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水农〔2023〕283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4〕107号)和《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辽水农〔2024〕24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并通过县政府网站对外公开.
二、工作目标
聚焦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考虑各地农村供水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全面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及专业化管护。铁岭县为试点县力争到2024年底,初步建立体制机制完善、管护规范专业、服务优质高效的农村供水管理管护体系,逐步实现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及专业化管护全覆盖,形成工程资产明晰、政府主导、行业监管、专业运作、县级统管、分片到点的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运行管护格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农村供水保障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工作要求。
(二)落实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及专业化管护财政扶持长效机制,科学合理做好管护经费测算,在水费收入不能覆盖供水成本时,给予合理补贴,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运营管理。
(三)强化考核激励。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建立健全奖惩机制,以考核推动县域统管及专业化管护工作。
(四)注重宣传引导。总结凝练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及专业化管护先进经验做法及可复制模式做法,以点示范,加强交流互鉴,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推动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及专业化管护全覆盖。
解读单位:铁岭县水利局
文件解读人:张艳
解读人办公电话:78833717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