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2日

  一、资助政策:《铁岭市六部门指导意见》

  二、申请条件:

  铁岭县蔡牛镇中心小学遵循铁岭县及上级教育部门的学生资助政策,主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具体资助项目包括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针对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非寄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小学阶段,非寄宿生375元。

  1.特殊群体(有证),包括脱贫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城市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烈士或牺牲的见义勇为子女,可以向班主任提出申请。

  2.非特殊群体(无证)学生,如果因家庭成员重大疾病、遭受自然灾害或家庭突发事件等原因,家庭生活确实困难,可以向班主任提出申请。

  三、需提供材料:

  1.脱贫家庭学生或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县级以上相关部门核发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生本人孤儿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烈士、牺牲的见义勇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生本人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7.残疾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生监护人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8.非特殊群体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普通贫困生认定表,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审批流程:

  困难学生资助的审批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资助政策宣传:学校领导小组向班主任宣传,班主任向家长宣传。

  2.提出申请:学生本人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填写认定申请表,向学校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件、佐证材料。

  3.学校认定: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资助档次。

  4.结果公示:学校将认定的资助名单进行公示,确保公开透明,接受师生及家长监督。

  5.发放资金: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学期按资助标准将资助资金发放给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长银行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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