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已收悉辽宁天利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铁岭县熊官屯乡周永浴池、施杨、辽宁顺泰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辽宁天宇胶业有限公司、先进(铁岭)养殖有限公司、辽宁东博合成材料有限公司、铁岭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铁岭县大甸子镇鑫大奥白羽鸡养殖场、铁岭金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延续取水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经材料审查,决定批准延续取水许可。
经批准的用水单位应严格执行取水审批事项及用水量。
铁岭县水利局
2024年9月5日