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停方式:营业厅窗口或者手机端报停
营业厅窗口:房产证或房屋确认书 代理人身份证
手机端报停:点击微信一辽宁热付通公众号(或扫描我公司二维码)→我要缴费一业务办理→供暖报停→捆绑交费卡→输入手机号→根据提示上传房产证及身份证照片→提交经审核后报停成功
温馨提示1:上年用热而本采暖期不用热的热户必须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本人身份证在本年10月10日前办理停供手续,否则照常计收取暖费和滞纳金。已办理过暂停供热的热用户无需每年重复办理报停业务。
温馨提示2:用户办理停止用热后,必须自行排干室内供暖设施内存水(也叫吹水)并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室内供暖设施、上、下水管道的保温、防冻确保供热设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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