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学生贫困补助申请流程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2日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健全学生资助制度,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根据《辽教涵<2019>221号》、《铁岭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通知文件精神扎实,认真落实好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圆满完成资助工作任务,确保我镇学校教育脱贫攻坚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流程如下:

  一、宣传

  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并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学校应发布申请学生资助的公告,内容应包括各项资助项目、申请资助时限等。

  二、申请

  由学生本人向学校递交《铁岭市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提交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家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认定

  “特殊群体”因素学生,学校首先查看“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查询”模块中[重点保障人群信息查询],核实“13类人群”,重点保障人群中没有人员由学校整理学生信息。非“特殊群体”因素学生由学校通过调查、走访等形式进行认定。

  学校对照县乡村振兴局《铁岭县建档立卡户信息》,核对出本乡镇建档立卡家庭各学段学生情况,在本校上学的建档立卡学生必须在资助名单内,非本校的建档立卡学生需填报《(建档立卡校外)xx学校xxxx年秋建档立卡学生在外就学情况表》。

  四、审核

  学校根据学生申请材料,由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领导小组进行审核,拟定享受生活费补助的学生名单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填写《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明细表》及《人数统计表》报县教育局计财基建股。

  横道河子镇雷锋小学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