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相关要求,确保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安全,确保坐车学生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现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提高校车运营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校车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宣传教育努力保证我校校车交通运营安全,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相关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会稳定。
二、责任分工
1、成立学校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金秋菊
副组长:暴永服
成员:行政领导、全体教师、全体校车车主、全体司机、全体随车照管人员
2、明确各成员职责
组长:对本校校车直接实施安全管理,落实工作岗位人员并明确其职责
副组长:对校车所有涉及的人员进行安全行车教育,做好安全教育,并随时抽查各岗位人员的工作
成员:
(1)行政领导职责:负责校车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教育学生安全乘车,具体安排、布置,开展坐车学生安全宣传教育,阻止不安全行为,及时化解校车内学生之间的矛盾。带班领导、值周教师组织、看护学生安全乘车,保证学生在校等车期间的安全,与校车的随车照管人员做好交接,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应积极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组长、副组长汇报或者报警。
(2)车主、司机、随车照管人员职责:车主是校车运营的第一责任人,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学生乘车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司机、随车照管人员,确保校车的安全运行。司机持证上岗,每天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自查,确保车辆各种状况良好,发现安全隐患和技术故障要及时报修,做好校车的例行维修保养工作,并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做好记载。随车照管人员每天早上与家长做好学生的交接,到校后与学校值周教师进行交接,放学后,与值周教师做好学生的交接,再与学生家长做好交接,保证学生安全上学和放学;做好早晚行车记录单的签到,维持学生在校车内的人身安全等。
三、具体应急措施
(一)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家长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家长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检查校车车况、资质等,检查灭火器,救生锤、急救箱等设施配置情况;
3、严格要求校车相关人员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组长和副组长随时进行抽检。
4、定期不定期的召开车主、司机、随车照管人员专题会议,警钟长鸣。
(二)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
1、报警求助。校车发生事故后司机应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120急救;
2、报告。校车车主、司机、随车照管人员应立即报告校长或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成员,启动本级校车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3、立即向教育系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汇报(先口头后书面);
4、第一时间通知家长或家属,做好受伤人员及家长、家属的安抚工作,使救援工作顺利开展,把损失降低到最小;
5、调查和总结。学校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及时对事发原因、处理经过、损失情况、责任的认定、援助需求等作出评估调查并及时将总结情况报告区教育局安全办。
(三)具体事故处理预案
雨雪天:
1、如果雨雪较小,正常接送,但应强调学生注意安全,上车不要拥堵,尤其注意伞尖、伞把等尖锐部位;
2、雨雪较大,无法通车时,学校立即通知随车管理员校车停运;
3、班主任立即通知各村学生家长,通知校车停运,学生如果在家中由家长负责看护学生;如果学生在学校由学校负责学生安全。
遇车辆剐蹭等轻微交通事故:
1、随车管理人员要立即将时间、地点及简要情况上报校长;
2、随车管理人员主要负责学生车内安全,严禁学生下车或开窗;
3、由驾驶员与事故车主进行交涉协调。如果可能影响到正常的上课时间,随车管理员要报告学校校长,临时调车接送学生上下课。
4、如果无法协调,马上打110报警。
出现学生伤亡等交通事故
1、一旦发生车辆交通事故,随车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疏散车内学生至安全地带,安抚学生情绪,并立即对伤者进行施救或拨打120,同时报告校长和主管人员。
2、主管人员和校长接获肇事通知后,迅速启动应急方案,通知应急小组成员赶往事故地点查勘处理。勘查现场时应注意观察事发地周围环境,详细询问调查肇事原因以及造成的损害情形(包括对方车及乘客财产的损失)等,做好现场保护。
3、应急小组成员应分工协作,向交通主管部门报警或报告当地政府及教育局,尽量寻找目睹事故的第三者作证。
4、做好学生和家长的安抚工作,尽量消除事故带来的影响,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四、交通事故应急注意事项
1、在接送学生途中,无论何种原因造成车辆晚点十五分钟以上应通知前方家长。为避免家长情绪紧张,对原因应区别对待告知家长。
(1)因本车之外的原因造成晚点,如交通堵塞,前方车祸等,应如实告知家长原因,避免家长对司机的业务熟练程度等产生怀疑。
(2)因本车发生交通意外以及火灾等情况,应优先将学生转移到安全地点或送医院治疗,同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领导作出如何处理的指示。
2、发生交通堵塞、意外,延迟半小时仍无法预期到达时,除与家长保持联系外,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请求解决。学校接到报告后,在五分钟内安排好应急措施。
3、发生交通事故后,校长或主管领导应在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处理和指挥。
4、如遇恶劣天气或自然灾害等原因,应把车停在安全的地点并妥善安置学生。
5、车上应张贴常用电话号码(包括校长、各班老师以及随车照管人员和司机的电话),便于工作衔接和与家长联系。
学校、车主、司机和随车照管人员人员应时刻提高警惕,把学生生命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平顶堡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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