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的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党支部负责人、分管副校长、安全办、总务处、食堂等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组长:付国云
副组长:朱旭、李长忠、张久宏、孙景伟、李耀光、冯辉、刘振浩、许晶
组员:宋启峰、苏春玉、朱建强、张锐、张卓、张春平、康丽君、卢铁燕、赵亚兴、崔丽君、孟昭文、王金、王希野、张一帆、王冬、于雪、刘波、王国义、李思宇、黄承硕、何颖、李利民、林贵民、全体班主任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消防演练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由班主任、学生安全员、舍务管理教师、安保人员等),对其进行培训,要求熟练掌握和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1、将宿舍、食堂、超市、后勤库房、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打印室、配电室等列为消防重点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严禁吸烟,并建立消防档案。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砂箱、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更换药剂。
4、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剧毒的演示实验,易爆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化学危险品室设专人管理。
7、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班主任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学生不受火灾侵害。
9、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10、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负责组织疏散及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疏散灭火抢救工作。
3、在寝室及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由寝室老师安排第一是组织疏散,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组织人员对伤者救援,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