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推动全县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履行,根据机构改革后部门主要职责调整情况。铁岭县应急管理局起草了《铁岭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工》(征集意见稿)。
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提高规定文件质量,2022年2月 28日至2022年3月15日,我局将《铁岭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工》(征集意见稿)发布在铁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公示期满,未收到反馈意见,特此说明。
铁岭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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