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2日

  一、资助政策

  小学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国家资助政策

  1.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免学杂费

  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对民办学校学生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给予补助,其学杂费收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这一政策确保了无论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如何,都能够在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到免费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减轻了家庭的教育经济负担。

  免费教科书

  为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教科书的范围包括国家规定课程必须使用的教科书、省定地方课程教科书等。这些教科书涵盖了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品德与社会等各个学科领域,确保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有基本的教材保障。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补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生。寄宿生补助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非寄宿生补助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优先资助原建档立卡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

  补助标准: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保障他们能够安心学习。

  2.营养改善计划

  实施范围:主要针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一些贫困地区,许多学生由于家庭经济困难,营养摄入不足,影响了身体发育和学习效果。营养改善计划旨在改善这一状况。

  实施方式: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部分地区暂时无法实现食堂供餐的,可以采用企业(单位)供餐或家庭(个人)托餐等方式过渡。通过提供营养餐,如牛奶、鸡蛋、面包、水果以及热餐等,为学生提供必要的营养补充,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二)地方政府资助政策

  1.地方政府设立的助学金

  许多地方政府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实际需求,设立专门的小学困难学生助学金。这些助学金的资助对象通常也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包括低收入家庭、因病致贫家庭、遭受自然灾害家庭等的学生。

  资助标准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财政状况和学生需求确定,有的地方可能每年为每个困难学生提供几百元到数千元不等的资助,用于购买学习用品、参加课外活动、补贴生活费用等。

  2.特殊困难补助

  对于一些遭遇突发重大困难的小学学生家庭,如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地方政府可能会提供特殊困难补助。这种补助一般是一次性发放,金额根据实际困难情况确定,旨在帮助学生家庭渡过难关,确保学生不因为家庭突发变故而辍学。

  (三)社会资助

  1.慈善组织资助

  一些慈善组织关注小学困难学生的教育问题,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或项目的方式进行资助。例如,有的慈善组织会针对贫困地区的小学女童设立专项资助项目,提供学习和生活费用支持,鼓励女童接受教育;还有的慈善组织会为残疾儿童就读小学提供特殊的教育设备、康复器材以及生活补贴等。

  2.企业资助

  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不断增强,许多企业积极参与到小学困难学生资助中来。企业可能会与学校建立一对一帮扶关系,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小学学业。企业资助形式多样,有的提供资金支持,有的捐赠学习用品、图书、电脑等物资,有的还会组织员工志愿者到学校开展支教、课外辅导等活动。

  二、申请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按照铁岭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印发的《铁岭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试行)(铁市教发〔201941)执行。

  三、补助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250,初中每生每年1500,锡伯族增加每生每年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750元。

  四、审批流程

  ()告知: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91日前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并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学校应发布申请学生资助的公告,内容应包括各项资助项目、申请资助时限等。

  ()申请:由学生本人向学校递交《铁岭市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附件1),提交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家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认定:“特殊群体”因素学生,请各学校首先查看“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查询”模块中【重点保障人群信息查询】,核实“13类人群”;重点保障人群中没有人员由学校整理学生信息。其中重点保障人群需填报《2024年秋建档立卡、低保、残疾、孤儿有证人群困难学生信息识别认定表》(附件4),99日前报县教育局计财基建股,县教育局协调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于910日完成核查认定并给各校反馈。非“特殊群体”因素学生由学校通过调查、走访等形式进行认定。

  ()审核:各学校根据学生申请材料,由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领导小组进行审核,拟定享受生活费补助的学生名单,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各学校填写《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明细表》(附件2)及《人数统计表》(附件3)报县教育局计财基建股。

  铁岭县平顶堡镇中心小学

  2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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