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科学技术协会将《铁岭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工作要点(2022—2035年)》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2022年9月23日前登陆铁岭县人民政府网(www.tielingxian.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可以通过信函或者邮件寄到铁岭县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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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工作要点
(2022—203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学普及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县公民科学素质水平,根据国务院、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推动公民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科学生活方式,提高劳动、生产、创新创造技能,针对“五大重点人群”在“十四五”时期实施5项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责任单位:教育局、团委、科协)
1.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于青少年教育全链条。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行动,将科学精神融入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关注青少年科学兴趣、科学梦想、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养成,激励青少年树立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科技强国的理想志向,培育学生崇尚科学和勇于创新的价值观。
2.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学方式变革,提倡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教学,推行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学习,推动科技实践教育进课堂,激发学生求知的内在驱动力和想象力。完善青少年综合素质评价,鼓励有创新潜质的学生个性化发展。积极发掘培养优秀青少年参加“创青春”青年创新创业大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人工智能竞赛等各类青少年科技创新实践活动,以实践活动激发学生的科学兴趣,在竞赛中选拔人才。
3.实施教师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加强各层次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和科技辅导员队伍。将科学精神纳入教师培养过程,注重科学精神、科技知识、创新能力培训,加大对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的培训力度和经验交流。
4.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拓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渠道,积极争取馆校合作,加强县内中小学校与省、市科技馆、博物馆、科普基地等场所的联系机制,充分利用公共场馆和科普设施开展实践活动。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家长参与青少年科普教育活动。
(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责任单位: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妇联、团委、科协、工商联)
5.大力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宣传优秀产业工人先进事迹,开展“中国梦·劳动美”、最美职工、巾帼建功等活动,塑造“辽宁工匠”品牌,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和勇于开拓创新的文化氛围。
6.实施技能辽宁创新行动。利用创新工作室、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源培养高技能人才,开展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工作。开展创新方法培训,提升企业人员创新创业技能。组织开展“五小”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7.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构建学历教育、技能提升、就业培训相统一的产业工人职业教育发展体系,在教育和培训中突出科学素质、安全生产、创新创业等相关内容,同时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积极组织本县青年产业工人参加“振兴杯”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促进辽宁青年就业创业。深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求学圆梦行动等,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等农业转移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
8.发挥企业家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提升企业家科学素质,提高企业家的创新能力、社会责任和科技视野,培育一批有较高科学素养的本地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发挥企业家在推动技术创新方面的关键作用。
(三)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责任单位:宣传部、农业农村局、环境保护局、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局、妇联、科协)
9.大力开展农村科技宣传,培养农民相信科学、和谐理性的思想观念。围绕生态环境、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黑土地保护、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移风易俗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世界粮食日、世界气象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健康中国行、乡村环保科普行动、农村安居宣传、科普之冬等科普宣传活动,帮助农民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建设美丽乡村和宜居村庄,推进乡村振兴。
10.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分层分类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带头人、返乡入乡创业者、专业种养能手等高素质农民,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面向“三农”的职业教育,实施农业科技人员素质提升计划、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计划,开展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农产品多元化渠道营销培训。实施农村妇女科学素质提升计划、巾帼科技致富带头人培训计划,促进农村妇女有效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11.实施科技助力乡村建设行动。建立和推广科技小院、专家服务站、院(校)地共建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模式,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强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从业人员特别是核心人员、技术骨干的技能培训,提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社会组织科技服务能力。发挥科技水平高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带动示范作用,引导支持其通过建立示范基地、田间学校、网络课堂等方式开展新技术新品种示范推广,促进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责任单位:宣传部、民政局、卫生健康局、科协)
12.加强老年人科普服务。依托老年大学、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机构等,面向老年人普及智能技术应用、合理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提升老年人信息素养和健康素养。
13.实施银龄科普行动。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利用好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充分发挥老专家在咨询、智库等方面的作用,组建科普报告团、讲师团等科技志愿服务队,开展科普报告、技术服务、技能培训、健康咨询等形式的科普活动,打造富有特色、群众喜爱的银龄科普服务品牌。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党校、科协)
14.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科教兴国、创新驱动发展等战略的认识,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树立科学执政理念,切实找准将新发展理念转化为实践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决策能力和履职水平。
15.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知识培训,将科技内容纳入党校教学安排,通过举办专题研修班、组织业务培训和开展在线学习等方式,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和科技发展趋势学习,强化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养,提升把握科学发展规律的能力,增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领,高效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二、科学素质建设重点工程
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以构建主体多元、供给优质、机制有效的全域、全时科学素质建设体系为抓手,提高科普供给效能,着力夯实基础、发展特色、着眼未来,建设多层次高质量、多样态高效能的科普生态,在“十四五”时期实施4项重点工程。
(一)产业科普助力工程。(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协)
1.实施产业科普专项行动。不断增强科技创新主体科普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科普在服务产业发展中的推动作用,推进科技资源科普化,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围绕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聚焦辽宁高质量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开展科技展览、科技咨询、创新方法培训、科技成果转化、科技论坛、专家建议等多种形式的科普服务,助力“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
(二)公众科学传播工程。(责任单位:宣传部、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科协)
2.提升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充分利用“科普中国”平台,通过宣传册、海报、音像、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介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实现科普内容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加大县级媒体科技宣传力度,增加科普内容、增设科普专栏、创新科普形式。积极促进新媒体传播的应用和发展,提升新媒体从业人员的科学传播能力,拓宽新媒体科学传播从业人员培养渠道。鼓励繁荣科普创作。加强智慧科普建设。
(三)科普基础设施工程。(责任单位: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科协)
3.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广泛开展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活动,鼓励和支持各行业、部门依托科学基础设施、实验室、生产车间、科学装置建立科普(教育、研学)基地,提高科普服务能力,丰富科普活动内容,完善基地运行的管理体制,建立多元化的科普基地服务和激励机制。促进科普资源与艺术资源、旅游资源、娱乐资源的深度融合。
(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责任单位:宣传部、教育局、应急管理局、科协)
4.加强应急科普体系建设。坚持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集中式应急宣传相统一,建立健全政府部门、社会机构、大众传媒等有效协调联动的应急科普机制,增强应急科普的协调性、精准性,基本建成“平战结合”的应急科普体系。
5.健全基层科普服务体系。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面向基层群众开展科技知识传播和实践活动,构建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运用科技志愿活动服务平台,动员学校、医院、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组建科技志愿服务队,大力发展服务于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科技出版、新媒体科普、科普研究等领域的专兼职科普人才队伍,建立完善科技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智惠行动”,推进科技志愿服务常态化。
6.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推进全国科普示范县创建活动。打造基层科普阵地,加强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公众科学日、心理健康周等活动,增进公众对科技发展的了解和支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统一领导全县公民科学素质行动工作,各责任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分解落实相关工作,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工作要点》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本系统工作规划和计划,履行工作职责。县科协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沟通联络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建设。
(二)保障经费投入。县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办法》有关规定,统筹落实科普所需经费,支持科普事业发展。大力提倡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采取资助科普项目等方式为科学素质建设投入资金。
(三)强化督促检查。县政府对各部门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工作要点》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大力宣传科学素质建设工作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并根据有关规定,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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