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本园教师队伍管理,建立教师工作管理机制,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使教师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保证幼儿德、智、体、美、劳健康发展,根据园所实际,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与时间
1、考核范围:
已聘任到岗位上从事教学管理、保育教育工作的教师。
2、考核时间
(1) 学期考核每学期最后一月进行;
(2) 年度考核在每年的最后一个月进行,为每学年两学期考核的平均成绩。
二、考核小组成员
由园长任教职工考核小组的组长,教学主任和后勤主任为组员负责考核安排和管理工作,具体考核由园务会负责。
三、考核内容与形式
1、考核内容
师德师风 14分
教育教学 35分
班级管理 14分
餐点组织 9分
班级安全 30分
2、考核形式
教师的工作实绩考核采用“定量记分考核标准”,工作实绩考核分为基本考核与附加奖励考核。基本考核是针对教师学期考核的平均成绩;附加奖励考核是针对教师在教学、保育等工作中获得的各种奖励或发表的各类论文等。教师的工作实绩考核总积分等于基本考核积分与附加奖励考核积分之和。
四、考核等级与标准
1、考核等级
教师的考核等级分为优秀(85分以上)、称职(70-85分)和不称职(60分以下)三级。其中,考核为优秀的教师不超过被考核教师总数的15%。
2、教师考核为称职的标准
(1) 师德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等评价为合格以上;
(2) 能够胜任所聘任职务的岗位工作,且质量与效果良好;
(3) 学期工作量达到现职务额定标准。
3、教师履行岗位职责
完成额定工作任务,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可评为优秀:
(1) 教师在师德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等评价为合格以上;
(2) 本学期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园级以上各类比赛一等奖者。
(3) 学期内获得县级以上各类奖励及荣誉称号者。
(4) 为幼儿园安全、建设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经园领导小组审核批准者。
4、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1) 无故拒绝接受分配给的教学、保育、科研任务或无故旷工在幼儿园造成不良影响者;
(2) 因工作不负责任,在教学、保育、科研等工作质量检查评估中评定为“差”者;
(3) 参加政治学习、业务活动及其他园内活动年度内累计有5次无故缺席者;
(4) 无故不参加考核者;
(5) 违反职业道德或者违反法律正在审查处理者;
(6) 因工作失误给幼儿园工作、声誉造成重大影响者。
五、考核程序
1、学期考核由幼儿园园务会负责组织,由教学主任和后勤主任传达和布置各自管理内教职工学期考核工作安排。
2、填写《教师互评表》、《教师考核自评表》、《教师学期考核表》,统计考核结果,综合赋分。
3、幼儿园办公室负责将所有被考核人的考核成绩向教师予以公布,并存入教师工作档案。
六、奖惩办法
1、考核的结果作为教师今后晋职、调薪、奖惩、聘任和选拔优秀拔尖人才等的主要依据。
2、本园教师年度考核成绩,依下列规定奖惩:
优秀:给予幼儿园优秀教师称号,并依据幼儿园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称职:在幼儿园教师考核档案中填写称职,不给考绩奖励。
不称职:经年度考核认定按相关规定处理后,申请幼儿园法人确认不予续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