合格;

  6、评分标准要恰当,评分应公正;

  七、教学工作的检查

  1、制定听课计划,每学期每位教师听课至少10节,并认真写听课评价。

  2、查阅学生作业,检查教师对作业的布置和批改情况;课堂提问次数及记分情况;

  3、每月检查教案一次;

  4、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5、所有工作检查结束后,都应登记在《教师量化考核登记表》上;每学期均对教师工作做全面检查。

  八、教学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是检查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途径和方法,每学期期末任课教师都从本学期教学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学生成绩情况分析等方面做好本学期的工作总结;教研组长写出本专业的教学工作总结。

  美术实训室安全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地规范美术专用教室的管理,更好地提高设备的使用率,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美术专用教室是开展美术专业教学的场所。

  二、凡进入美术专用教室的人员,需保持室内整洁安静,禁止喧哗、吸烟、随地吐痰、乱丢纸屑。

  三、禁止携带任何食品、饮料进入美术专用教室,保持室内及各项设备的整洁卫生。

  四、禁止利用室内设备进行与学习无关操作。

  五、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不得造成设备超负荷进行。

  六、美术专用教室用完后,负责人切断设备电源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七、工作人员与使用部门要共同维持好秩序,保证门道畅通,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

  八、提高防盗意识,加强物品管理,做到每天检查;对于不安全的因素(如门窗不牢等)要及时处理。

  以上规定请认真遵守,不得违反,如有违例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关于缺考、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及补考规定制度

  一、科任教师根据《教学常规》关于成绩的评定办法,即平时10%,月考20%,期末考试成绩70%的比例评定期末总评成绩。总评成绩不及格,下学期补考。

  二、考试作弊被抓者,该科成绩以零分计,下学期补考,一年内取消评定奖学金和各种评优资格。

  三、考试期间有事必须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写书面假条,班主任签字批准交到教务科。下学期开学给予补考,无故没经请假缺考,另行处理。

  四、以下情况之一者加重处罚

  1、考试中作弊,不服从作弊处理。

  2、考试中作弊,被按作弊处理,考后纠缠监考人员或进行报复者。

  3、因考试违纪已受过处分再次作弊者。

  五、每学期都有作弊记录者,取消升学报考资格。

  任课教师业务量化考核工作制度

  一、上交学期教学计划,最高5分。

  1、有详尽计划——5分

  2、有粗略计划——3分

  3、无计划——0分

  二、上交教学进度表——5分。

  三、教案检查,最高20分:

  1、按时接受检查,环节齐全,数量足够——20分

  2、按时接受检查,环节或数量有缺失——15分

  3、未按时接受检查——减5分

  4、实际备课科数少于应备课科数,少一科减5分,以上交备课簿为准。

  四、上交记分册,最高5分:

  1、记录详细——5分

  2、记录不详细——3分

  3、无记录——0分

  五、上交学生作业本,最高5分:

  1、留、批作业——5分

  2、留但不批作业——3分

  3、不留作业——0分

  六、上课质量方面,最高15分,以教务科查课记录及学生班级日记为准:

  1、上课态度认真,为学生耐心讲解,与学生积极互动,课堂效果较好——15分。

  2、上课经常不讲课或讲解内容过少,此项得分为5分。

  3、未遵守上课时间,迟到早退,中途离开课堂,接打电话,每次减2分。

  4、旷课每次减5分。

  七、课堂管理方面,最高15分,以教务科查课记录及学生班级日记为准:

  1、对学生的课堂秩序进行管理,无说话、吃东西、睡觉、化妆等违纪现象——10分

  2、个别或少数学生有以上违纪情况,教师不予管理——5分

  3、多数学生有以上违纪情况,教师不予管理——3分

  八、教学工作量,最高15分。

  1、周课节数在8节以上或教授科目为3科或以上——15分

  2、周课节数在6节以上或教授科目为2科或以上——12分

  3、周课节数不足4节——8分

  九、学生评价教师活动,按满意率给分,最高10分。

  1、满意率在90%或以上——10分

  2、满意率在70%--89%——8分

  3、满意率在50%--69%——6分

  4、满意率不足50%——0分

  十、上交教学工作总结:按学期工作、取得成绩、存在不足及今后打算几个方面撰写,最高5分。

  1、有详细总结——5分

  2、有粗略总结——3分

  3、无总结——0分

  十一、上交试卷分析:期末判卷后,根据所教课程,写试卷分析,视情况给分,最高5分。

  1、有数据统计,详细分析——5分;

  2、有数据统计,无分析——2分

  3、无试卷分析——0分

  十二、串课量化标准:

  1、串课每节减0、5分。

  2、被串课的老师,即与不能正常上课教师调换课节的老师,每节加0、5分。

  十三、误课量化标准:

  因个人原因不能上课,且非串课,则视为误课,每节减1分。

  十四、代课量化标准:

  1、代课1节——加1分

  2、每月累计代课超过8节,加5分。

  十五、听课方面:

  1、以听课前到教务科报备和上交听课簿记录为准。

  2、每听课一节并上交听课簿加1分。

  3、听校级以上公开课并上交听课簿,每节加2分。

  十六、上校级公开课,按照评课标准,视效果情况,最高5分。

  1、优秀——5分

  2、良好——4分

  3、一般——3分

  十七、参加教学比赛,按取得获奖名次,按级别、等次加分,最高10分。

  市级:1、一等奖——10分         2、二等奖——8分

  3、三等奖——5分          4、未获奖项——2分

  省级:1、一等奖——15分         2、二等奖——12分

  3、三等奖——10分         4、未获奖项——8分

  十八、在接受指派任务(外出培训、参加会议、辅导学生参赛等)方面,最高5分。

  1、积极接受并认真完成指派任务——5分

  2、辅导学生参赛,根据获奖情况加分。

  市级:1、一等奖——5分         2、二等奖——3分

  3、三等奖——2分         4、未获奖项——1分

  十九、不参加校内教学会议,根据情况酌情加减分。

  1、按时参加教学会议——5分

  2、无正当理由,缺席一次扣1分

  3、有正当理由请假,缺席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二十、说明

  1、以上项目,每月统计一次,每学期期末汇总,得出年度任课教师教学量化总分。

  2、该量化考核作为学校教师年度考核依据。

  实习指导教师管理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发展高职教育,认真做好高职教育工作,搞好高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应以身作则,以良好的形象影响学生,带好学生实习、实训工作。

  二、具体任务:

  1、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特别注意学生的思想波动,及时做好学生的安定工作。

  2、检查和督促学生的工作情况:每天上午、下午各到学生所在实习车间巡视一次,学生如有加班,应看望加班学生;每晚到学生宿舍与学生谈心,交接意见,及时了解学生动态。

  3、关心和爱护学生,注意学生的生活、身体状态,如有情况及时反映经厂方,让其休息并及时看医生。

  4、严格要求学生,加强劳动纪律,不准学生出现迟到、早退现象。如发生应予以严厉批评,并给予通报批评。

  5、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及时处理安全问题。晚5、30以后回宿舍的学生应问清原因,并提出批评。

  6、 传述和贯彻学校及实习单位有关的计划和决定。及时将各方的工作意见传达给学生,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  将学生合理意见反馈给实习单位,共同协商、解决问题。

  实习学生规章制度

  1、学生必需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仪器设备丢失赔偿处理办法。

  2、学生进入实习场所时不得穿拖鞋,不得带食品,不准大声吵闹,保持安静等待组长分配当日的工作任务。

  3、学生必需按时上下班,各组长做好每日的考勤。

  4、工作岗位由组长分配,各组员必须听从组长的安排,各组员不得在没有得到组长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更换工作岗位。组与组人员的调换必需得到指导老师的同意。

  5、关键岗位由指导老师指定学生,经过指导教师严格训练才能上岗,工作时必需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未经指导教师严格训练私自上岗学生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6、严禁在实训场所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的物品带入。打开通风设备保持空气流通。若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向指导教师反映。

  7、实习期间未经组长允许,不得离岗,窜岗。请假必需经指导教师同意。

  8、实习期间必需做好实习场所每天的卫生工作。

  实验室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 原则,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切实做好防盗、防破坏、防火灾、防事故、防环境污染,保持整洁。

  实训室管理工作制度

  为加强我院实训室的管理,净化实训室环境,严肃实训课堂纪律,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实训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效果,保证实训教学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训室任课教师须知

  1、 使用实训室必须列入实践教学计划。如因特殊情况需使用实训室,应提前两周向实训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实训管理中心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2、 上课时须提前10分钟到达实训室,进入机房必须穿鞋套或专用拖鞋。

  3、 组织学生分组对应入座,并选举一名小组负责人。

  4、 教育学生要遵守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5、 指导学生要围绕课堂内容进行学习,负责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认真巡视检查,及时制止学生在课堂上打游戏、聊天或进行与教学内容无关的操作,并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如对违纪行为视而不管将追究任课教师的责任。

  6、 严格按照相关教学内容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并监督和指导学生按照规程操作,负责设备的安全运行。

  7、 实训结束,将实训设备恢复到正常状态,并做好机器设备的使用记录。

  8、 负责安排学生在实训结束后做好卫生清洁工作,实训结束时通知实训室管理人员并接受其检查、签字交接。

  二、实训室使用班级学生守则

  1、应根据教学计划和实训管理中心的安排在指定的实训室进行实训。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实训课,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课。

  2、实训前必须认真预习实训内容,明确实训目的、原理、方法和步骤。进入实训室必须穿好鞋套,否则不予进入。

  3、进入实训室后应听从任课教师及管理人员的安排,对号入座,保持安静,遵守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非实训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训室。

  4、严禁在实训室内玩游戏、上QQ聊天、听音乐、看电影和登录不健康网站,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上机课停课两堂,第三次该课程成绩为不及格。对于情节恶劣、屡教不改者,交由学生科进行违纪处理。

  5、注意保持实训室的环境卫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污染物品进入实训室;严禁把食物和饮料带进实训室;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6、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如实、详细地向任课教师或实训室管理人员报告,否则责任自负。

  7、爱护实训室的一切设施,严禁更改机器设置、严禁更换实训室机器配件。不得有破坏电脑设备的行为,不得随意删除文件或拷贝并散播病毒文件,不得在设备和课桌上乱涂乱画,不得擅自拆卸设备或将实训用品带出实训室。对于故意损坏实训室设施的行为以及人为设置障碍或故意损坏设备的行为,赔偿相关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8、实训时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学习。

  9、下课前应正确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清理好桌面物品,保证实训室的整洁,将桌椅板凳摆放整齐。负责卫生值日的同学要将黑板擦干净,并对本班使用的实训室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和整改,其卫生状况经实训室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三、实训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根据实践教学计划和有关课程使用实训室的课表安排,提前安排好实训地点。

  2、实训前按照要求做好实训设备的准备工作,检查有关设备的完好情况,如发现故障应及时解决,以保证实训的顺利进行。

  3、提前10分钟到达实训室,负责实训室的开、关门;进入机房必须穿鞋套或专用拖鞋。

  4、检查进行实训班级的学生是否按照有关规定穿好鞋套并进行处理。

  5、上班时间不得擅离岗位,保证及时解决实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6、有责任与任课教师一起巡视督查,及时制止学生在课堂上打游戏、聊天或进行与教学内容无关的操作。

  7、督促实训室使用班级做好实训室的日常卫生工作,并进行检查;对不认真执行卫生打扫的班级和学生,要追究责任人并记录上报。如由于督促检查不力造成环境恶劣,应承担相应责任。

  8、定期检查实训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完好程度,做好实训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率。

  9、负责实训室物资设备的保管工作,建立明细帐卡,认真记录,及时清点,使实训室物资设备的帐、物相符。

  10、负责实训室的安全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尤其是检查机房的电脑、电源、插座等有关安全隐患,严禁在机房内吸烟、使用明火、私接电源;每天下班时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11、定期做好实训室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统计记录工作。

  12、对不认真执行以上有关制度的实训室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警告、离职处分。

  听课评课工作制度

  为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适应新课程改革的要求,依据《铁岭市教学工作基本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人员及时数要求: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节,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务科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其他中层以上的领导和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开展教评教、学评教的评教活动;分管教学副校长和教务科长每学期期初、期中、期末都要认真检查教师的听课笔记,并作好记录和评价。

  二、听课评课工作由教务科组织、实施和管理。教务科要认真组织好公开课、实验课、示范课、观摩课,开展优质课评比和教学基本功竞赛。教师要积极承担开课任务,注意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和原则,使用现代教学媒体,创造性地开展教学活动,展示自己的教学风格,提高教学质量。

  三、集体听课由教务科组织,统一安排听课计划;教师个人听课由教务科会同教研组制定好听课计划并提前通知授课人和听课人;校长、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务科长、教研室主任及其它行政干部听课可不事先通知,随时到教室听课。

  四、听课前要有准备,要了解听课内容,钻研教材,查阅有关资料;听课时要虚心学习,尊重别人的劳动,不得随意进出,要认真做好记录,不得当场议论。

  五、听课后要认真组织评议,各抒己见,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提高。评课时先由授课人说明本节课的教学思路和设计理念,提出自己独特的见解;评课人必须遵循课程标准和教学规律,提出中肯的看法。评课时,授课人要虚心接受他人的意见并有教后记,评课人要有评后小结。

  六、听课人员在听课后,应及时、认真填写《听课评课表》,并及时交教务科保管,《听课评课表》由教务科统一印发。

  七、教务科应对《听课评课表》中所记载的主要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并及时上报领导和反馈给授课人。教学管理部门要善于总结推广经验,实事求是地指出存在问题,要求有关教师及时改进。

  八、教务科要及时做好教师听课评课的登记、统计工作。

  九、对于教师听课少于规定的课时或只听不评等听课违规行为,教务科将按教师量化考核细则执行。

  学前实训室安全工作制度

  一、日常管理制度

  1、离开实训室应注意锁好防门窗。有人员进出实训室,管理人员应负责安全防范工作。最后离开的人员必须检查和关闭所有门窗。

  2、管理人员离开工作区域前,应保证工作区域内保存的重要文件、资料、设备、数据处于安全保护状态。

  3、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禁止将实训室相关的钥匙等物品和信息外借或透露给他人。遗失钥匙、泄露安全信息要即时上报,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证实训室安全。

  4、不允许与实训室工作无关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操纵实训室任何设备。

  5、出现实训室盗窃、破门、火警、水浸、110 报警等严重事件,实训室工作人员必须以最短的时间到达现场,协助处理。

  二、实训室用电安全制度

  1、实训室人员应掌握用电安全操作和知识,了解实训室内部的供电、用电设施的操作规程,掌握实训室用电应急处理步骤、措施。

  2、实训室应安排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定期检查供电、用电设备、设施。

  3、严禁随意对设备断电、更改设备供电线路,严禁随意串接、并接、搭接各种供电线路。

  4、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必须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员提出解决。

  5、最后离开实训室的工作人员,应检查所有用电设备,应关闭长时间带电运作可能会产生严重后果的用电设备。

  6、使用功率超过特定瓦数、高温、炽热、产生火花的用电设备前,必须得到上级主管批准。

  7、在外部供电系统停电时,实训室工作人员应全力配合完成停电应急工作,平时注意节约用电。

  三、实训室硬件设备安全使用制度

  1、实训室人员必须熟知实训室内设备的基本安全操作和规则。

  2、应定期检查、整理硬件物品,定期检查运作状态,及时了解硬件运行状态。

  3、禁止随意搬动设备、随意在设备上进行安装、拆卸硬件、或随意更改设备连线、禁止随意进行硬件复位。

  4、禁止在设备上进行试验性质的配置操作,确实需要,应找专业人员处理。

  5、对硬件设备的更改、调试等操作应预先发布通知,并且应有充分的时间、方案、人员准备,必须有完备的应急措施。

  6、不允许任何人在设备上进行与实训内容无关的任何操作。

  学前实训室管理员工作制度

  一、负责所管理的实验实训室的教学准备等教学服务工作,要求课前10分钟开门,课后及时关门。

  二、负责检查本实验实训室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做好设备的整理、保养、维护、维修及报修工作,保证设备、设施的完好。

  三、负责本实验实训室的安全工作,做好防火(主要检查各电器开关及消防设施)、防盗(妥善保管实训室钥匙、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及时发现隐患等)、防潮、防锈(做好设备的保养)、防水、防脏、防浪费、防自然灾害(台风、暴雨、雷电等)等工作;

  四、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实验实训室有关制度、规程等的上墙和环境文化建设;

  五、严格执行《实训室卫生管理制度》,督促搞好实训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六、负责实验实训室设备的户口登记和期度、年度检查的基础工作,检查、统计、保管本实验实训室《设备使用记录》等设备使用情况记录;

  七、根据教学需要,及时提出实验实训室建设与改进建议;及时按维护维修要求或实训教学项目要求向中心报出费用预算与购置计划,确保教学的顺利进行;

  八、熟悉各班级在本实验实训室的教学项目(课题)的基本内容及对设备的性能、用途和操作的要求;

  九、做好课前准备及课后检查验收工作,督促检查教师及时规范填写每次上课的《设备使用记录》;参与、监督检查上课的过程管理,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十、负责学生琴房、舞蹈室、声乐室的钥匙领取、登记、发放和收回。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实训室设备、工具、低值易耗品和材料的领取、保管和发放工作要做到数据准确,帐(卡)物相符。

  2、对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和材料的保管要根据物质的不同性能与要求,分别做到防火、防尘、防光、防热、防冻、防震、防潮、防锈、防腐等工作,并经常检查,防止损坏和丢失。

  3、实训设备的领用、借出、调发都必须严格遵从办理手续,要经主管领导签字后由保管员亲自办理,并认真登记账目。

  4、具体负责管理实训仪器设备,包括低值易耗品和材料的丢失、损坏、积压、报废的统计、上报和处理工作。

  5、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实训室物资的年终盘点、清理、核实工作。

  6、做到安全保管,管理员不得将保管室的钥匙转让他人代管,做到公私分明。

  专任教师岗位责任工作制度

  1、爱岗敬业,教书育人,遵章守纪,为人师表。

  2、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进程表,认真编制学期授课计划,制订实习、演练、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计划,并认真落实执行。

  3、认真备课,提前准备教案;按计划完成每一节课,认真书写教案,严格学生考勤。

  4、按规定布置作业,按要求认真批改;严格考查和考试,客观准确评定成绩。

  5、积极参加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和教材建设;积极参加指导学生第二课堂活动。

  6、注重知识更新,不断提高业务,做好业务进修计划。积极参加一切教学活动。

  7、积极进行教学改革,积极参加教研和科研活动。

  8、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学校组织的其他各项活动。

  9、配合班主任积极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科工作制度

  学生管理十项规定及量化扣分制度

  一、尊敬师长,不得顶撞老师。

  二、保持校园卫生,不乱丢弃杂物。

  三、严禁在上课时间使用手机。

  四、禁止迟到、早退、不得无故旷课。

  五、按时参加大课间活动,及时站队,服装整齐。

  六、保持楼内安静,右侧通行。

  七、禁止学生烫发、染发,不佩戴首饰,不穿奇装异服。

  八、禁止吸烟、饮酒、赌博。

  九、严禁校园欺凌行为。

  十、严禁携带管制刀具。

  说明:每学期个人量化考核分数基数为15分,每个人扣分情况由班主任在量化考核表中记录。根据违纪情况相应扣分,并罚劳动值日,劳动内容由学生科安排。扣满10分通知家长,告知家长学生在校表现情况,警告学生,写保证书。屡教不改者扣满15分劝退处分。

  量化扣分表:

项目

个人量化

班级  量化

附加处罚

1

顶撞老师、影响老师上课

-5

-2/人

公开正式道歉、处罚劳动写检讨。或根据情节开除处分。

2

乱丢弃杂物

-2

-0.5/人

罚对应班级分担区值日一周。

3

违规使用手机、教学楼内充电

-2

-1/人

没收手机和充电物品、手机期末返还,其他充电设备和充电器不再返还。

4

迟到、早退、无故旷课

-2

-0.5/人

迟到当日停课,每学期迟到超过10次迟发毕业证。

5

不穿校服屡教不改

-2

-0.5/人

警告后通知家长立即接回家整改。

6

楼内跑跳大声喧哗

-2

-0.5/人

罚劳动值日一周。

7

烫染发,佩戴首饰,奇装异服、化妆

-2

-0.5/人

立即整改,合格后返校。

8

吸烟、饮酒、赌博

-5

-1/人

通知家长立即接回家,根据情节停课、记过、劳动、留校察看或劝退处分。

9

打架、校园欺凌

-15

-2/人

根据情节记大过、留校察看或劝退处分。因情况交给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处理。

10

携带管制刀具

-10

-1/人

没收管制刀具、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

  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制度

  为杜绝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根据县委、县政府及教育局文件精神,经学校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我校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措施:

  一、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防范欺凌事件发生

  学生间发生欺凌事件,给受欺凌的学生在身体上和心灵上受到双重创伤。因此,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引导、疏导显得尤为重要。当前,我校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1.多措并举,防范学生欺凌行为的发生。一是做好易受到欺凌学生的排查工作。特别对性格内向,在同学间无存在感的;易引起同学不满和反感的;身体机能存在障碍的;性格或行为上有异于他人的。针对这类学生,在学习、生活上学校教师给予了更多的人文关心、照顾,重点培养他们的自信心,做到与同学融洽相处。二是营造同学之间互帮互助的良好班风。三是随时关注这类学生的思想变化,发现行为异常时能及时介入。引导学生在受到欺凌时,及时与家长、老师沟通,寻求帮助。

  2.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警示教育。校园欺凌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学生正值叛逆青春期,有的孩子父母疏于管教,在处理同学关系时太过极端;有的受音像制品、网络游戏、暴力文化等的影响,对待个别同学持暴力手段。针对这类学生,学校、班级通过举办讲座,班队会等活动,把一个个校园欺凌案件中的“受害者”、“欺凌者”、“旁观者”不同程度受到的伤害展示给学生,引导他们从活生生的案例中吸取教训,克制自己,正确对待自己的言行。

  3.搭建心理教育平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班级工作计划,有课时计划;学校设有心理咨询室及相关设施,并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坚持开展心理辅导工作;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及德育干部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系统的培训和进修,用正确、有效的方法引导、疏导学生心理健康,预防和矫正学生心理障碍,让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二、建立家校联系,不断完善家庭、学校共管机制

  受到未成年人心智发展的限制,多数孩子在欺凌和受到欺凌后不会主动告诉大人,但他们的行动还是会露出一些不寻常的地方,一旦发现问题,学校与家长能及时联系,防他们的行为走向极端。学校一方面通过召开家长会、家访等形式,要求家长要关注子女的成长,不能只顾工作,对子女的行为变化不闻不问,特别是农村留守学生、进城务工人员,要求家长每周都要与班主任联系一次,全面了解孩子在校情况;另一方面将作息时间通报给孩子的监护人,孩子一旦迟到、缺席,班主任能及时与家里取得联系,对孩子遇到的问题给予正确的引导教育,并督促他们不与社会闲杂人员接触。

  三、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优化学生成长环境

  解决校园欺凌问题,还需要社会全员参与,综合治理。主要从这几方面入手:

  1.学校与所在地街道、社区及村等取得联系。通过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和谐社区活动,为学生开展有意义的社区教育活动。

  2.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邀请发挥法制副校长高巍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发挥在学生法制教育、维护学校安全和秩序方面的积极作用,尤其是在处理“欺凌”和“被欺凌”学生事件中的调解教育作用,增强学生法治意识,教育学生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学校学生科、安全办要及时发现、调查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住宿学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住宿生常规

  1、听到起床铃后,舍长负责催叫住宿学生起床,迅速整理内务工作。

  2、按时到教学楼上课,各宿舍舍长要检查本宿舍学生离开情况,发现问题要报告值班教师,值日生要在离开宿舍前打扫好卫生并关好门窗。上课期间不准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须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准许的假条。

  3、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准备就寝,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值班教师查床时,舍长及其他同学做好配合。熄灯铃响后不准再说话、打闹等出现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更不准外出宿舍楼。

  4、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区,同学之间要讲文明,不说脏话,要讲团结,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要讲究仪表。言行举止、仪表要符合学校的要求。

  三、宿舍规则

  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

  2、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老师;

  3、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5、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

  6、节约水电,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烧水;

  7、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楼,若有特殊情况,有相关领导批准并在管理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

  8、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

  9、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严禁乱串宿舍。

  11、做好宿舍保卫工作,不准把蜡烛等火种带进宿舍,不私拿同学的物件。

  12、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准直接去亲戚、同学家过夜。

  13、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14、不能在床、门、门窗玻璃、墙壁等处乱贴乱画。

  15、熄灯后,不能在宿舍内说话,影响其他人休息。

  四、宿舍纪律

  1、起床铃响后,无故不起床或晚出寝,每人次扣班级0.5分;

  2、按规定时间离开宿舍,到教室学习,无故在宿舍内而不到教室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0.5分;

  3、私自更换房间者,每人次扣班级1分;必要时取消其住宿资格。

  4、自换床位就寝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5、值班人员点名查人数时,无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0.5分;

  7、私自移动宿舍内设施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查不到具体人,扣宿舍集体分。

  8、课间无故进入宿舍楼而无班主任批条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9、带领外来人员到宿舍就寝者,每人次扣班级2分;同时,取消其住宿资格,并给与相应处分。

  10、没有班主任批准、值班人员同意而私自回家、在亲戚、同学家过夜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并给与相应处分。

  11、在宿舍内乱倒垃圾、脏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12、向窗外、楼下乱扔杂物、乱倒脏水者,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1分;

  13、学生上课,而没有关闭宿舍内电器者,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2分;

  14、在床、门、窗户、墙壁等处乱涂乱画者,每处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1分。

  15、私自把有关火种带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16、自己内务整理要求及时、规范,乱摆乱放者扣班级积分1分。

  五、宿舍卫生标准(设卫生积分5分)

  1、地面(0.5分):干净,床底无杂物,宿舍内无卫生死角;

  2、窗户和窗台(0.5分):窗玻璃干净无尘土、无贴画等,窗台干净无尘土且不乱放其他物品。

  3、床上(0.5分):被子、枕头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放在床尾一端;床面伸展、干净,无杂物;

  4、鞋:(0.5分):每人的鞋必须整齐摆放在床下;每人摆的鞋最多不超过一双鞋;

  5、物品(0.5分):各人相关物品必须摆放整齐,规定摆放位置的必须按规定摆放,不得乱放。

  6、空气新鲜(0.5):宿舍经常开窗透气,保持空气新鲜,不能有异味。

  7、卫生区(0.5分):本班卫生区内打扫干净,无杂物,污水。

  8、墙壁(0.5分):墙壁无乱写乱画、无贴画、无铁钉、无粘钩乱挂物品。

  六、检查、奖惩

  1、各个寝室选举产生一个舍长,负责本寝室日常的卫生、纪律等管理事务;

  2、每个寝室每天必须安排值日生,在舍长的督促、指导下,负责本寝室本天的卫生、纪律情况;

  3、宿舍纪律的检查、管理由管理人员及值班人员检查完成,并且纳入学生量化管理范围。

  4、宿舍卫生由学校集中检查,卫生每周抽查一至二次,结果以量化的标准计分。

  5、宿舍内有违纪现象,而不能明确具体学生的扣本宿舍学生所在班级积分。

  6、对于混合宿舍,各班主任要协同管理。宿舍整体扣分、卫生得分为各班共有。

  7、各班宿舍卫生得分为本班学生所在宿舍得分的总平均分。

  学生在校使用手机管理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养成良好的手机管理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基厅函《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符合以下规定。

  第二条:手续办理与承诺

  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家长签字同意,报班主任登记。

  2.承诺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文明使用。

  3.承诺学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机,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机丢失或损坏,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4.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第三条:使用规定

  1.遵守学校统一管理规定,住校生早自习之前交手机,走读生到校交手机,班里统一保管放在手机储存室,不在教学时间(早自习、正课、晚自习)内使用手机。

  2.不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等教学场所内使用手机。

  3.熄灯就寝后不使用手机。

  4.考试过程中不携带、不使用手机。若因未留意而携带手机,应主动交给班主任。

  5.在教学时间内、教学区域内、熄灯就寝后关闭手机。

  6.仅限于使用手机的通讯功能,不得利用手机聊天、接收或传播不良信息、考试作弊等。

  7.家长因重要紧急事项联系学生,必须在学生休息时间内进行。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可与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联系。

  8.学生手机号应在班主任处准确登记。

  第四条:检查

  1.学校各科室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宿舍管理员、学生会干部有权检查学生使用手机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2.学校各科室干部、班主任有权在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抽查学生手机状态,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条:违反本规定的处理办法

  1.违反本规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评教育,并通报家长,没收手机由学生科统一保管,期末返还;第二次由学生科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手机期末考试结束后由家长到校领回,该生在校内不能再携带使用;

  2.考试过程中携带或使用手机,没收手机,按作弊对待,依据我校《学生违纪处罚办法》处理。

  3.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或认错态度差,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附则

  1.本规定由学生科组织实施,解释权属学校学生科。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每发生一次违规现象,扣班级量化考核分1分。

  学生干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更好的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保证学生干部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促使学生干部自身的发展,完善我校学生干部的考核,特制定本制度。

  2.学生干部是联系学校和广大学生的桥梁,在学生科领导老师的指导下,在以学生会主席团带领下,开展一切学生工作。

  3.学生干部是学生推选出来的代言人,职责便是真诚服务同学,时刻把同学利益放在第一位并始终以满腔的热情,良好的心态及公平、公正、公开的作风面对工作,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多用人格魅力去感化,少用命令口吻。

  4.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必须在各方面成为学生的表率,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学生干部的产生任免换届

  1、学生干部的选举,应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民主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由学生工作领导老师经过学生演讲述职后讨论确定。其他学生干部采取推荐,自荐等不同形式,通过公开竞选,民主选举产生。

  2、在特殊情况下,学生干部也可由组织指定,任命或招聘的形式产生,学生干部经确定后方可任职。

  3、学生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自动辞职。

  (1)违反国家法令,法规和校纪校规,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含警告)处理和处分。

  (2)严重违反学生干部管理制度,屡次教育不改者。

  (3)在任职期间有两门主要课程(含两门)严重不及格。

  (4)不团结,互相拆台,使工作不能顺利完成或集体利益受到损害。

  (5)以职权谋私利,屡次教育不改者。

  (6)个人素质和道德水平低下,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

  (7)不服从管理,闹事者,不服从上级或组织安排,屡次教育不改者。

  (8)对上级或组织安排有意见,不能采取正确的方式提出意见而闹事者。

  (9)干部考核中不及格者。

  4、学生干部的换届制度

  (1)时间:每年迎新后。

  (2)先由学生工作领导老师确定主席团名单并公示。

  (3)学生干部一旦产生,任期一年,不得无故离职。

  三、学生干部的考核制度

  1、每位学生干部给予基础分8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分-79分为合格;81-85分为良好;86分及以上为优秀。不及格者辞退;优秀者作为各类评优评先的对象。具体扣分加分情况:

  (1)学生干部应当勤奋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迟到或早退,每次扣个人考核分2分,并对当事人予以教育。旷课每次扣个人考核分3分。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屡次不改的予以劝退处理。

  (2)开会无故迟到或早退,每人每次扣2分,3次以上每次扣3分,无故缺席扣3分,3次以上每次扣5分,开会不带笔记本,不认真做好记录,每人每次扣1-2分。不能认真传达会议精神,造成后果者,视其情节,每人每次扣1-10分。

  (3)干部之间互相矛盾,经劝阻无效,每人扣5-10分,视其情节,给予严重通报批评或撤销其职务。

  (4)拒不参加活动,每人每次扣3分;无故迟到者每次扣1-2分,缺每次扣3分。

  (5)办公室值班中迟到、早退、缺席,每次分别扣2分、2分、3分,不能认真做好记录的,每人每次扣1分。

  (6)校通报批评每次扣5-10分,通报批评每次扣3-10分。

  (7)开展活动必须有计划有总结并及时上交。超期的,扣负责人考核分3分。应交活动计划或总结之日起五天内仍未补交的,视为无计划,无总结,扣负责人考核分5分。

  (8)各类需要上交的东西,未按要求上交的,视其情节,扣1-5分。

  (9)遵守请假程序。例会向办公室主任请假,请假需在开会之前履行手续,最好有书面假条。否则按第(2)条处理

  (10)提出创新可行的建议(注意提建议的方法),并被采纳的,能起表率作并及时反映同学的思想,意见和要求者,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中,积极参加,有获奖的,根据具体情况可加1-8分。

  (11)校通报表扬每人加5分(书面表扬),通报表扬加3分(书面表扬)。其他口头表扬加1-3分

  (12)获单项奖学金者,分别加6分、4分、3分。

  (13)各主席可对各部长、各委员的表现提出意见,根据具体情况可加减1-5分,各部长可对各委员的表现提出意见,根据具体情况可加减1-3分。

  (15)其他情况根据具体而定。

  四、学生干部的权利

  (1)代表学生参与校、专业的教育和管理,沟通校、专业有关部门、有关领导与广大学生的联系,参与有关学生事务的协商工作。

  (2)及时向学生科和老师反映学生合理要求、意见。

  (3)按校、专业有关规定享有其他应享有的待遇。

  五、学生干部必须履行的义务

  (1)在学习、工作和思想政治方面起表率作用。

  (2)贯彻学校、专业决定和意图,沟通服务的工作。

  (3)坚决贯彻执行学生会章程及有关规定,服从安排,按照所任职务的要求积极工作,认真负责。

  (4)及时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呼声,做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者和维护者。

  (5)努力提高自己的组织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宣传发动能力以及社会交往能力,提高为同学服务的本领。

  (6)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班主任考核制度

  为加强和改进我校德育工作,发挥班主任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班主任工作的规范性,提高实效性,全面提升我校的教育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和班级每日常规考核,总分为200分,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和班级每日常规考核各为100分。(不含加分)

  (一)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100分)

  1、大课间、课外文体活动管理。班主任要现场督促指导学生参加大课间、课外问题活动,确保活动秩序正常。(10分)

  2、班会课。班会课要按规定每周一次,要有明确的主题,要解决一定的实际问题。(10分)

  3、上交各种材料。班主任必须按要求完成和送交有关材料。(10分)

  4、班主任会议。按时参加班主任例会或班主任培训活动,及时落实会议精神,安排、改进班级工作。(10分)

  5、学生午餐管理。督促学生排队到食堂,确保学生午餐的文明有序。(10分)

  6、家校联系。组织开好学生家长会,接待好家长的来访,做好家访、电话或短信交流等工作,其中“家长微信群”要按要求群发通知。(10分)

  7、大型学生活动管理。学生参加学校的大型活动,班主任必须到场,维持好学生秩序。(10分)

  8、学生的考评。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平时、期中和期末的学生考评工作,学生成绩册等填写规范。(10分)

  9、出勤。按照学校要求,每天按时到校,关心学生,尤其要做好班级学生的早晨、午间、放学前的管理工作。(10分)

  10、认真完成学校的其他即时性工作。(10分)

  (二)班级每日常规考核(100分)

  包括室内外环境卫生、学生行为习惯、纪律、升旗、两操、用餐和爱护公物等。考核办法参照《学生管理十项规定及量化扣分制度》

  二、考核办法

  (一)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办法。在校领导班子的领导下,由学生科牵头,充分发挥各科室的职能作用,按月对班主任常规工作逐条进行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月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扣5—20分,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1、因班主任管理不当而造成学生出走、流失或安全事故。

  2、班主任有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造成不良影响。

  3、向家长索要钱物等。

  4、向学生乱征订或乱收费。

  5、其他有损教师形象的。

  (二)班级每日常规考核办法。

  1、由学生科组织校学生会负责检查全校纪律、卫生,每天通报,按周考核,按月汇总。

  2、班级中发生学生严重违纪事件受到全校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在当月的班级每日常规考核中扣2—5分。

  (三)加分项目的考核由学生科负责,按周考核。

  (四)班主任的贴津按当月考核情况发放。

  (五)寒暑假班主任工作由学生科另行制定方案考核。

  (六)班主任的考核结果为评选优秀班主任的主要依据,对不能胜任班主任工作的学校有权进行岗位调整。

安全办工作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保证学校、师生安全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制定采取防范措施于未发,特制定学校安全工和管理制度,并签定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来人来客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工作时间一律谢绝会见、宴请亲友,拒绝小商小贩进入学校叫卖。

  二、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快学校餐饮设施建设步伐,严防食物中毒、投毒、传染病发生。食堂工作人员应按时参加卫生防疫部门组织的体格检查,持证上岗,坚决杜绝不卫生食品进入食堂,严禁向学生兜售劣质、变质食品。

  三、对学生、教职工进行安全意识、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社会治安、食品卫生及传染预防、自然灾害、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校内外活动安全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尤其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者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在开学初、期中、放假前集中进行三次。(有安全教育记录)

  四、认真查找危房。重视对校舍的监控,发现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学校无力解决的立即向县教育局报告。

  五、与当地公安交通部门联系,在校门口设立明显的警告标志,并划出人行横道线。

  六、学校实验室要建立健全实验室管理制度。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物品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规定严格管理。

  七、教学楼要保证楼道、楼梯、所有进出口畅通,楼道照明设备完好,责任到班。学生在教室时,不允许锁后门,下课、放学要有老师值班,使学生分期、分批离开教室,以防拥挤。

  八、学生参加各类体育竞赛、游戏、军训和体育课中的剧烈运动时,事前必须进行严格的体格检查、禁止身体不适者参加。

  安全保卫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关系千家万户。为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指示,增强师生安全及自我防护意识,做到严密防范,警钟长鸣,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安全,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以预防为主,以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研究的顺利进行,保证学校的秩序井然,特明确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安全工作要有学校主管领导负责,必须重视这项工作,要有计划,有工作总结。

  二、学校安全检查小组,每天必检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三、值日值宿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凡是迟到、漏岗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严禁酒后上班,更不能在工作岗位上饮酒,夜间不能大脱大睡;不能与闲杂人员在值班室聊天,不得将其他人员留宿值班室内过夜;

  四、安全防火知识,必须人人懂灭火器,人人会使用,重点部门要有专人负责,确保长年无火灾事故发生。

  五、保卫人员要加强进出校门的检查。学生进出校门和宿舍门,必须佩戴专门的胸卡。师生在上课期间及职工在上班时间一律不会客,师生在上课期间不接打电话。

  六、学生外出要经班主任批准填写请假条并到学生科登记、盖章由门卫同志核对后放行,并在规定时间内返校;

  七、来客要到门卫进行登记,不准外人随便进出;任何人携带物资出校门须经有关人员同意,保卫人员有权检查。进出车辆必须换车辆通行证,门卫严格门卫制度。

  八、各办公室、教室必须按统一规定时间锁门,防止盗窃现象。一些重要场所,必须有专人开设安全系统,切实保护好学校财产免受损失。

  九、保卫人员要经常巡视校园,发现可疑人员登记,闲散兜留人员要清除校园。严禁经商人员进校园。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与积极争取派出所治保会的支持参与,着重解决限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的问题,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十、节假日及其他重要时期,学校安排行政值日,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切实保护学校的安全。;学校将加强节日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监督

  十一、冬季做好御寒工作,对门窗、暖气等破损情况要向学校报告,及时处理。

  十二、保卫小组要经常组织检查,记载校内各处的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坚决制止和打击校外人员来校滋扰;表扬奖励先进个人和集体,发现不执行安全保卫制度者要批评教育,对造成事故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安全报告制度

  1、全校教职工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规章制度开展工作,解决和处理好职责范围的一切事情,在工作中发现重大或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告学校,并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协助学校解决和处理。任何人都有权利和义务认真履行报告制度。

  2、报告内容

  (1)师生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的;

  (2)学校财产(设施、设备、仪器等)发生被盗、丢失、损坏或需要补充的;

  (3)学校组织的集体外出活动;

  (4)人员之间发生重大矛盾,影响工作、学习、生活和团结的;

  (5)涉及学校声誉、安全的重大事件,或发现危及学校安全的重大隐患;

  (6)其它所有应该报告的重大事情。

  3、重点关注:

  (1)各班主任及时检查教室内教学设施,电路开关及寝室内电路开关,门窗是否完好,房屋是否坚固无损坏,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修理。

  (2)电工及时检查校园内线路是否安全,存在隐患及时处理。

  (3)各个班级在同一天内出现3名发病症状相同的病人,是同一天内出现的应在当天内向学校写书面报告,以便学校采取措施,是同一时刻出现的,应5分钟内向学校口头报告。

  4、报告的形式和程序

  (1)报告的形式采取口头和书面两种,重大事情都要以书面形式报告。

  (2)一般问题应逐级上报,或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重大问题直接向校长报告,校长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报告应及时、准确,不得延误和隐瞒。

  5、若是报告不及时或瞒报而造成重大事故的,将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追究(科任教师——班主任——学校)责任

  6、任何人接到有关报告应及时解决和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及时向上报告。

  7、如果接到报告不及时解决处理,故意扯皮、推诿,该上报的不上报,造成影响及危害的,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8、学校发生重大问题的事件,存在的危及学校安全的重大隐患,以及学校本身无法解决的任何问题,学校必须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使其尽快得到解决。

  安全制度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制定有关的安全措施。组织全校师生学习了有关安全法规,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严重事故的紧急通知。使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不断增强,把有关职责落实到各部门、年级和班级。

  2、学初、期中、期末,学校要对所有办公室、教室、车间、栏杆、体育设施、电器电路、消防设施、场地等校舍设施进行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维修部门联系,及时修补。对学校的防火工作更要认真检查,按要求配备灭火器,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消除危及安全的隐患,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3、学校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对现金和贵重物品、对有毒和有害的物品要注意保管好。防止坏人偷窃和利用有毒有害物品伤害他人。要做好校门的保卫工作,防止坏人进校捣乱、行凶、行窃,干扰教学秩序。发现火警或匪警,要分别拨“119”、和“110”电话。

  4、抓好学校的饮食卫生安全工作。对食品要严把卫生关并妥善保管,不用变质和有害的食物,不让师生喝生水,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每天有管理员监测,要防止污染和中毒事故的发生。教育学生逐步养成不吃零食的好习惯,养成勤劳节俭的好品质。

  5、学校充分利用每学期开学、放假、外出活动、节假日和“安全周”、全校集会、课间操、升旗仪式,各班利用晨会、班会、个别谈话、健康卫生课等教育时机,广泛开展对学生的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预防不安全的事故发生。

  6、组织两次全校师生分批观看安全教育的录像片,安排学生写观后感。每班出版一到两期有关安全教育的板报,开展“人人争当安全小卫士”的活动。使学生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明理,动情,能够自己教育自己。

  7、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校园内不准骑单车,学生不满12岁,原则上不准骑单车上学,如有  特殊情况,必须经家长签字同意。学生集体乘坐车船,必须在老师的带队指挥下,排队上下车船,不能争先恐后,在车船上不许追逐、打闹,不准跳车、跳船,学生放学要排队按时回家,过马路要靠右行,横穿马路要观察车辆来往,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吵闹,不准在公路上溜冰、踢球和玩耍。

  8、对学校做操、集会、放学等上下楼做出严格规定,由学校统一指挥安排。上下楼梯要有秩序,靠右走,不攀肩、不推拉,并严禁学生在走廊、楼道追逐、攀爬、玩耍,禁止骑栏杆和顺栏杆爬行或滑行等活动。

  9、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时,要穿运动装,口袋不带小刀、指甲钳、钉子、瓶子等坚硬利器物件,要重视做好准备运动,按体育规则锻炼,要落实保护措施,严防体育事故发生。

  10、教育学生课间禁止在楼道上打球、搞体育活动,不准在教室、走廊里追逐打闹,不准在校园内玩攻击性、危险性的游戏。严格禁止一切不安全的行为,例如逞强斗殴、、往楼下抛掷砖头或杂物、爬树或攀登危险物(私自爬山)、乱动各种钝器设备、将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带进学校和场所、点火玩耍等等。

  12、严禁私自到河边、池塘边玩水、游泳。洪涝期间,不准私自到水边钓鱼、划船、玩耍。

  13、严格外出活动的管理。春游、秋游、夏令营、第二课堂及其他外出活动。除了履行审批制度外,还须家长同意,落实带队责任制(由下年级的校领导亲自带队方可进行),谁带队谁负责,带  队人必须对活动地点进行安全考察,并提出有关的安全要求,学生必须服从带队老师的组织和管理。未经带队老师的同意,不能随意离开队伍自由行动,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活动所需的交通工具,必须由有关部门监测合格方可使用,严禁擅自联系行动,消除不安全隐患。

  14、召开全校家长会,期末向每位学生发放《给家长的一封信》,向家长做有关安全教育的宣传,使家长能积极配合学校抓好学生的校外安全教育工作,减少和降低意外事故的发生。

  学校消防巡查制度

  总体职责:督导组全面负责值日当天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处理学区、级部、班级消防安全方面存在隐患,督促责任人及时整改。

  具体职责:

  一、带领学生会值日认真搞好消防执勤工作:检查和维护用电、取暖情况,出现问题及时处理。检查情况要作好记录,并适时通知当天负责检查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员。

  二、巡查各处室消防工作人员的工作检查力度,按时完成任务。

  三、检查督导学生会值日的工作督导组成员要关注学生会值日对常规管理各项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

  四、检查各学区、级部及所属班级安排的值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有关人员予以解决。

  五、巡查教师上课和办公情况、用电情况,有问题根据情况及时向学区主任或主管领导反映。

  六、晚自习时间一是观察教师辅导自习情况,二是关注有无校外人员到校干扰正常的上课秩序及学校各方面的安全状况。

  七、为使各班尽快了解并及时解决存在的消防问题,要及时公示日查情况。

  八、巡查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等消防重点单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九、及时将当天检查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

  学校保卫巡逻值班制度

  1、保卫人员应认真负责,按时值勤,以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确保校产及师生人身安全。

  2、校区实行轮值巡逻制,校门和教学大楼应全天候值班。

  3、来访客人要在校门传达室登记,经许可方能进入校区,客人离校时应办离校注销手续。

  4、非放假期间,学生要求出校门者,须有班主任及学校领导二级批条方可放行。学生请假期满进校时,值班人员应在请假条 上签发回校具体时间并盖“注销”章。

  5、保卫人员要文明值勤,对违规学生要及时制止并配合班主任老师进行教育,对偶发的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6、巡查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等消防重点单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7、关注有无校外人员到校干扰正常的上课秩序及学校各方面的安全状况。

  8、负责检查周围是否贴有大小字报和宣传品;巡视观察发现火警、盗窃情况要及时报告或呼叫110报警台,遇有重大活动要立即上报。

  9、及时将当天检查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

  学校校内校外安全巡逻制度

  总体职责:全面负责值日当天学校所有常规管理方面的工作,处理班级常规方面存在和出现的问题,晚上校园周围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110解决。

  具体职责:

  一、带领学生会值日认真搞好文明执勤工作:检查和维护学生到校或放学时的秩序、安全及胸卡佩戴情况,出现问题及时处理。胸卡的检查情况要作好记录,并适时通知当天负责检查该学区、级部常规的学生会值日予以扣分。

  二、搞好《班级工作考评条例》中的常规管理各项的检查记录工作,发现问题,除适时通知当天负责检查该学区、级部常规的学生会值日给有关班级扣分并在两学区内的大黑板上公示外,要及时通知有关学区、级部或班级立即解决。

  三、检查督导学生会值日的工作督导组成员要关注学生会值日对常规管理各项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并督促学生会值日当天交考评记录表,如有特殊情况,最迟于第二天第三节课前交表。

  四、检查各班级安排的值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有关人员予以解决。

  五、巡查学校各处的安全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学区主任或主管领导反映。

  六、晚自习时间一是巡视全校安全状况,二是关注有无校外人员到校干扰。

  七、晚自习之后,在学校门口指挥交通秩序,疏散学生,注意路上安全;

  八、学生全部离开学校后,马上在学校周围巡逻,特别注意路口商场附近,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安全保卫检查制度

  一、开展治安保卫工作,是进一步落实治安保卫措施,杜绝事故隐患的重要环节,也是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的有效方法,除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外,全校每个职工有义务维护学校治安,自觉执行学校管理规定。

  二、治安保卫检查的内容是:检查领导对预防事故是否重视,职工群众有无麻痹思想;检查各种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执行是否认真;检查存在哪些漏洞和空隙,有哪些不安全因素;检查安全防范措施是否适当有力,是否落实到人。

  三、治安保卫检查要边查边改,狠抓整改落实,对检查发现的灾害事故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党政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同时,职能订落实整改措施。

  四、未经学校保卫部门允许,外来人员严携带各种交易物品进校从事贩卖活动,违者没收物品。

  五、教职工应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必须做到妥善保管和使用贵重物品,应避免办公室长时间处于无人状态。要做到下班及时关闭门窗,对财务室、仓库、档案室、实验室等重要部门则更应严格要求。

  消防安全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正常的教学、教研、办公和生活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教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 各职能部门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 我校的法人代表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 各职能部门应当在公安消防部门和校保卫部门的指导下,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第五条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的第六条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 各部门应当确定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第七条规定的职责。

  第七条 图书室微机室等部门,是我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在公安消防和保卫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其相应的重点部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八条 各部门应当按照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的特点,建立健全其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第九条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及个人,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对其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责任人,将视其情节的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条 本制度适用于规范和指导本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办。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一、保卫部门在有重大保卫任务、节假日、寒暑假前及其它保卫工作时,要及时组织有关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校的重点部位进行防火安全大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各部门的防火知识学习和消防培训情况;

  3、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巡查、登记情况;

  4、消防中心的岗位值班、设施运行、事故处理、值班记录等情况;

  5、各部门防火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6、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的落实整改情况;

  7、检查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完好、有效情况;

  8、检查安全疏散通道和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9、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重要物资的防火防爆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10、各消防设施、水源、灭火器材的配备和有效情况;

  1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12、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对消防知识的掌握和操作情况;

  13、其他需要检查的防火部位及内容。

  建立健全防火检查记录制度,在每次防火检查后应当及时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二、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的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三、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部位,要按照有关规定由消防专业部门定期对其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四、建立健全全校灭火器材的类型、数量、设施位置、使用、有效期、更旧换新、检查维修人员登记等情况的管理档案,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对校内的各种灭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

  五、建立健全我校的消防档案。主要是消防安全的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的变化,不断更新。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对存在火灾隐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应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整改。

  二、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所属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要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保卫部门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负责人和保卫部门应当及时确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要派专人督促检查,追踪落实整改。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要落实临时防火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三、对公安消防安全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保卫部门要督促有关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完成整改。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及时报送公安消防部门检查验收。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部门消防管理人应将整改的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保卫部门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二、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职和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中心的值班和操作员(要求持证上岗);

  4、水电工;

  5、义务消防队员。

  三、学校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要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门卫管理制度

  一、门卫值勤时,必须佩戴胸章。对出入校门的人员,有权检查学生胸卡或证件。凡骑车进出校门者,应主动下车推行。

  二、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凡来我校联系工作者,须出示有关证明填写来客登记单后,方可进入校区。上课期间,严禁外部人员进校找教师。

  三、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按时开、关各楼的门锁。

  四、师生上班前,提前五-十分钟开大门,在教职工上下班或学生上下课时,门卫必须在门外值勤。

  五、学生在上课期间,一律不准外来人员(包括家长、学生的其他亲属)进校找学生。如遇特殊情况,学生需要离校,必须经班主任允许,由学生的监护人带领方可,否则,不允许离校。

  六、外单位车辆进校前,应检查证件、问明事由;车辆出校前,应示意停车接受检查。外单位机动车未经许可,不得在校内停车过夜。除上级领导检查工作及相关单位的车辆外,其它单位的车辆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七、携带公私物品出校门者,必须持有关部门签发的出门证,经门卫验核后方可放行。一切设备出校,须经领导批准。

  八、门卫必须会使用灭火器,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扑救,同时告知有关领导。

  九、门卫人员不得随意脱岗或做违法乱纪的事。

  十、校门每天5:30开门,9:30点关门,凡误点进校者,除陈述原因外,还须办理登记手续。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防止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二、严格把好仪器的采购关,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禁止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的食品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三、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存放,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四、食堂要及时更换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每年要按时进行健康检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时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常剪指甲,不在食品加工和用餐时间内吸烟。

  五、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有病人员带入细菌病毒,防火、防窃,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安全。

  六、做好食堂清洁卫生打扫,认真执行卫生“五四”制度:(1)物品变质霉烂不采购、不验收、不加工、不出售。(2)食品生与熟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食物与什物分开,生熟饭菜分开。(3)餐具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4)室内卫生无灰尘、无垃圾、无污水、无老鼠。(5)炊事员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衣服。

  七、建立师生意见箱,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及时改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务处管理员每周一次深入食堂了解的情况,听取食堂职工意见,帮助解决具体工作事项。

  八、为了加强管理,特成立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赵朝朋

  副组长:苏景文、潘铁生

  成 员:宫文海、吴子灵、高断伟、田杰、中层

  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加强校内治安管理,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和避免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为教学、科研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1、对不认真贯彻上级治安管理规定和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治安秩序混乱,事故、事件不断发生的级部处室,学校将给予严厉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各项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2、经学校安监办检查发现违反学校安全管理规定,提出整改仍迟迟不落实,以至发生重大事故的级部和个人,由学校给予部门负责人、直至责任人以行政或经济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项考核一票否决。

  3、对发生重大案件、损失较大金额财物,造成学校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影响学校声誉的教职工个人及其部门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不得参加各类评比、奖励、晋职、晋级等。

  4、对于人为责任事故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由直接责任人全部赔偿;100元以上的,赔偿100元后,再按500元以内赔偿40%,1000元以内赔偿35%,1000元以上赔偿30%,部门负责人按损失额30%的比例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各项考核一票否决。

  卫生防疫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本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害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班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

  丙类传染病是指: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新生儿破伤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国务院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甲类传染病病种,并予公布;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公布。

  第三章疫情的报告和公布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都应当及时向附近的医疗保健机构或者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发现甲类、乙类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按照国务院卫行政部门的规定的时限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卫生防疫机构发现传染病流行或者接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炭疽中的肺炭疽的疫情报告,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实行自主经营、工资自负的原则,食堂工作一切为了教学,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1、食堂职工要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做到饭菜可口,色香味俱佳。

  2、食堂职工要服从学校安排,必须穿工作服、佩证上岗,上班时间不吸烟,不干私活。

  3、食堂采购员采购物资,必须确保所购物资符合卫生要求和质优价廉。实行验收制度。

  4、仓库内物品堆放整齐,物品不得霉烂变质,无故造成损失的,保管员负责赔偿,仓库不得出售食品。

  5、做好食堂清洁卫生打扫,认真执行卫生“五四”制度:

  (1)物品变质霉烂不采购、不验收、不加工、不出售。

  (2)食品生与熟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食物与什物分开,生熟饭菜分开。

  (3)餐具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室内卫生无灰尘、无垃圾、无污水、无老鼠。

  (5)炊事员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衣服。

  6、非食堂人员禁止进入食堂操作间和仓库,防止有病人员带入细菌病毒,防火、防窃确保安全,杜绝中毒事件发生。

  7、建立师生意见箱,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及时改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管理员每周一次深入食堂了解的情况,听取食堂职工意见,帮助解决具体工作事项。

  实训室和计算机室工作人员防火制度

  1、实训室、计算机室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安装电器设备,照明灯具和拉接电线;

  2、实训室、计算机室工作人员必须掌握各种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和上机操作,不得违犯;

  3、实验、上机前要检查仪器、设备、器皿、火源、电源和防爆、防腐装置是否安全完好,不得带故障运行和实验;

  4、实训室、计算机室工作人员在开机、实验过程中不准擅自离开岗位;

  5、精密仪器、易燃、易爆实训室和计算机室要保持清洁,不准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6、与实训室、计算机室无关人员不能随意进入室内,更不能碰动和操作各种设备,如需要,经有关领导同意后要有本室人员在场方可操作;

  7、实训室人员不得私自保存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等化学危险品;

  8、每天下班前,要关闭所有仪器、设备电源,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去;

  9、实验用电热设备(电炉子、电烙铁),必须放在指定的安全地方使用,用完须切断电源,并远离易燃物品,酒精等液体易燃品,用完后应加封存放在安全地方;

  10、熟悉掌握本室配备的灭火器,做到会使用会报警;

  11、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和隐患要及时报告;

  12、发生事故要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不得隐瞒。

  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1、新生入学时要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2、新工作人员上岗前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3、对临时工人和在校施工人员,要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使其自觉遵守有关消防法规;

  4、根据季节特点开展春防、夏防、冬防并利用每年"119"消防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

  5、等岗位都应进行专门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6、发生火灾后要开现场会,使领导和群众受到教育;

  7、利用各级别会议进行防火宣传,提高全校师生的防火意识。

  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坚持三级检查制度。图书室、微机室、食堂等重点部位每周检查一次;学区、办公室、实训室、后勤每月检查一次。学校每半学期全面检查一次。

  2、节假日及寒暑假进行全校防火安全检查;

  3、发生火灾后要进行安全大检查;

  4、安检办要以重点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发现火灾隐患,督促进行整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

  5、要建立重大火险立销制度,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有文字记载。

  消防器材和设备的管理制度

  1、灭火器是防火专用器具,必须爱护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做为他用和损坏及随意乱扔;

  2、不准使用消火栓、水带、水枪等专用设备和工具打扫卫生浇灌、浇花;

  3、消防器材要按期进行检查和维修、补充、更换,保证完好有效;

  4、不准随便拆卸、移动、挪用除消防设备;

  5、消防器材要落实专人负责保管。

  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购进后立即入库,不准随意存放;

  2、保管人员必须按国家和消防部门的规定保管。不准超量,不准混放;

  3、使用多少领多少,特殊情况有少量剩余的要加封存放,上锁保管;

  4、长期不用或过期的易燃、易爆物品不要乱扔乱放,要统一处理;

  5、领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指定两人负责保管,双锁齐备,手续齐全,帐目要清楚无误;

  6、各单位的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品应接受消防办公室监督检查。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针对岗位特点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教师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安全办)每日对单位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上报受校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学校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年部、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单位、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校长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一)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

  (二)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的有关要求。

  (三)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四)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五)接到火灾警报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六)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七)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月检查一次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室内消火栓每月一次,其他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更换。

  3、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4、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5、各年部、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志愿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志愿消防队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队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配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他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第一条 管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其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第二条 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定期测温检查。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部位,贮存量不得超过标准的使用量。

  第三条 贮存危险物品应按照性质分类,专库存量,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征、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与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第四条 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等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第五条 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

  第六条 对怕潮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暴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第七条 装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第八条 运输危险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懂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并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车运输,严禁携带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火灾事故报告制度

  1、发生火灾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部门领导汇报。

  2、任何事故,无论大小均应保护好火灾现场等待公安消防部门进行调查,单位、部门当班人员及领导应会同保卫部门应根据消防部门的认定结果分析、处理消防安全管理上的漏洞和不足。

  3、对事故责任部门、责任人,依照公司的相关制度予以处理,已构成触犯国家有关规章制度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4、每一起事故发生后,安全小组均应以各种形式在每周的领导例会及安全领导小组例会上进行分析,并将针对同类问题制订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一、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三、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负责人、维修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六、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七、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他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制度

  一、明确微型消防站站长、工作人员及职责。

  二、消防站人员应定期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联合各项目管理部门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三、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一天以上,需经站长签字批准。未经批准,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消防站。

  四、按照工作计划,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于发现的火灾的隐患和违法行为予以整改和制止。

  五、消防站站长应制定站内学习、训练计划,按照计划组织学习、开展训练,并达到一定标准。

  六、定期对站内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有效。

  七、做好站内各项巡查、检查记录,设备台账记录及档案管理工作。

实习科工作制度

  实习科的职责

  1、在学校领导的领导下,认真宣传、执行国家关于实习(见习)的各项政策,建立健全本科室的规章制度。

  2、负责审定实习(见习)的学年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3、负责实习(见习)生分配、实习(见习)生日常管理工作。

  4、按计划到实习(见习)基地巡视学生的实习(见习)情况,及时处理实习(见习)学生与实习(见习)基地提出的问题。

  5、规划拓展实习(见习)基地,协同实习(见习)基地落实各专业实习(见习)计划。

  6、建立实习(见习)档案,完成实习检查记录等一系列相关工作。

  7、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习(见习)的目的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职业教育提出明确要求:“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通过教学实习(见习)活动,让学生们学会怎么做。教学实习(见习)活动是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具体体现。

  实习(见习)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

  第一条 为了使实习(见习)学生尽快适应新的环境,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积极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并妥善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第二条 实习(见习)工作由校实习科负责,各科室协助管理。

  第三条 班主任具体负责实习(见习)学生的思想动态管理和实习(见习)期总评的事宜。同时负责接纳实习(见习)期间学生的反馈意见等相关工作。

  实习(见习)期间管理细则

  第一条 实习(见习)学生进入实习(见习)基地后,实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见习)期。

  第二条 实习(见习)学生需持身份证和有关资格证书等个人资料到实习科登记,签订《实习(见习)协议》,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第三条 严格遵守实习(见习)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和矿工;有事、有病,均应请、销假。

  第四条 谦虚谨慎,勤学好问,尊重领导,团结同事。

  第五条 不怕苦、不怕累,踏实肯干、任劳任怨,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第六条 树立远大理想,制定科学的学习和工作计划,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坚持理论学习和实践创新。

  实习(见习)考核

  1、 实习(见习)学生的考核结果应当记入实习(见习)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学生准予毕业,并纳入学籍档案。实习(见习)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予毕业。

  2、学校应当会同实习(见习)单位对违反规章制度、实习(见习)纪律以及实习(见习)协议的学生进行教育批评。学生违规情节严重的,经双方研究后,取消实习资格,由职业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给实习单位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3、学校组织做好学生实习(见习)情况的归档工作。实习(见习)材料包括:

  (1)实习(见习)协议;

  (2)实习(见习)计划;

  (3)学生实习(见习)报告;

  (4)学生实习(见习)考核结果;

  (5)实习(见习)日志:

  (6)实习(见习)检查记录;

  (7)实习(见习)总结。

科研室工作制度

  1、学校科研室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组织、管理、指导、监督、协调工作。

  2、学期初,学校科研室根据学校工作意见,制订学校教科研工作计划,安排好全学期的教科研活动。并负责组织实施教科研工作,定期进行检查,每学期作出总结。

  3、定期召开教科研工作会议,密切结合学校的教育教学实际,以研究促教育教学,在教育教学中搞研究。

  4、加强课题研究,积极组织申报省、市级课题,并积极参与更高层级的课题研究。

  5、积极参与上级科研主管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加强与外校的联系和交流。

  6、管理学校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研发,中期评估及结题工作,对各教科研课题的实施进行全程监控和指导,不断总结教科研实践的经验和教训,提高全校的教科研水平,推动学校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7、负责全校教科研成果的登记、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

招生办工作制度

  1、在学校的领导下,完成我校招生工作。

  2、认真学习国家、省、市有关招生政策,提高政策水平;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

  3、坚决贯彻上级招生文件精神,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

  4、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章程,落实学校整体招生计划。

  5、编辑、制作并发放招生简章及与招生有关的各种宣传材料,广泛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6、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报名、参观和咨询工作。

  7、收集、登记报名新生信息资料并进行初审,做好新生的咨询、报名、面试及录取工作。

  8、做好新生各种信息的统计、录入、存档、分类等工作。

  9、负责录取通知书的制作及发放工作,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新生入学工作。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总务科工作制度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防止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二、严格把好仪器的采购关,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禁止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的食品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三、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存放,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四、食堂要及时更换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每年要按时进行健康检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时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常剪指甲,不在食堂内吸烟。

  五、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有病人员带入细菌病毒,防火、防窃,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安全。

  六、做好食堂清洁卫生打扫,认真执行卫生“五四”制度:

  (1)物品变质霉烂不采购、不验收、不加工、不出售。

  (2)食品生与熟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食物与个人物品分开,生熟饭菜分开。

  (3)餐具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室内卫生无灰尘、无垃圾、无污水、无老鼠。

  (5)炊事员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衣服。

  七、建立师生意见箱,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及时改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务科管理员每周一次深入食堂了解的情况,听取食堂职工意见,帮助解决具体工作事项。

  八、为了加强管理,特成立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赵朝朋

  副组长:苏景文

  成 员:高继伟、潘铁升、吴子灵、宫文海、宫国涛、于淼、屈丽娇、保安人员及各班班主任

  实训室和计算机室工作人员防火制度

  1、实训室、计算机室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安装电器设备,照明灯具和拉接电线;

  2、实训室、计算机室工作人员必须掌握各种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和上机操作,不得违犯;

  3、实验、上机前要检查仪器、设备、器皿、火源、电源和防爆、防腐装置是否安全完好,不得带故障运行和实验;

  4、实训室、计算机室工作人员在开机、实验过程中不准擅自离开岗位;

  5、精密仪器、易燃、易爆实训室和计算机室要保持清洁,不准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6、与实训室、计算机室无关人员不能随意进入室内,更不能碰动和操作各种设备,如需要,经有关领导同意后要有本室人员在场方可操作;

  7、实训室人员不得私自保存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等化学危险品;

  8、每天下班前,要关闭所有仪器、设备电源,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去;

  9、实验用电热设备(电炉子、电烙铁),必须放在指定的安全地方使用,用完须切断电源,并远离易燃物品,酒精等液体易燃品,用完后应加封存放在安全地方;

  10、熟悉掌握本室配备的灭火器,做到会使用会报警;

  11、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和隐患要及时报告;

  12、发生事故要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不得隐瞒。

  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1、新生入学时要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2、新工作人员上岗前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3、对临时工人和在校施工人员,要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使其自觉遵守有关消防法规;

  4、根据季节特点开展春防、夏防、冬防并利用每年"119"消防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

  5、全体师生都应进行专门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6、利用各种火灾现场案例,使师生受到教育;

  7、利用各级别会议进行防火宣传,提高全校师生的防火意识;

  消防器材和设备的管理制度

  1、灭火器是防火专用器具,必须爱护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做为他用和损坏及随意乱扔;

  2、不准使用消火栓、水带、水枪等专用设备和工具打扫卫生浇灌、浇花;

  3、消防器材要按期进行检查和维修、补充、更换,保证完好有效;

  4、不准随便拆卸、移动、挪用消防设备;

  5、消防器材要落实专人负责保管。

  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购进后立即入库,不准随意存放;

  2、保管人员必须按国家和消防部门的规定保管,不准超量,不准混放;

  3、使用多少领多少,特殊情况有少量剩余的要加封存放,上锁保管;

  4、长期不用或过期的易燃、易爆物品不要乱扔乱放,要统一处理;

  5、领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指定两人负责保管,双锁齐备,手续齐全,帐目要清楚无误;

  6、各单位的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品应接受消防办公室监督检查。

  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为加强食堂卫生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确保食堂饮食卫生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特制订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检查内容

  1、采购“索证”的落实情况;

  2、从业人员的健康证、身体外观以及着装(工作服、帽、口罩等);

  3、作业区、餐厅环境卫生,以及防蝇、防鼠、防蟑、防尘等设施;

  4、各种食品、调味品的放置、保质期;

  5、对所有餐具做到专人每餐按照消毒制度及操作规程消毒;

  6、凡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的其他内容。

  二、检查人员组成

  1、由主管副校长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和工作指导;

  2、由总务科负责人孙秀龙会同专、兼职校医、保健教师进行每天的例行检查和工作指导;

  3、由食堂管理员会同员工进行日常全过程的自检自查和督促。

  三、检查人员工作职责

  1、牢固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意识,认真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知识,认真按时检查,严格把关;

  2、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坚决杜绝走过场;做到“三不放过(问题原因不查明不放过、责任人不查明不放过、问题无措施整改不放过)”

  3、善于听取食堂工作人员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

  4、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5、积极协助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的检查工作,接受指导。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卫生、饮食安全是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正常工作学习的重要条件。为加强管理,保证饮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应建立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2、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

  3、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苍蝇、蟑螂等有害昆虫孳生的条件。

  5、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品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食品采购的场所应相对固定,以保证所采购食品的质量,禁止采购超期变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6、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7、食品在烹调后到出售前,若超过2小时的,应当置于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8、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制售冷荤凉菜,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剩余食品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9、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10、公用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11、食品用工具容器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12、严格执行每餐48小时留样登记制度,建立卫生安全责任制,各司其责,责任到人,分工合作。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铁岭县XXX学校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在参与社会经济和民事活动中与其它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之间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书面协议。

  第三条 合同管理遵循防范风险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实行统一指导监督、分类管理、各负其责的制度。

  第四条 学校校舍基建维修、设备采购、购买商品和服务、劳动人事、后勤保障等有关事项需要签订合同的,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或政府采购规定,依据性质和内容分别由相应职能部门提出,由学校校长办公集体研究决定。涉及大额经费支出的重要合同需经学校内审小组审核签字。

  第五条 学校行政办公室为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办公室主任作为合同管理责任人,统一指导、监督学校合同事务,指导各类合同文本的拟定,并报学校法律顾问审核。

  第六条 合同拟订前,职能部门应从维护学校权益出发对合同当事人的资质和履约能力进行调查,在对合作事项的可行性和合法性进行必要论证后,开展合同文本起草工作。涉及经济利益的合同须经后勤财务部门审核。

  第七条 合同签订前,职能部门应会同办公室就以下方面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

  (一)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二)合作事项是否有利于学校;

  (三)合同内容是否真实、可行;

  (四)合同必要条款是否完备。

  第八条 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审查后的合同文本签署意见。合同内容涉及到几个职能部门的,须由相关职能部门会签。涉及学校重大利益的合同应送学校法律顾问审查。

  第九条 经审查后的合同文本由各职能部门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同意,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签订。学校各职能部门未经授权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第十条 学校各类合同签订后均由办公室统一编号、登记,加盖学校公章,由各职能部门和办公室、后勤处分别留存,在学校授权范围内使用。

  第十一条 职能部门应安排专人对合同的履行进行跟踪管理,督促具体实施者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合同,同时督促合作方履约。

  第十二条 合同具体实施者应保存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材料。因保管不善造成不利后果或者故意销毁、隐匿合同材料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履行完毕后,职能部门应妥善保管所有合同材料并建档备查。

  第十四条 在签订、履行合同中失职、渎职或以权谋私,损害学校利益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校产管理制度

  一、管理好学校一切财产和设备,对主要财产(如房屋、车辆、设备、桌凳、床铺等大型或成批的财产)必须做到心中有数,能随时提供数量、新旧程度以及使用分布等情况。

  二、按财产的品种和使用单位(各室、各寝室、各用户)分别 建 立财产分户账,随时登记财产的增减变化,每学期末要全面清点一次,造表报会计室。

  三、搞好校产的检查维修,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对课桌凳、体育器材、文体用品、房屋、门窗、灯具、自来水管道等,要经常检查和维修,保证教学和生活上的需要。

  四、负责全校用房(教室、办公室)宿舍床铺的分配、管理及清查工作。

  五、负责全校劳动用品、生产工具的保管、发放及收回工作。

  六、负责劳保用品、日常办公用品的保管以及按有关规定的发放工作。

  七、建立、健全财产的管理及使用制度,并认真按制度办事。

  八、妥善保管维修物资、照明、水电等器材,进出要登记,手续要完整,警防被盗和丢失,若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要追究赔偿责任。

  九、校产保管员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更不能贪占便宜,切实做到国家和集体的财产不受损失。

  学校值班值宿制度

  一、为加强和规范值班值宿工作,根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值班值宿人员为学校所有教职员工,所有教职员工均有值班值宿的义务,任何教职员工不得以任何藉口推诿、拒绝学校安排的值班值宿工作。

  三、学校值班室由学校办公室统一管理,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挪做他用。

  四、节假日期间,负责值班值宿的老师是学校安全工作的总负责人,负责校区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种安全问题。

  五、值班值宿人员负责对校区的门卫、宿舍工作进行检查与指导,并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重大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报告总务科、学生科、安全办,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处理事故、案件。

  六、值班值宿人员应当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以备查阅。

  七、值班值宿人员应当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在岗期间不准有下列妨碍值班工作的行为:

  (一)迟到、早退;

  (二)漏岗、擅离职守;

  (三)喝酒、打扑克、打麻将、下棋或从事其他娱乐活动;

  (四)擅自串换他人顶班替岗;

  (五)对发生的案件或可疑情况漏报、拖报、谎报。

  八、值班值宿人员违反本规定第七条中第一、三、四项和违反第五项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批评教育;违反第七条中第二项的,除批评教育外,并处以50元罚款。

  九、值班值宿人员违反本规定,导致案件和事故发生的,对直接责任者处100~200元罚款,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因工作失误而造成值班值宿漏岗现象的,对主管负责人及直接责任者处以50元罚款;因管理不到位而导致案件和事故发生的,对主管负责人及直接责任者处以100元罚款,并全校通报批评,后果严重的将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十一、对于忠于职守,有效地防止重大案件、事故发生的值班值宿人员,学校应当给予表扬。

  十二、本规定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三、学校过去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时,以本规定为准。

  十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体检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六、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俱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1、每年要合理编制学校预算,达到收支预算平衡。

  2、严格经费收入管理,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

  3、坚决不设帐外“小金库”,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指标。严格遵守现金使用规定,不套取,不挪用现金。

  4、财政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出,不得虚列虚报。

  5、严格履行审批、报销手续,凡购买物品需要预先提出经费审批,专款专用。报销要有符合规定的手续和凭证。

  6、外出人员一定要按指定地点办事,不准借机探亲、访友、游山玩水,发现不正当的旅费,不予报销。外出丢款由个人承担。

  7、严格审查购物单据。对购买物品,要三章俱全,验收登记入帐,禁止白条子上帐。

  8、要及时上好帐,每月终了将记帐凭单装订成册。对手续不完备、支出不合理的单据要予以纠正。

  9、教育经费不准外借,如有人生活发生困难,可向工会互助金借款。财务人员如自行借款要追究责任。凡是到市内或省外医院就医的,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按经费开支范围执行。

  教学楼管理与使用制度

  1、班主任是教学楼使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学校要建立检查制度,落实到人。

  2、学校对各班公物实行包干责任制、财物损坏赔偿制,所有楼内财产由学校登记。财产物资正常的损坏由学校及时修理,各班要及时汇报财产物资使用的情况。故意损坏的由当事人按照学校规定赔款后修理。

  3、使用人要爱护楼内一切设施,做到:手不摸墙,身不靠墙,脚不踩墙,不在楼内玩球,不把墨水、脏水撒在墙上,不在墙上乱涂、乱画、乱贴;不准乱敲黑板;不准乱开、乱关日光灯、白板,不准乱推、乱拉门窗,不准踩蹬楼梯扶手。

  4、各班的卫生、门窗的开启、灯、黑板等公物的使用,由值日生专人管理,班主任具体负责财产的使用保管检查工作。

  学校物品购买制度

  1、采购设备、物品必须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和财务支付能力,本着勤俭节约、优质优价的原则,货比三家、精心选购。

  2、采购设备、物品必须在学校年度财务综合预算范围内,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请购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交后勤分管校长审核签字后方可采购。采购价格5000元以上,除后勤校长签字外,还必须有校长签字同意;采购价格10000元以上,由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属政府采购项目的,应根据年度采购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意。

  3、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项目由采购部门负责询价比价,询价一般不得少于三家并填写好询价记录,推出信誉好、质量优、价位低的单位,报后勤分管校长审批确定供货单位;5000元以上项目由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供货单位。

  4、采购人员购回物品后,必须连同请购单及原始凭证,到后勤办理登记验收入库手续。属于固定资产的,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单,属低值易耗品的,填写低值易耗品验收入库单。总务处应严格把好验收关,对于所购物品与请购单计划不符、所购物品价格明显不合理或者存在质量问题,应拒绝办理入库手续。

  5、采购人员持请购单、入库登记单、原始发票交主管校长审批签字后到财务部门报销。财务人员应将请购单、入库登记单(记帐联)、发票收作记帐报销凭证。

  6、如违反本制度,财务人员不予办理报销手续,如采购中弄虚作假、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追究经办人责任。

  学校物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1、根据工作需要,购买办公用品及杂品。做到有计划性和适用性。并认真履行审批手续。

  2、严格按限额进行发放,坚持超支不发、节约留用的原则。

  3、除办公用品及杂品外的其它固定资产均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领取,如有丢失、损坏,应及时报告,以便酌情处理。

  4、清单所有入库办公用品,都必须一一填写入库清单。

  5、保管员必须清楚地掌握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经常整理与清扫,必要时要实行防虫、防腐等保全措施。

  6、盘存办公用品仓库应定期清点。清点工作由总务处主任负责。清点要求做到账物一致,如果不一致必须查找原因,然后调整清单,使两者一致。

  7、印刷品与各种用纸的管理按照盘存的清单为准,对领用的数量随时进行记录并进行加减,计算出余量。

  班级物品管理制度

  1、班级物品实行管理责任制,由班主任负责组织领导,检查督促。

  2、班级由班委会指定专人监管班内各种物品的管理工作。

  3、班内的物品实行“谁用、谁管、谁负责”的办法,各种物品做到责任到人。

  4、学校由专人对班内物品进行管理,学期初登记数量,签定责任状,学期末进行检查验收。并把班级物品管理情况做为考评班主任工作业绩的条件之一。

  5、学校物品必须严加爱护,损坏物品必须赔偿。具体数额,可视情节实际情况赔偿(原则是按成本计算,对有意破坏者可适当赔罚)。

  学校环境管理制度

  1、不准随便砍伐、挖掘、搬移树木。如确因基建修缮需要者,必须与学校联系,报校领导审批同意。

  2、不准在树上钉钉子、拉铁丝、拉绳或直接在树上晒衣服。不准将自行车等物件靠在树干上。

  3、不准在绿地上堆放物品、停放自行车和进行体育活动,更不准践踏草坪。

  4、不准采摘花朵、果实、剪折枝叶。

  5、不准向草坪、花坛和水池等绿化场地抛扔果皮、纸屑、杂物、吐痰、泼倒污水。

  6、不准在草坪上、廊亭内、园林桌凳上吃饭、饮酒、刻画。不准在校园内吸烟。

  7、各班定时打扫室外卫生。

  校园绿化制度

  1、学校每年春季要按计划购买花种、花苗,及时做好绿化工作。

  2、种植花草树木要及时浇水、修剪、培土、扶正、治虫等,要及时提供营养,保证长势良好。

  3、花坛、草坪内要保证清洁无杂物,无枯枝烂叶。草旺盛期应适当增加除草次数,修剪的杂草、废枝应及时清理处置。

  门卫收发室管理制度

  1、教职工及学生(学生家长)一律不准在门卫收发室逗留。

  2、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无事谢绝其他人员进入校园。

  3、各种报刊、书信、公函等由收发人员统一收发,及时送达,任何人不准乱动乱拿,如发现违章人员,门卫收发人员有权制止,并向全校师生公布。

  4、本校师生和临时工及外来人员没有领导批条,而携带公物出校的,门卫有权检查、没收扣留,不听劝阻者,经记录后,报请学校领导处理解决。

  5、门卫接班时间为早八点,中午不休息。

  安全“四防”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顺利进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师生不受意外伤害,特制定此制度。

  1、学校应经常对师生开展教育和宣传活动,增强防火、防盗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

  2、对教职员工进行经常性电器使用和管理方面的指导,使全体员工懂得电器使用常识,增强防火意识。

  3、未经学校领导的批准,任何人不许私自使用电暖风、电水壶等非教学用电器,一经发现给予批评和罚款。

  4、学校食堂专人负责,保证人走火灭,食堂把好卫生关,严防食物中毒。

  5、冬季取暖,教师应教育学生不踩暖气片、暖气管,发现漏水及时报告,不许私自拧、堵暖气阀门。

  6、加强对值日、值宿人员的监督检查,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好值日、值宿日志,管理好护校学生。

  7、经常检查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灯等消防器材,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与清除。

  安全用电制度

  1、学校用电要指定专人负责,其他人不许随意动用。

  2、非管理人员严禁随意拆卸设备或带电移动设备。电器指定专人负责,其他任何人不许随意动用。

  3、管理人员应随时注意检查供电线路的可靠性、安全性及稳定性,若有故障应及时排除。

  4、人员离开时,应检查电源总开关是否切断,所有设备在无人情况下应该断电。

  5、随时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教育(特别是新生)

  6、各科室未经批准,不准使用电器取暖,不准用电饭锅、电熨斗、电吹风等非教学用电器。

  7、及时核对用电量和费用,并及时购电。

  食堂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知识培训,掌握有关的卫生知识及消毒方法。

  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提高素质,学习各项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工作,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

  3、工作人员必须参加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学习,提高法律意识,做好本职工作。

  4、学习的有关知识要在平时工作中运用。如不能按各项要求去做,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勒令下岗。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和陈列品、其他固定资产七类。

  (一)采购制度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3、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二)验收入库制度

  1、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会计入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入账。教育局调拨的财产凭基建科财产调拨单入帐。

  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三)造册登记制度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财产管理员负责。

  2、财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登记账册或实验(专用室)账册。

  3、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

  (四)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

  1、仓库存放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仓库。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物品出门必须有出门单。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学期结束时,财产管理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7、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8、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9、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五)财产报废制度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报废的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登记,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3、报废单要有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

  4、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六)资产清查制度:

  1、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2、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总务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3、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4、散装离合器应盛放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物品摆放须严格按照仓库总体布局,成品、半成品品及食品原料应区分设置,并按高、中、低用量,区分、分架、分层存放。

  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及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制度

  1、切实加强体育课、课间活动的组织管理,认真做好技术要领、运动准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体育教学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学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

  3、要建立好学生健康档案,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以及其他剧烈运动的学生,应予劝阻。

  4、运动前要进行详尽的技能教学和安全教育,统一上课,个别指导,以适应学生的个体差异。

  5、要认真检查服装、鞋袜是否合适,身上不佩带微章、钢笔、钥匙、小刀等杂物,戴眼镜的学生垫上运动必须摘下眼镜。

  6、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使身体逐步适应激烈的体育运动。运动中要重视并切实搞好运动保护。运动后要做好整理活动,使身体由激烈的体育运动状态逐步恢复正常。

  7、体育组和后勤部门要定期对体育器械、设施、场地等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寒暑假期内必须进行一次彻底检查检修,有安全隐患的必须撤除。

  8、严禁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体育活动,早操、跑步等体育活动全部安排在校园内进行。

  9、要引导学生爱护体育设施、合理使用,不有意损坏体育器材。

  体检及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协助卫生保健所做好每年一次的学生健康检查工作,视力每学期检查一次。

  二、体检中对有疑问的检查结果应进行复查,以明确诊断。根据体检结果和评估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三、采取统计报表形式,向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学生健康检查结果。

  四、学生体检卡及健康档案属于公有财产,应有专人负责,完善保管。

  五、学生健康档案任何人不得占为私有,不得随意撕毁、篡改、损坏。

  六、建立必要的借阅制度,原始资料一律不外借,特殊情况需经领导书面批准。

  七、严格档案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八、档案管理要求制度化、规范化,分年度、年级等类别,便于查询。

  九、学校卫生人员要及时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学生健康档案资料。

  食堂卫生监督管理制度

  在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要加强卫生监督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学校食堂卫生监督管理小组:

  组 长:赵朝朋

  副组长:苏景文

  成 员:高继伟、潘铁生、宫文海、吴子灵、田杰、赵玉亮、宫国涛、王晓伟、刘波、屈丽娇及班主任各班生活委员。

  常规检查监督管理(校级领导和食堂管理员)

  每学期开学之初开展全面检查,内容包括。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存储索证、索票;食品添加剂管理;清洗、消毒及上次检查问题整改;月度自查开展情况等。

  二、疫情防控期间检查监督管理

  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当前食品安全、疫情防控监管形势、强化责任落实,坚决筑牢我校食品安全监管堤坝,全力保障全体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

  校园食堂安全,关系到众多家长的心。我校要切实抓紧抓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工作,学校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校长做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督促学校食堂开展自查整改,督促学校食堂对新聘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对其开展食品安全相关专业知识培训。

  校园大锅饭,在疫情期间更要注重食材的来源。学校落实索证索票、晨检(体温检测)、校领导陪餐、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制度;学校食堂对供货单位实地考察,严把审核关,选择资质合格、信誉良好的供货单位。

  全面排查整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校园食堂,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传染病事故将是群体性的。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做好学校食堂对食物储存、食品留样、自查制度及校领导陪餐制度落实、剩余食品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风险排查,指导监督学校食堂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工制作食品。

  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重点要做好食堂环境卫生。消毒、通风,食品储存和加工以及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日检查情况,指导监督个人做好卫生防护工作,并建立食堂疫情防控期间卫生监督管理制度,责任到人。

  (一)消毒、通风(责任人:王晓伟)

  1、外送货物用具要每天清洁消毒。

  2、食堂空间要打开窗户,保持空气流通。如是密闭的空间,排风设备常开,要保持新风系统正常运作,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

  3、加强餐饮具及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持操作间清洁干燥,同时,每天开展不少于2次的环境消杀。

  4、后厨使用的器具、设备等使用结束后要进行统一消毒。

  5、食堂用的卡机键盘按钮、门把手、推车把手、餐车、剩饭剩菜垃圾回收箱等要每次用完都要不定时消毒。

  6、在食堂公共卫生间区域等师生接触的地方,增加洗手液,加大卫生间的清洁和消毒频次。

  7、在食堂就餐的,尽量加大座位间隔,要在1、5米以上距离。

  8、菜品严禁裸露在防尘罩以外,要做好相对应防护保障,以免交叉污染。

  (二)食堂的日常环境卫生,食品的储存及加工(责任人:高继伟)

  1、餐厅厨房地面是否干净。

  2、厨房垃圾桶是否加盖儿,及时倒掉垃圾。

  3、生、熟食品是否分开,是否加工野生动物。

  4、碗、盘、筷、匙是否清洗干净是否消毒。

  5、食堂内是否有蚊蝇及灭蚊蝇情况。

  6、食堂水槽子是否及时清理、清洁、消毒。

  7、有没有使用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等食物。

  8、加工制作食品能否做到烧熟煮透。

  9、留样设备是否运转正常,清洁消毒,按规定留样。

  10、食品存放是否按类存放,是否离地离墙,摆放是否整齐。

  11、加工过程中是否使用转基因豆油及添加剂等。

  12、加工操作人员是否戴口罩、穿工作服。

  13、是否在做到勤洗手。

  (三)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赵玉亮、宫国涛、王晓伟、刘波、屈丽娇。周一到周五每天一个人)

  做好每日的晨检工作

  做到工作人员每日早、午、晚三次体温检测

  时刻掌握工作人员在校的活动情况,必须戴口罩,不聚集不随意外出,有事勤汇报。

  (四)指导监督管理师生就餐(责任人:高继伟、潘铁生 每人一天)

  1、做到分批次就餐(每次不超过100人)

  2、做到就餐人员距离1.5米以上,面向同一方向坐下就餐

  3、戴口罩进入食堂,保持人与人离在1.5米以上,做到减少或不交谈

  4、有序打餐、就餐,餐后将餐具按要求放在指地点后离开食堂,不在食堂内逗留。

  饮水安全管理制度

  1、保证师生饮水水安全卫生,每年进行一次水质检验。

  2、禁止师生直接饮用生水,全体师生如发现水质有问题(异味、特别颜色)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及时告知全体师生暂时不要饮用,保留样品以待检验。

  3、桶装水供水公司(天天一泉)安排,定期给饮水机清洗、消毒。

  4、教育学生要安全使用饮水机,防止烫伤、漏电,不喝过保质期的水。

  5、学校不进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桶装水。

  6、桶装水接收和发放由专人管理、有专门场所存放,要符合卫生要求。

  学校用车管理制度

  一、学校公务用车是校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学校公车管理,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

  二、学校领导、教职工不论因公、因私一律不得私自驾驶公车,对违反公车管理规定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民事纠纷的,所有责任一律自负。

  三、车辆由学校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 领导班子成员因公用车,须向学校主要领导申请,说明公务用车时间、起止地点、公务内容、公务人员等事项。

  四、驾驶员必须接到办公室的出车通知才能出车,凡不按公车管理规定私自驾车外出并发生意外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驾驶员必须坚持原则,忠实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

  五、严格执行节假日封车制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其余车钥匙统一交办公室保管。

  六、学校领导因公出差要轻车简从,不允许搭乘与工作无关的人员。

  七、学校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公车使用管理规定,不搞特权。要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杜绝公车私用、外借等不正之风。要建立健全派车手续、车辆出勤登记等管理制度。

  八、原则上公务车每天应返回学校(派车远途出差例外),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失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学校食堂后勤校长负责制度

  一、学校必须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校长必须对学校食品安全负总责,学校设高继伟、刘波专职负责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具体负责食品卫生监督。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二、学校食堂建立健全食品管理的规章制度。学校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发放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包括原食品卫生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不得加工、供应食品。加工、供应食品必须遵照食品卫生许可证核定的范围。要按照要求建立学校食堂的卫生档案,档案应包括个人健康证明、食品原料和有关用品索证资料、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采购与使用记录、餐具消毒自查记录、食品留样记录、食品原材料采购合同等。

  三、学校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持证上岗。食品从业人员按有关规定取得健康体检证明和卫生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健康体检每年1次,并定期接受职业道德教育和卫生知识、食品安全法规培训,经考核合格颁证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

  四、学校食堂必须严把食品采购进货关。禁止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建立采购、进货台账,每日一记,全部食品一律入账,详细记录。有条件的学校可建立蔬菜农药的检测及其他食品的相关检测,严把食品原料进入关。

  五、学校食堂必须建立健全食品验收贮存制度。食品入库前必须严格验收,孙秀龙验收登记、设立台帐;食品出库时必须查验其感官性状和保质期。日常性查验应重点检查食品是否变质(包括霉变、腐败)、包装是否损坏及保质期是否到期等情况,发现存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应及时进行处理。食品储存仓库要专用,食品贮存必须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不允许与药品、杀虫剂、洗涤剂、防腐剂、杂品等物品混放。

  学校食堂陪餐制度

  为确保学生食堂食品安全,学校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生在食堂的饮食安全,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学校针对食堂建立行政领导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制度。

  学校定期指定一名以上行政领导,食堂管理员或教师代表进行陪餐,学校统一制定陪餐安排表,并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陪餐人员负责对当参食堂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陪餐记录由学校统一印制,内容应包括日期和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直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人签名等陪餐记录必须由陪餐人员在本次陪餐后详细记载。

  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因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物品摆放杂乱。

  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的。

  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它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午饭菜加工距销售时间过长的。

  餐饮用具未按要求消毒的及其他应当及时改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督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1、食堂待出售的饭菜未采取防蝇措施,出售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

  2、食堂制作冷拌菜或提供冷饮的。

  3、上餐剩饭菜下餐继续加工销售的。

  4、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掉了。

  5、四季豆、土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冷冻食品未达到中心加工温度的。

  6、饭菜有发毒变质等感官问题的。

  7、饭菜有明显口味异常。

  8、饭菜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及其他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八、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泻,腹痛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于不认真记载赔偿记录不及时提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后果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九、陪餐人员因故不能赔偿的,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由学校领导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赔偿,并做好相关工作。

  十、使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问题及时整改落实。校长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食堂安全防火制度

  一、食堂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指定专人为防火安全责任人,抓防火工作,责任落实;

  二、把防火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总结、同评比,使防火工作经常化,群众化;

  三、严格防火管理制度,认真贯彻国家颁布的消防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不断完善防火制度,教育食堂人员了解制度内容并认真贯彻执行;

  四、配置的消防器材,由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和维修,保证完好;

  五、普及消防知识做到人人都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小火,同时会发现鉴别火险隐患;

  六、坚持每日的安全检查和不定期的安全自查保证及时发现,排除火险隐患,对当时解决不了的要采取有效的临时安全措施;

  七、使用机械,电器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使用完毕及发生故障应及时切断电源。

  八、液化气罐、灶、管道附近不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用火烤或倒放使用,换气过程中不准抽烟、携带火种。

  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自查制度

  为规范我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师生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与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障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定定期和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和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至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食品试尝留样管理制度

  食品试尝留样,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试尝制度。

  一、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

  二、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不少于150克),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 -8摄氏度左右。

  三、每天坚持饭菜试尝,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按《食品留样试尝情况登记表》进行逐项登记。

  四、饭菜留样必须坚持48小时以上。

  五、学校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若发现食堂没有坚持饭菜试尝留样,应按学校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卫生检查制度

  保持食堂干净、整洁,具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是保证食物不被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食堂的环境卫生,并作好检查记录。

  二、学校分管领导或带班领导至少每天不定时检查一次食堂的卫生情况,并作好记载。

  三、检查内容:

  1、食堂内的环境卫生:地面是否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是否积有污水,潲水桶是否加盖。水池内外、排污地沟等处有无堵塞,是否有饭菜残渣。灶台,操作台等处是否干净、整洁。

  2、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四勤”,是否正确穿戴工作衣帽,有无佩戴首饰上岗,有无在工作区或操作时吸烟,有无在操作间内高声喧哗,有无不良卫生习惯,分发食物时是否戴一次性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食堂的"三防"设施有无损坏情况,是否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4从业人员是否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开,无不规范操作现象。

  5、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更衣室衣物挂放是否整洁有序。

  6、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是否按规定和要求进入配餐间存放保洁。

  配餐间管理制度

  配餐主要是对成品饭菜进行分发的场所,配餐间清洁卫生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食物的卫生质量,特制定配餐间管理制度。

  一、充分利用"三防"设施,保持配餐间的清洁卫生,发挥其对餐具、容器、用具的保洁功能。

  二、工作人员进入配餐间前着装要整洁,手经过消毒后,戴上一次性手套、口罩才能分发饭菜。

  三、工作人员在操作时不能对着成品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要洗手。

  四、分发饭菜时,先检查盛装饭菜的容器是否清洁、卫生,经过清洗、消毒的容器不能用围裙或抹布擦拭容器。

  五、成品饭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放在操作台或架子上。

  六、未经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非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在配餐时不得随意出入配餐间。

  七、传菜的老师不得进入配餐间,饭菜由配餐间工作人员送出配菜间。

  库房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的库房是储存食品原料的重要场所,规范的库房管理也是保证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堂的库房必须保持清洁,每天清扫,保护良好的环境卫生。

  二、库房要保持干燥、通风、整洁,防止物资因受潮而烂变质。

  三、食堂库房应设专人管理,做到随手关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任意进出。

  四、任何人员不私自动用库房内的物品,保管员应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五、库房物品应按标记标识有序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装,食品必须隔墙15厘米,离地面20厘米。

  六、在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蝇、灭鼠药、农药及个人用品。

  七、超过保质期或霉烂变质食品要及时销毁,不得存放在库房内。

  八、食品原材料进出库必须有完整的记录。

  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食堂卫生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学校全体师生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为了保证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学校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由高继伟负责。由王晓颖作好进出库登记,精制饭菜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每天由管理人员刘波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作好饭菜试尝记录。

  二、每天坚持作好饭菜留样和记录,饭菜留样应存放于冰箱,温度应在2-8摄氏度,具体管理由王晓颖负责。

  三、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教育。食堂准备洗手液,要求学生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洗手半分钟以上。

  四、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立即向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再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报教育局和市疾控中心,并组织人员将中毒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五、粗加工区,操作间,配餐间要分别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和指导,每间确立固定的员工,严格按流程进行操作,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避免出现混岗和食品交叉污染。

  六、食堂管理人员指定专人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消和保洁工作,要求严格按《餐具用具消毒制度》进行消毒和保洁。

  七、凡不负责任、检查不力,不按要求操作、造成食物中毒事故,将按有关规章制度追究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报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餐饮具清洗消毒方法

  一、清洗方法

  (一) 采用手工方法清 洗的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刮掉沾在餐饮具表面上的大部分食物残渣、污垢。

  2、用含洗涤剂溶液洗净餐饮具表面。

  3、最后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

  (二)餐具清洗按要求进行。餐具表面食物残渣、污垢较多的,应用手工方法先刮去大部分后,再进一步人工清洗。

  二、消毒方法

  (一)物理消毒。包括蒸汽、煮沸、红外线等热力消毒方法。

  1、 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 20分钟以上。

  2、 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保持10分钟以上。

  (二)化学消毒。主要为各种含氯消毒药物。

  1、 使用浓度应含有效氯250mg/L (又称250ppm)以上,餐饮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作用5分钟以上。

  2、化学消毒后的餐饮具应用净水冲去表面的消毒剂残留。

  (三)保洁方法

  1、消毒后的餐饮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手巾、餐巾擦干,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

  2、 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通风保洁柜内。

  操作间管理制度

  操作间是烹调食品的重要场所,也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操作间管理制度。

  一、负责烹调加工的厨师要认真学习 《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提高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二、厨师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提高业务能力。

  三、厨师要根据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调方式,尽量不破坏食物的营养价值。

  四、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五、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干煸,需经高温煮熟烧透后才能食用。烘、烧、炒要掌握火候,且数量不宜过多,要翻铲均匀,使其熟透。

  六、操作人员在加工时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工食品时不能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

  七、食品调味时要严格按烹调卫生要求进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品尝,不能用汤勺、锅铲盛汤汁放入口中品尝。

  八、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洁、卫生消过毒的容器盛装,不能用抹布或围裙擦拭容器。

  九、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对食品造成第二次污染。

  十、抹布、锅盔、防蝇罩等要保持清洁。

  十一、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十三、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

  十三、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不得随意增减厨师。

  十四、煮熟的饭菜要及时进入配菜间。

  餐用具消毒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设置专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二、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四、餐饮具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餐、隔夜。

  五、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溶液洗、清水冲、热力消毒、保洁”的顺序操作。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溶液洗、清水冲、消毒液浸泡、清水冲、保洁”的顺序操作,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六、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符合有关卫生标准。

  七、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餐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

  八、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消毒合格凭证;清洗消毒餐饮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九、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无积水、池内无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十、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专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及检查记录。

  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全体师生健康地学习与生活,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学校后勤工作的管理和规范,防范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中毒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与影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有关部门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的范围:学校食堂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

  二、应急小组:组 长:赵朝朋 (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高继伟、潘铁升

  组 员:孙秀龙、刘波、宫国涛、王晓伟、屈丽娇、赵玉亮、于淼及各班班主任、保安人员。

  出现事故紧急报告电话: 高继伟  1874108283

             潘铁升  13841004169

  公安报警:110

  急救电话:120

  县教育局安全办:78833319

  前期工作:

  严把食品进货关。学校食品采购要严格把关,确保所采购的食品符合有关规定,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卫生安全关。

  严把食堂关。对存放的原料进行检查,发现变质原料及时处理,坚决杜绝变质的原料流入餐桌。

  严把餐具消毒关。学校食堂对餐具按规定进行严格消毒,确保餐具清洁卫生,防止出现因交叉感染而引发的食物中毒事故。

  突发性事件的处置:

  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向组长报告,并积极协助医务人员进行抢救工作和妥善安置中毒病人,同时,保护中毒现场,及时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现场调查处理。

  副组长保护现场、保留样品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依据。对发现食物中毒症状的师生,做好登记工作,共同分析判断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原因,根据中毒原因,作出现场消毒预防措施。

  如实反映情况根据查明的事故原因,向学校领导递交书面事故分析报告,对发生的事故做到“三不放过”。对所有饮食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引以为戒,并对造成中毒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领导责任。根据调查结果,如故意破坏造成中毒事故,将当事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如因工作疏忽造成中毒事故,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对中毒食物的处理  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品立即停止食用。在卫生部门已查明情况,确定了食物中毒,既可对引起中毒的食物进行处理。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由中标公司聘用,学校与其签定聘任合同。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七、每天早上,上岗前由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餐厅是学生进餐的场所,保持餐厅的环境清洁、卫生,是保证学生正常进餐和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一、餐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油污,墙面、屋顶无蛛网,桌子、板凳无油污、灰尘等。

  二、餐厅由食堂管理人员指定责任心强,工作负责的同志负责打扫餐厅的清洁卫生。

  三、餐厅清洁卫生在每餐前后都要进行打扫,保证学生在进餐时,餐厅干净卫生。

  四、完善灭蝇、灭鼠、灭蟑螂、灭蚊设施,做好防“四害”工作。

  五、引导学生文明就餐,进餐时不争抢拥挤,不大声喧哗,不要面对同学或桌上的食物咳嗽、打喷嚏,防止飞沫唾液传播疾病。

  六、餐厅要安排管理人员或值周老师值班,维护餐厅正常秩序,保证餐厅的清洁卫生,不要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和纸屑,不要乱倒残留的食物和废弃物。

  七、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餐厅的清洁卫生,分管领导或带班领导每天至少检查一次餐厅的卫生情况。

  食堂采购验收制度

  为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加强过程管理,验收食物时一定要坚持"一看、二闻、三手感"的原则,有问题的食物坚决不能使用。

  一、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1、验包装上内容是否与检验报告内容相符;

  2、验生产日期、保质期,如果已超过保质期的决不能收:

  3、验包装是否有厂名、厂址:

  4、验食物外观:有无破损、污损、变形、杂物、霉变等;

  5、嗅气味,是否有异味;

  6、手感,是否有异样

  二、非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1、看:是否有腐烂、霉变的食物:

  2、闻:是否有异味:

  3、用手感受有无异样:

  4、蔬菜是否新鲜。

  粗加工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粗加工区管理得好,不仅能保证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而且也能有效预防食品中毒。为此,特制定伙食团粗加工区管理制度。

  一、分设肉类(包括水产品)和蔬菜原料洗涤池,并且有明显标志。

  二、加工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必须与加工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容器分开使用,并且有明显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三、盛装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容器,不得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用后必须及时消毒、清洗后备用,不得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

  四、加工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必须及时消毒、清洗晾干。

  五、加工过蔬菜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要及时清洗、晾干。

  六、保持粗加工区的清洁卫生,保持上下水畅通,及时清扫地面残留的废弃物等垃圾。

  七、采买回来和未加工完的蔬菜不能直接放置于地上,要放在摊晾架上,使其通风透气,防止霉烂变质。

  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

  学校食堂的原料采购是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学校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特制定伙食团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采购人员采购原材料时,为保证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必须定点采购食品。

  二、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原料。

  三、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及原材料。

  四、采购农贸市场的食品及原材料应当新鲜,价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采购,严禁购买病死畜禽等动物食品。

  五、采购食品,必须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标志( 质量安全认证)。

  六、食品采购回来,要有二人以上的人验收,并有验收记载。

  七、凡无人验收或无验收记录,均视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食堂不得加工、使用。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学校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为此,特制定学校伙食团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整理存档备案。

  学校食堂紫外线消毒制度

  1、学校食堂紫外线由吕洪伟专人负责消毒,并做好记录。

  2、消毒时间上午8:30—9:00,下午1:30—2:00。

  3、接受上级卫生部门的检测,严把紫外线消毒。

  4、消毒人员做到尽职尽责,否则,根据造成的危害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5、学校对消毒人员做好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

  6、学校后勤督促检查消毒情况。

  食堂废弃物处置制度

  为加强我校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餐厨垃圾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需按要求采购合格的食用油脂,严禁采购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的食用油。

  三、餐厨废弃物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四、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时产生的垃圾(菜 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入桶加盖,运往校园东北角的 生活垃圾集中箱内,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 水、锅底等),按规定倒入专用的泔水桶,回收给养殖场和养猪专业户;废弃油 脂类垃圾(废弃的厨房煎炸油、烧烤动物时产生的废油等)禁止直接倾倒入下水 沟,应使用专用容器存放,定点回收处置。

  五、泔水类垃圾按要求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 养殖使用,不得另作他用,并索取回收方的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养猪专业户无执照的由所在村委出具养殖证明)。

  六、废弃油脂类垃圾禁止销售给个人用于废油加工,应回收给取得合法资格 的油脂加工企业,并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注明废弃油脂回收处理的用途,并索取回收方的营业执照等合法资质证明材料。

  七、餐厨废弃物处置要安排专人建立完整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 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校总务科,并接受监督检查。

  八、后勤加强对食堂食用油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处罚。

  食堂内部管理制度

  1、加强食堂内部管理及经济核算,力求做到饭菜多样化,价廉物美,经济实惠,为广大师生服务。

  2、食堂采购蔬菜,鱼肉类等物品,须有两人同时操作,一人付款,一人记帐,所购物品有管理员根据发票上物名、数量、单价进行验收,各类单据上要有经手人、验收人及总务处分管负责人签名,方能报销。

  3、严格食堂饭菜核价制度,食堂管理员根据当天市场行情,按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进行核价出售。

  4、食堂未煮熟的食品须经管理人员和分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出售。

  5、食堂炊事员和管理员进行轮流值班,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处理好食堂内一切事务。

  6、食堂人员每天购饭菜,实行记帐制,本月底结算,并要克服多吃多占的不良风气。

  7、食堂会计、出纳对食堂往来、帐目结算清楚。做到:每周一评,每月公布一次。

  8、食堂仓库管理员,应该把好仓库钥匙,货物进出手续健全,并认真做好往来货物的进出仓帐。

  水电工管理制度

  1、认真做好学校水、电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管线通畅。发现故障,及时维修、调换,确保正常的用水用电。

  2、周一至周五,每天不少于一次巡视,对水、电管路运行状况作好记录。对维修情况作好记录。使学校的水、电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3、对室内外和公共场所的电线、插座、灯头、开关及其他电器设备,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要避免和防止因电器设备有明显问题而发生触电或断线伤人等事故。

  4、保证屋顶储水和厕所水箱不漏水。对各处水龙头,要经常检查维修。对全校电铃,要经常进行检查维修,要保证音响正确,效果良好。

  5、加强对水电材料的管理,坚持领用登记制度,避免浪费,做到帐目相符,负责对用户水电用量的统计登记工作。

  6、初冬时节,要安排时间做好自来水管路的保暖防冻工作。

  7、对学校电风扇、空调设备做好养护工作。

  8、做好领导布置的临时性工作。

  清洁工工作管理制度

  1、每天对包干区内的厕所盥洗室、走廊、楼梯等公共部位清扫,做到干净、清洁。

  2、每天对包干区内的办公室、会议室打扫干净。

  3、定期对公共部位的墙体清扫灰尘,确保墙面清洁。

  4、负责会议室的会前、会后清洁工作,确保会议室的整洁。

  5、合理使用清洁用具及用品,不浪费。

  6、做好领导布置的临时性工作。

  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本校教职工、学生及临时工的自行车,一律存入车棚内。禁止乱停、乱放。

  2、本校职工、外来机动、非机动车辆入校时,必须按规定地点停放整齐。

  3、教室和走廊、办公室、工作间不准存放自行车。

  4、严禁在校园内骑自行车,学生上下学不准骑摩托车、三轮车、助动车、电瓶车。

  5、凡违反上述规定或不听从管理人员劝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理。

  6、门卫室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监督、纠正违章。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保证食品安全的自律管理制度制定、实施自查计划,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二、食品安全自查由负责人根据食品安全管理员组织实施办法,负责不合格项的整改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一般分为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定期自查应当根据所经营的食品风险等级确定频次,专项自查应当根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消费者、媒体舆情等渠道获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立即实施。

  四、经营场所布局、制作工艺流程、内部管理流程等重点管理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立即组织食品安全自查。

  五、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项应当查清原因、立即整改。有证据表明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待问题排查整改到位后方可重新销售。

  六、食品安全自查应当建立自查档案,如实记录食品安全自查组织实施的时间、计划、人员、结果和排查整改情况,不得涂改或污损,保存时限不得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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