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2日

教师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教师管理,提高教师管理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教职工应努力学习和积极宣传政治理论和现代教育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条: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教职工参于一切违法违纪活动。

  第三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热心学校工作,尽职尽责,教书育人。

  (一)教职工应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学校要经常对教职工的工作进行检查,对不负责任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按学校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二)教职工必须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准无故旷工。教职工应病、应事必须请假,具体操作程序按学校《教职工考勤考核制度》处理。

  第四条:教职工必须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一)严禁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二)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

  第五条:教职工要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

  (一)所有工作人员在办公时间必须专心办公,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溜岗,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二)教职工必须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

  (三)学校鼓励教职工进行教育教学科研,对教育教学科研取得成果的,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六条:教职工应谦虚谨慎,尊长敬贤,互相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以及其它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各项财政、财务规章制度,以及上级单位制定的财务管理办法。

  二、按规定向上级单位和财务部门报年度预算、月份用(缴)款计划、月份会计报表和年度决算。

  三、根据国家规定和上级核定的预算,办理各项财务收支,在规定的权限内,支配和办理本单位预算支出正确核算,合理分配资金,努力增收节支。

  四、按照本校实际,加强财务活动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收支中的问题,努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

  五、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按期进行财产物资的清查工作,保护国家财产的完整和安全。

  六、接受财政部门、上级主管单位及其它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实反映情况主动提供有关资料。

  七、组织、指导、监督所属报销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及缴销工作。

  八、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九、每学期的经费收支,大致情况学期结束须定期向教师代表汇报并公示,征求意见,做到民主理财、精打细算,合理安排,注意效益。

  十、各项经费支出,都要按原始凭证结报,严格执行开支标准,不得自行提高或变相提高,并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十一、财务人员要随时主动向校长室反映财务活动情况,上交财务月报表,做到忠于职守,随时接受学校领导的调查和意见。

  十二、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由专人负责,购物发票须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审核人、校长签名,并注上用途,以作备查,不符合规定的事项有权拒绝支付。

教学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及全国、省、市、县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行为,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规程:

  一、计划与总结

  规范学校教学工作,在学期初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学期中进行教学工作诊断,学期末进行教学工作总结,体现教学工作的善始善终和教学常规的闭环管理。教学工作计划要明确目标、途径、方法;教学工作诊断要确定成绩、不足、措施;教学工作总结要确定方向、内容、重点。

  二、备课

  备好课是教师上好课的前提和基础,要求教师备课与上课要做到:抓住基础知识不放;抓住学生主体不放;抓住质量提高不放。

  备课。学校根据学科统一教学进度、目标、重难点;教师要依据学段要求、课程标准,注重教材的整体把握,注重学段基础、年龄特点、心理特征等方面进行学期分析,重视差异化和个性化教学设计。

  (一)备课时间要求。各学段、各学科教师要提前一周进行教学设计,并书写教案,入职6年内教师写详案。每月至少2此年级学科组集体备课,教师在集体备课基础上根据学情修改教学设计。

  (二)备课内容要求。依据课程标准落实学科目标;科学、准确地表述,符合教学实际;教学目标主义主体性、发展性、开放性、生成性。

  1、教学内容设计要科学、合理,创造性运用教材,重点突出、难点分散,;联系生活实际,关注学生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构建学科知识网络,提高学生学科基本素养。

  2、教学过程设计要遵循学习规律,落实学生主体地位,面向全体,关注个性差异,符合学生心理及任职水平,全面了解学生基础,全面体现教学目标。

  3、教学方式设计要转变教师角色,改变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模式,为学生提供自主、合作、探究平台。

  4、教学资源设计要有效利用教材,开发与利用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有效实现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

  5、教学评价设计要关注学生课堂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实现三维目标的整合,采用点评、多评、共评等评价手段,促进学习的有效生成提高学生学习成绩。

  6、教学反思设计要多角度进行课堂反思,分析和预测教学过程的得失,达到教案设计的实用、管用、好用、必用的效果。

  备课管理要求。学校建立教案检查制度,坚决杜绝不备课、无教案进教室上课现象。学校每月检查1此,每周抽查,并公布反馈,并计入教室业务考核。

  三、上课

  (一)课堂教学准备要求。教师在上课铃响前,准时到达上课教室门前一侧站立,观察学生进教室的精神状态,巡视学生上课前书本、文具的准备情况,使学生保持安静。上课铃响进入教室,师生问好后开始上课。

  (二)课堂教学时间要求。每个学段、学科教师要按照规定教学时间上课,不准提前下课或延时上课。不得占用学生眼保健操时间做教学收尾工作。

  (三)课堂教学理念要求。坚持新课程理念统领课堂教学。

  (四)课堂教学目标要求。落实课程标准,实现三维目标优化整合,精准设计,目标引领。

  (五)课堂教学内容要求。准确把握教学内容,讲清重点,分散难点,创造性使用教材。

  (六)课堂教学过程要求。坚持循序渐进原则,遵循学生学习规律,转变教师角色,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分类指导,创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学习氛围。教师不得随意终止上课,更不能终止学生上课。

  (七)课堂教学方式要求。转变教学方式,落实学生主体地位,实现师生、生生交往互动,形成师生“学习共同体”。

  (八)课堂教学资源要求。充分开发利用各种各类课程资源,将课程资源和课堂教学有机地整合。

  (九)课堂教学手段要求。恰当运动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做到演示无误,效果最优。

  (十)课堂教学评价要求。教学中要及时准确评价,激励为主,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十一)课堂教学技能要求。教师要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语言标准,书写规范,具有驾驭课堂能力。

  (十二)课堂教学效果要求。完成当堂教学任务,达到预定教学目标,各层次学生均学有所用。

  (十三)教师形象要求。教师上课精神饱满,站立式讲课,举止端庄大方,肢体语言规范,教态亲切、自然。教师上课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不说与教学无关的话。教师要化淡妆,不戴耳环,不做过多修饰,穿适合教师职业的服装。

  四、课后反思

  课后反思要树立“问题即课题”的新理念,采用教学随笔、日记、案例、叙事、课例等多种方式呈现教学反思,针对不同问题,形成教学行动研究方案,指导教学行为。

  五、作业与评价

  (一)作业要求

  1、作业理念要求。要加强作业设计研究,学校制定作业调控机制,创新作业布置方式。

  2、作业内容要求。布置作业要精选、适量,达到学生理解,巩固知识,掌握技能,训练能力的目的。

  3、作业形式要求。口头作业、书面作业、实验操作、社会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

  4、作业时间要求。当天有课后服务的学科不得留作业,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3——6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60分钟。

  5、作业布置要求。作业布置要精选,具有针对性、层次性、实效性。学困生完成课本中基本练习题;中等生要完成课本基本练习题和选做题;优等生在此基础上布置少量研究性习题。不留无批改作业。

  6、作业批改要求。有布置必批改,做到认真细致,批阅符号规范,批语要有针对性、启发性、指导性。保证亲自批改作业,按要求控制作业量,不留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作业,不使用“阅”“好”“优”“良”“差”等简单批注。坚决杜绝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要求家长检查和批改作业、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等行为。

  7、作业评价要求。按照布置——检查——批改——反馈——纠正——修改——再检查的流程进行操作。

  (二)考试评价要求

  严格考试管理,一二年级不进行书面考试,三至六年级每学期一次考试。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做好学生成长记录。

  六、辅导与服务

  实行:“5+2”模式,周一至周五课后服务每日2小时,并根据学生乘坐校车及家长接情况进行延时托管,5:10结束。坚持学生自愿,不讲新课原则。开展丰富多彩的兴趣活动及作业辅导。

  七、学习与研究

  (一)根据学校要求,要求教师要做到自主学习和集体教研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活动相结合,校本培训与外出学习相结合。

  (二)学习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及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文件;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和先进的教研教改经验;学习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教学体系、研究教法、学法;学习同行先进教学思想与教学方法。

  (三)听课方面。校长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导主任每周听课不少于4节,其他中层以上每周不少于1节,其他任课教师周均有效听课2节,并认真做好听课笔记,写好随感。

  (四)开全开齐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上好校本课程,加强体育、音乐、美术、科学、劳动等课程教学管理,积极与家长共同合作办校。

  (五)学校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引领作用,形成一级带一级,一层促一层发展的良好局面,促进教师专业素养的全面提升。

学籍管理制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保障教育法的实施,规范学校的学籍管理,特制定本校学籍管理制度。

  一、入学

  (一)新生入学,采取开学通告形式,使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接到入学通告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二)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采集信息上传至学籍管理系统,生成学籍号。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好新生基本情况表和学生分班花名册,上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四)学校必须给每个学生建立一份由教育局统一下发的小学学生学籍卡,并由学校负责管理,在管理中不允许出现学生学籍不清或分离的现象。

  (五)学生的学籍卡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学籍卡中的学生成绩和综合性评价要实事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学籍卡由教导处保管,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卡归档备查。

  (六)班主任根据要求填写好学生电子档案网上信息(辽宁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更新。

  二、转学

  (一)学生因家长变动工作地区、家庭搬迁(户籍变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监护人)申请,学校审查后发给转学联系单,再凭接收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提出的申请的“转学证明材料”,然后由学籍管理员办理转学手续,连同本人学籍一并转出,并报县教育部门审核。

  (二)每个学年度开学后要做好学籍变动花名册存档。

  三、休学、复学、辍学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

  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二)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三级甲等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并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提出申请。

  (三)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学校原则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

  (四)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复学时,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安排到合适的年级学习。

  (五)在学校无故不到校达15天以上或休学期已满又不具备继续休学理由且未到校复学达15天者,视为辍学。如有学生辍学,班主任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并进行家访,查明原因,敦促其到校,校长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针对学生辍学的原因,当地人民政府依法负责对其父母或监护人采取教育的或行政的措施,强制其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复学。

  四、留级与跳级

  (一)义务教育原则上不实行留级制度。

  (二)个别学生智力超常,各科成绩优秀,确有条件跳级学习的,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班主任、任课教师研究提出,经学校同意,报县教育局审批,允许跳级。跳级生一般在学年度开始时到新的班级学习。

  五、毕业

  学校学制为六年,具有学籍的学生,学习期满后,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并且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综合评价合格的,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上一篇:

下一篇:

我有建议

带  "*"  的为必填项

提出问题和建议
*
验证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