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包括: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因突发事件(如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主要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使家庭丧失主要经济来源等特殊情况)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资助标准:2000元/年·生。
申请要件:《铁岭市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居民户口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证》、《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证》、《农村五保供养证》、《优抚证》、学生本人《残疾人证》、《扶贫卡(手册)》、《儿童福利证》、《烈士证明书》、家庭困难相关佐证材料。
办理地点:学生所在学校。
二、普通高中免学杂费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
资助标准:公办普通高中按学费标准据实减免。省示范高中,城市1400元/年·生;农村1200元/年·生。一般高中,城市1200元/年·生;农村1000元/年·生。
民办普通高中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减免,高出部分,学校可以继续向学生收取。
申请要件:《铁岭市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居民户口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证》、《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证》、《农村五保供养证》、《优抚证》、学生本人《残疾人证》、《扶贫卡(手册)》、《儿童福利证》、《烈士证明书》。
办理地点:学生所在学校。
三、普高孤儿免住宿费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孤儿学生。
资助标准:按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减免。
申请要件:《儿童福利证》。
办理地点:学生所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