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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现对发改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条梳理,报告如下:
一、总体公开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7〕22号)以及《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辽政办〔2017〕22号文件精神的实施意见》(铁政办发〔2017〕3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二是以政府门户网站和局政务公开栏为载体,在网站发布发改局咨询电话,方便广大群众查询发改局政务信息。三是认真组织发改局机关干部学习《条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条例》实施以来,发改局积极采取各种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铁岭县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相关信息。在业务股室摆放项目备案、核准、审批程序告知书等供办事群众免费领取。在局内办公大厅设立政务公开宣传板,将单位职责、机构设置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等向群众公开。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对节能减排周活动信息以及召开会议的信息、工作成效进行公开。本年度发改局公开了2017年县直部门预算和“三公” 经费预算公开表。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文件精神,对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改革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全部向社会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开发改局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制作长期政务公开展板2块,摆放于发改局业务大厅,内容涉及发改局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法律法规等内容,宣传发改局工作职责、服务内容和办事程序,让前来办业务的乡镇、企业及个人更好地了解发改局工作,清楚办事流程。于5月15日,开展“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投资环境”为主题的政务活动日活动,当天发改局在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县政府门前共发放以管理职能、服务范围、基本流程为主要内容的宣传资料500余份,印发告知单300余份,使群众全面了解发改局职能及办理业务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在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设咨询台,窗口服务人员进行现场办公,负责为来访的企业提供项目备案、核准等方面咨询服务,详细解答提出的问题,当天共接受群众咨询30人次。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通过互联网公开模式,认真开展信用信息报送工作,按照《辽宁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发改局组织各部门将我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在作出决定起7个工作日内在“信用辽宁”网站上公示,现已公示信息1848条。积极上报发改局政务工作信息和宣传材料,2017年发改局共组织上报各类信息60余条,其中《县发改局组织召开特色小镇申报培训会》、《铁岭县开展以“节能有我,绿色共享”为主题节能减排宣传活动》等30余条稿件在铁岭县综合门户网站上刊登。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以来,发改局通过12345市长热线、辽宁信访信息系统建立沟通平台,主动公布办件人联系电话、单位职能、工作制度等信息。2017年共接收政策咨询、意见建议反馈12次。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做好重大政策发布和解读工作。认真落实相关要求,在重大政策出台发布后,做好宣传与解读工作。信用中心主任张妍积极参与县委宣讲团组织的宣讲活动,深入到县直部门、乡镇对《“十三五”规划》中涉及到的民生热点问题进行解读。
七、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紧密围绕群众高度关注和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营造良好氛围推进各项政策措施在我县的贯彻执行。
八、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发改局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2017年以来,没有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以来,发改局没有因政务公开工作提起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完善组织机构建设。成立由局长张连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由人秘股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及时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开。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到人,指定专人负责答复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公开统计及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