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slj/2023-04014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铁岭县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3-01-09
标  题: 铁岭市新地旺市场有限公司新地旺农贸市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1-19

铁岭市新地旺市场有限公司新地旺农贸市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项目名称 铁岭市新地旺市场有限公司新地旺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凡河镇(东经123°43′0.10′′,北纬42°14′26.34′′)
区域评估情况 开发区名称:无
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公示网站:http://yanshou100.com/
起止时间: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8日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无
生产建设单位 名称:铁岭市新地旺市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221MA7CL8517E
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电子邮箱:15642090777@163.com
法人代表:尹卓 联系电话:1564209****
授权经办人姓名:王亮 联系电话:1564209****
证件类型及号码:身份证21120219810*******
生产单位承诺内容 1.已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度,按照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生产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本单位(或本人)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决定。
审批部门许可决定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