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与意义
为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更好实现“幼有所育”的目标。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和《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9〕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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